三名网暴者相继获罪江秋莲:将继续追究其他网暴者刑事责任
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秋莲自诉林礼国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礼国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之女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该案宣判后,林礼国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礼国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审理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礼国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4月18日,江秋莲告诉“法度law”,将会继续起诉其他侵权人士。“有的已经提交法院在审核了,有的已经查出身份信息,律师在准备了。”江秋莲说。
“法度law”注意到,就在4月18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针对“网络暴力”严重污蚀网络生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情况,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
此前,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上海网民谭斌因连续在网上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提起刑事自诉。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侮辱罪判处谭斌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安徽张冬宁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江秋莲及其女儿、朋友的漫画、短文,被江秋莲提起刑事自诉。2021年5月10日,安徽淮南中院二审判决,张冬宁以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23年1月3日,江秋莲发微博称,“刘暖曦的部分支持者,我一定会送你们上法庭,或刑事或民事。诉讼周期很漫长,慢慢等待。”
今年4月16日,江秋莲发微博称:“刘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权一案终审判决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刘暖曦一众支持者并未停止对江歌的污蔑。诉讼过程中发现,微博账号存在很多买卖账号现象,给诉讼增加很权成本和障碍,但最终都会解决。”
江秋莲还说:“刘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权一案阻碍重重,过程异常艰辛,我也在律师和各界朋友的帮助下,最终解决并取得胜诉。其他侵权案件,我自然不会放弃。用国外手机号注册微博账号如何维权,我还在探索中,目前重点进行刑事自诉案。”
2023年4月17日,建瓯法院宣判后,江秋莲在微博中说,“林某侮辱诽谤江秋莲获刑2年3个月”话题上热搜后,部分网民又开始骂自己。“他们骂我,我投诉到平台删除,他们就说我捂嘴。既然捂不住他们的嘴,想骂我就骂吧,反正那些人也不怕坐上被告席。”
澎湃新闻就此事评论称,不可否认,侮辱罪、诽谤罪是较轻的罪名,相关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当事人告到法院才会被受理。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和司法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司法机关的判决,就表明了支持受害人维权的态度,也释放出规制网络暴力、澄清网络环境的强烈讯号,对网暴者不无震慑作用,对一些侥幸者和蠢蠢欲动者也是一次警示:“软刀子”伤人也须依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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