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什么?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人人皆媒体的时代,人类的交往方式和生产方式都因之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闻生产方面,既往的行业边界日益模糊,曾经习以为常的某些观念也显得捉襟见肘,其中,如何界定新闻就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迄今具有一定接受度的新闻定义都是在传统媒体时代形成的,反映的是传统媒体对新闻生产的垄断地位,既不能包容众媒时代新闻生产多元化的现实,也没有顾及传统媒体产生以前的新闻生产活动。
人们在传统媒体时代对新闻的认知,局限于新闻作为组织化、规模化产品的特性,忽略了它贯穿人类历史的普遍性。人类对新闻的需求与生俱来,在传统新闻业产生以前,人们就在日常交往中进行着新闻交换活动,每个人既是生产者又是接受者,角色可以随时转换,没有明确的界限。众媒时代,新闻生产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交往方式重新被激活,由此,当代与传统媒体时代以及传统媒体以前时代的一切新闻生产活动得以贯通起来。那么,这种贯通古今、普遍适用的新闻应该如何定义?
新闻的内容应当是事实或信息,否则就是虚构或造假,所以才有“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这样的共识。但是,真实性并不是新闻独具的属性,事实也不是新闻专有的内容,诸如工作报告、回忆录等种种传播形式都以事实为重要内容,都要求事实必须真实。所以,事实或信息只是对新闻的一般要求,不是新闻的内核。从新闻业的历史来看,对事实与信息的强调,是在党派报刊向大众化报刊转变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在使新闻脱离说教、论辩话语,确立新的生产范式,但还没有解决新闻的独特性问题。我们通常所说的新闻价值四大要素,即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和接近性,也只是说明了什么样的事实更有机会成为新闻,仍然没有说清楚新闻事实与其他事实的差异。
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根本的不同在于反常,是对人们习以为常的秩序或观念的偏离。在西方新闻业中,流传已久的说法是“人咬狗才是新闻”,这句俗语强调了新闻事实的反常性特征。但是,因这种说法往往与低级、猎奇、煽情等新闻相连,所以一直不受待见。其实,这只是对新闻实践的一种形象化描述,虽然有些夸张,但突出了新闻事实与其他事实的区别。与该说法类似的是,王中先生曾指出,新闻报道的对象应当是“新近变动的事实”,这个观点与陆定一先生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相比,强调了新闻事实的变化特性,是对陆定一定义的修正。的确,各种新闻报道中,脱离常态的种种变化才是报道的兴奋点,大标题、大图片往往就是为了突出新闻事件的反常性。当然,建立了层层把关机制的传统新闻业,在对反常事件持有高度热情的同时,也对事件的真实性保持相当的警惕。随着互联别是移动传播技术的普及化,通过各种社交媒体和分发平台发出的新闻明显地体现出了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的差异。比如,断章取义的“标题党”,扑朔迷离的“反转”新闻,真真假假的健康新知识,这些现象理应受到批判,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反常性事实是新闻生产的天然需求。在建制化的新闻业产生以前,人们主要通过各种面对面的交往场合散布与获知新闻,所谓张家长李家短,就表明人们关注的是不合常理的或变化的现象。
对异常消息的期盼与获取,可以为平凡乏味的生活增添新鲜感,满足人们的放松和娱乐需求,同时也帮助人们了解环境的变化,以便有所应对,所以新闻中的变化、异常内容同时具有情感和功利两个方面的价值。从功利的角度看,没有对于各种反常事实、各种变化的揭示,就不会有新闻生产的守望环境功能。在中国古代,诸如孝道、妇道之类的各种社会规范能够起到约束作用,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窥探的眼神和不烂的舌头。报纸产生以后,记者们更是被比喻为茫茫大海上负责瞭望的哨兵。社交媒体为人们发现和告知各种反常事实提供了便利,一条令人惊讶的消息会立刻引来大量的关注和跟踪,从零碎的、断片式的反常现象开始挖掘,逐渐呈现出事件的全貌和深层因素。新闻生产作为一种守望环境的传播活动,理所当然要注视种种变化,只有监测社会的反常现象,新闻生产者才有可能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望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
在面向传统新闻业的各种新闻定义中,新闻的形态一般被冠以“报道”之称,这其实没有说清楚新闻的话语形态。人类不同的传播活动有不同的话语形态,作为记录、重组和再现报道对象的活动,新闻必须采用叙述话语,而不是辩驳、评论话语。新媒体使用的符号比传统媒体丰富很多,诸如影像、声音、文字、图表乃至超链接等可以同时使用,共同构成一个报道文本,但是其总体话语形态仍然必须是叙述话语。
“报道”不仅没有表明新闻的话语形态,也没有包容传统媒体以外的新闻生产活动。自从有了报刊等大众媒体,“报道”就成了传统媒体专有概念,它排斥了大众媒体以外的新闻生产活动,比如人际交往中的新闻生产与流动、各种社会组织内部的新闻生产与流动等。美国学者舒德森就举过一个家庭场景中新闻生产的例子,他说:“父母没有直接体验孩子的学校生活,但是通过孩子把它转化为故事叙述来获知。”由于这类新闻流动通常局限于面对面的交往场景中,所以传播范围很小,一般情况下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不会流传很广。但是,在媒体社交化的环境中,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粉丝群、网络论坛成为新的新闻生产和流动空间,一条新闻完全有可能跨圈、跨群流动,超越熟人空间的限制。虽然过去也会有口口相传的消息获得大范围传播,但一般都出现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社会恐慌发生的时候。而在社交媒体网络中,新闻跨界流动是常态,打破了传统媒体对新闻的垄断,这使我们不得不承认,并非经过传统媒体“报道”的内容才算是新闻。过去,“报道”是外部强加的一种生产许可,指的是职业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东西,只有它们“报道”了,某种事实或信息才具有新闻的合法性。今天,每个用户都有生产和扩散新闻的机会,而“报道”所对应的只是传统媒体垄断时代的新闻产品。所以,我们应该更换一个新的名词,来包容各种新闻生产行为,这就是“叙述”。
事实是新闻的源头,先有事实后有新闻,这是新闻与事实的关系,却不是新闻生产的起点。新闻生产始于人们的发现,必须在有人发现了某个变化以后,新闻生产过程才有可能启动。
社交媒体凸显了发现者的重要性,不少突发事件是现场目击者而非专职记者发现和公之于众的,许多非事件性新闻也是他们发现和生产出来的。凭借移动终端,任何人都可以在发现某种变化以后,迅速地加以记录、建构和传播。发现者认定某个变化对于其所属社群是有意义的,在社群里发布以后就完成了一次新闻生产行为,如果该新闻具有普遍兴趣,还可能会超出社群成为广为流传的新闻。对某种生活中的现象,有人从某个新的角度探察到了它的别样意义,然后付诸文字或影像叙述,发到社交媒体上,在圈子里流传甚至成为跨圈的新闻,这种传播行为也屡见不鲜,比如,“冰花男孩”、行人向司机鞠躬等。
某种事实发生了却没有人发现,这样的事实就不会成为新闻,比如发生于自然界的某种异常现象,发生于人类社会的某种异常活动,因为观测技术有限或故意隐瞒而不为外界所知晓。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只要新近发生的事情没有被发现,或者有人发现了却保持缄默——等于没有发现,那么,无论多么新近、多么重要的事实都不可能进入新闻生产过程,比如,隐瞒者发放“封口费”,新闻生产者“有偿不闻”,或者其他因素干扰等,都会扼杀新闻。
发现某种变化是新闻生产的起点,但发现者未必能完成新闻生产的过程,人为干预可以阻止新闻生产的展开,同时,发现者如果不具备新闻生产能力也会造成新闻的夭折。有些新闻生产是由很多人合力进行的、持续的过程,一个人首先发现了某个线索,公布在论坛、微博等公共平台上,其他人利用自己的某种优势继续挖掘,不断有新的秘密曝光,最后基本显露出来。近年来发生并曝光的多起小动物案件、因在公共场合有某种不当行为而被挖掘出来的多个贪腐官员,都是非职业新闻人获得成功的例子。但是,更多情况下,非职业新闻生产者缺乏足够的时间、资金、经验、能力以及记者身份,不能胜任新闻生产,所以还是需要职业新闻生产者投入这项工作。
所以,新闻生产始于某种变化被发现而不是某种事实的发生,新闻是人们对于所发现的某种变化的叙述。
拼抢时间是新闻竞争的一个着力点,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新近”“最近”甚至“刚刚”似乎都不够快了,“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在新闻中已经不足为奇。为增强时效、提高生产率,新闻业还开始了自动采写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不过,这种争分夺秒的时效要求通常对应的是突发事件,还有很多非突发事件甚至非事件性事实,它们并非新近发生的,甚至很难确定一个时间起点,如果也用事实发生的时间为参照来衡量一条新闻的时效,则几乎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新闻竞争所拼抢的时间,是发现某种事实、发现某种变化的时间,早发现一般就会早发稿。因此,新闻的时间性应该针对的是发现某种变化的时间。在此前提下,我们就可以评估非事件性新闻的时间性了。以社会问题为例,某些社会问题未受到主流的关注,因为它们最初的发生往往处在潜伏和零星状态,只有经受困扰的人群和知情人才有切身感受。只要有关部门和大众媒体没有察觉或反应迟钝,受困人群就难以发出声音。在社交媒体环境中,发现社会问题的人甚至当事人就可以发布自己的观察,诉说有关情况,通过他人的转发、评论等方式,引起广泛关注。可见,经过发现者的叙述和发布,一个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就会成为新闻。比如,婚礼中骚扰新娘、伴娘的行为由来已久,近年来之所以受到公众关注,就得益于目击者利用智能手机随拍随发的传播活动。其他如大病求助、环境污染、执法不公等社会问题,也有更多机会成为议题。
除了社会问题,还有更多社会现象是在人们习焉不察中发生的,比如中小学生的体质状况,一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在某个议题上的社会心理,等等,可能需要通过大数据处理或其他调查方式才能弄清楚。因此,新闻的时间性应当赋予发现行为,何时发现才是评估新闻时效性的依据。
社会关系规定了新闻的需求,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人们的彼此认知、共同情感、共同经验和共同知识都有很大差异,因而对新闻有不同的需求。有的新闻仅仅在亲戚圈、好友圈、同事圈、村民圈等熟人关系中生产与流通,有的可以在社区、城市、地区等陌生人关系中生产与流通。比如,一个小生命诞生或一个老人去世,在熟人圈里是新闻,但在陌生人社会中则波澜不惊,不会有人去注意。在社交媒体上晒私人生活,好友、粉丝很有兴趣,超出微信群、朋友圈和粉丝范围,一般不会有人去看,除非发布的内容具有普遍兴趣。不同媒体的受众群不同,对新闻的需求也会有很大差异,一家报纸头版的明星故事到了另一家报纸可能连上版的机会都没有。
社会环境指的是新闻生产所依托的、经济和文化状况,主要由各种社会规范与失范、社会冲突与妥协等矛盾因素构成。与社会环境有紧密关系的现象,特别是社会敏感话题,一经报道总是会引起广泛关注,这样的新闻即便诞生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圈也会迅速扩散至全社会。但在传统新闻媒体主导新闻生产的时代,以及新闻业产生以前,社会交往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社交圈的新闻很难达到全社会范围(在社会危机等某些极端情况下,面对面交往场合的小道消息会广为流传,但经常是真假交织,甚至根本就是谣言)。
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生产的新闻,其表层是事实或议题的差异,其深层则是关系的差异,不同的社会关系派生出不同的意识和情感,因而熟人圈和陌生人社会对新闻有不同的需求;社会环境则决定了所发现的事实、变化是否能够满足人们的新闻需求,一种事实、变化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越密切,则越能够满足全社会的新闻需求。所以,新闻是在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若离开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即语境,新闻也就失去了接受者和归宿。
综上所述,新闻的内核是某种变化,话语形态是叙述,生产起点是发现,时间性是发现的时间,语境是新闻产生的动因。新闻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了:新闻是在特定语境下人们对于新近发现的某种变化的叙述。它适用于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和大众人际混合传播等不同层面的人类传播活动。在众媒环境下,任何人都可以从事新闻生产,但是,要长年累月地为社会提供合格的新闻产品,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还需要稳定的组织形式和社会认可的生产规范。虽然新闻生产方式变了,但是,社会对于新闻的需求不会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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