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正式公布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2-23

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正式公布

  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经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日前正式公布。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2013年9月,受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组建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开展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工作。审定工作历时5年,经过多轮会议审定和专家审查,于2018年11月形成《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预公布稿,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年。根据预公布稿反馈意见,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经历多轮编辑及研讨,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上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并正式公布。

  据悉,规范名词内容包括:新闻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新闻史、应用新闻·报刊实务、应用新闻·广播电视实务、传播总论、大众传播、人际沟通、组织传播、跨文化传播、国际传播、传播、新媒体传播、媒介环境、传播与社会发展、媒体与传播伦理、媒体与传播法、传播经济研究、传媒经济、公共关系、广告等21个部分,共3263条,均有定义或注释。名词出版物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

  在本次正式公布的名词中,对“新闻学”的定义是:以新闻传播现象和新闻传播的主要载体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传统研究领域包括新闻史、新闻理论和新闻业务三大内容板块。在互联网条件下,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已经扩展到新闻传播的更广阔的领域和更多的传播介质形态。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