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嘉: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及平台治理建议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24

闫嘉: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及平台治理建议

  网络暴力是指网络中的暴力侵犯行为,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中的拳脚相加,而是借助网络空间对个体、群体实施的恶意侵犯,也是对言论表达的一种滥用。

  网络暴力内容一般具有侮辱性、煽动性、侵害性等特点,这些网络侵犯行为违背了公众道德甚至可能触犯法律底线,进而产生违法和犯罪行为。

  网络暴力与现实中的暴力行为不同,网络暴力有着更低的侵害门槛,是一种常见且高发的网络不良行为,主要形式有三种,辱骂类、造谣类、侵犯隐私类,尤其以辱骂类网络暴力内容最易发生。

  网络暴力不仅仅存在于互动区域,评论、图片、视频、音频、直播、私信、弹幕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承载形式、传播路径,网络暴力的治理也是互联网全产品线需要防范的违规、违法内容。 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平台、产品在当下需要更积极的承担网络环境的治理工作。

  网络社会是线下社会在网络中的真实映射,二者属性不同,但内在驱动都由公民个体构成,并且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都受到法律与道德的约束。

  网络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匿名性和娱乐性,网络中公民的自我约束和法律感知度明显低于线下社会,网络暴力施暴者往往不需要担负责任,被侵害当事人也比较难以维权,这也是造成网络暴力极易发生的客观原因。

  此外信息不对等、认知差异、盲目跟风、从众心理也造成了网友对事实的错误判断,进而基于“正义感”对当事人造成错误“讨伐”,形成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在侵犯他益的同时也污染了网络生态,在混淆是非的同时也破坏了法制,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同时也扭曲了正确价值观,并且极有可能将不良风气通过线上传导至线下,进而影响到线下社会的秩序与和谐。

  互联网内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具有复杂度高、变化快、量级大、协作难等特点,对于网络暴力的治理应结合其内容特点、传播规律进行有效治理,建议如下:

  一、认知层面:互联网平台应充分认知网络暴力的危害,树立平台责任感,自觉履行网络空间治理义务;

  四、产品优化:优化账号、互动、私信、内容发布的管控策略,从策略层面降低网络暴力内容发生率、发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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