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新闻频道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12-07

CCTV-新闻频道

  法制类节目在整个电视传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和独特的。只要法律、正义、公正、弱势群体等等这些词汇不仅存在于书本里和课堂上,只要伸张社会正义,光大人间正气仍然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应有之义,只要锄霸安良、弃恶扬善仍然是吸引人们眼球的主要资源之一,法制类电视节目就永远处于上升通道。本文将以近年来中国电视出现的一些优秀法治类节目为研究文本,来分析电视法制类节目创新创优的特点、发展空间以及前景预测。

  央视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栏目开播不到一年,尽管处于非黄金时间段,却多次打破新闻频道的最高收视记录,虽然节目还有诸多不够成熟、精致的地方,但从观众对节目的反映来看,《法治在线》已经具备了成为新闻频道主打品牌节目的潜质。《法治在线》并非法治类节目的先行者,面对已经成名的竞争者,面对全国多达数十个法治类栏目,《法治在线》如何以鲜明的个性脱颖而出的呢?

  2003年8月《法治在线》播出“第一现场:高架桥夜捕飞车贼”,通过隐藏在高架桥边一座居民楼内的摄像机真实记录了广州某高架桥上一段时期内频频发生的飞车团伙抢夺行人财物的现场,其中一个1分钟左右的长镜头让我们记忆犹新:飞车贼为抢包明目张胆的将一名不肯放手的受害者在桥上拖了20多米,犯罪者的张狂、受害者的无助就在这个摇摇晃晃的长镜头中一览无余,镜头的客观冷静、观者的拍案而起,现场的张力胜过一切有声有色的描述和评论。因为播出篇幅所限,这个节目是分上下集播完的,据说上集刚播完,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的电话就被打爆了,观众几乎是愤怒的指责栏目为什么不将该节目在一期中播完,现场的魅力可见一斑,这样的例子在《法治在线》中不胜枚举。《法治在线》作为在新闻频道内播出的新闻专题节目,在这一点上是非常符合新闻频道“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需要”的传播理念的。中国法治类节目发展到今天,缺的不是评论,也不是探讨,缺的就是真实的现场。央视的《新闻调查》也经常涉及法治类题材,最初的《新闻调查》的片头语是这样说的:“接近事实从现场开始,接近事实从置疑开始”。这两句话从相当的一个侧面揭示了电视新闻节目锁定人们眼球的奥秘之所在。在电视传播中,现场感强的电视节目不仅受到观众的喜爱,而且也为专家所追捧。近年来,在中国电视新闻奖的评选中,有这样一个节目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就是四川内江电视台的短新闻《内江警方勇擒劫持人质歹徒》被评为短消息类一等奖,这个短消息的画面是劫持人质的歹徒已被警方团团围住,在被劫持的汽车里,这个歹徒已近乎疯狂。整个画面摇摆不定,甚至模模糊糊,但其现场感也恰恰让人如临其境,气氛的紧张使人有些窒息。在政府奖的评选中,电视短消息是最短的一个项目,限时在一分半以内,《内江》这样的作品之所以摘取一等奖的桂冠,原因只有一个:现场。 电视新闻离开现场将会怎样?不可想象。

  有专家曾提出过优秀电视专题类节目在选题和表现上的几个特征:选题的故事化,叙事的情感化,人物的个性化。学会讲故事,把故事编得好看并拍得好看,这已成为今天电视人共同的追求目标。美国名牌电视新闻栏目《60分钟》的节目执行主编席弗勒在回答“什么样的选题能进入《60分钟》”时说:“我们最基本的选题思路是,寻找一个小故事,但这个故事要在一个大的主题之下”。这些年来,我国电视工作者也在探索这一电视传播的创作思路。《法治在线》播出了一期关于打击的第一现场《蛊惑》,这个节目以一对年迈夫妇千里迢迢寻找沉迷于非法的女儿作为一条叙事的主线,将打击这样一个重大的法治主题寓于一个家庭寻亲的悲欢离合中。当节目中年迈双亲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了女儿的时候,昔日的乖乖女已成陌路人,双亲百感交集的拥抱只换来了冷漠:女儿使劲掰开父母的手臂以摆脱重逢的拥抱,就是这样泯灭人性的,而这只是许多参与的家庭中普通的一幕,然而这点滴的一幕、点滴的一个小故事却折射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打击也就成为必然。这期节目播出四个多月了,观众的来信来电依然在关注问题,说明这个故事、这期节目已经深入人心,那么也就达到了栏目所追求的传播效果。

  过时的信息就像变质的食品,毫无价值。新闻性、时效性应该是新闻专题节目的生命。央视新闻频道的《法治在线》既是新闻专题节目,也是法治类专题节目,这就决定了《法治在线》是一档注重新闻性和时效性的法治类专题节目,这一点与其他的法治类专题节目相比就有着先天的优势。备受瞩目的“潜江大劫案”、“晓庆公司税案”、“刘涌案再审”、“杨新海杀人案”、“王怀忠案”等案件,《法治在线》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进行了独家的专访和报道,关于这些报道的文稿被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引用和转载,而对这些案件的成功报导是在长期关注和精心策划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就像《法治在线》的宣传语所说:“触摸中国法治进程的脉搏”,不触摸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案件,又怎能触摸和点滴记录中国的法治进程呢?可以说新闻性和时效性不仅体现在《法治在线》的《第一现场》板块中,也体现在“法治聚焦”板块和“互动地带”板块中,主要表现在这两个板块对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关注上。

  以上几点也只是《法治在线》在法治类电视节目创新方面的一些努力尝试,开播还不到一年的《法治在线》在不断的摸索创作经验的同时,和全国所有的法治类电视节目一样,期待飞跃。应该说,全国法制类电视节目,还有相当的创新创优的发展空间:

  我们知道,“非典”期间,王志主持的《面对面》感动了亿万观众。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战地日记》,王志留下一行清泪,让亿万观众为之动容。评介《面对面》不是我们的主旨,我们想说的是《面对面》这样的节目没有演播室,没有现场观众,没有现场的掌声和鲜花,没有“耶”、“我噻”之类的狂呼乱喊,就是两个人在那里一说就是45分钟,但这种制作上的低成本竟然大获成功,竟然能锁定相当一批观众的遥控器。这是为什么?一言以蔽之:感动!

  《爱的变奏》是央视的《周末讲述》获得去年中国电视新闻社教类节目一奖的作品。这个作品讲得是一个关于两个孩子从小就被“掉了包”的故事。可贵的是,编导在处理这个题材时,并没有单纯纠缠在法律的范畴内,而是大量注入了人情与人性的内容,使得这个长达40分钟的片子十分得耐看。

  我们应当时刻不忘这样一个常识:好看的东西不一定让人感动,而让人感动的东西一定好看。“总有一种情感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抖擞精神”。“让我们抖擞精神”首先要“让我们泪流满面”,我们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物质第一性”这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从大的理念方面来说,法律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为法律服务。以人为本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具有根本意义的重大突破和制度安排。我们常说法律是无情的,这是指违法乱纪者而言,而对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是有情的,因为法律从本质上来说是保护大多数的。 将这个问题放在中国电视这个大的参照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中国电视屏幕上的作秀、搞笑、戏说等所谓热点此起彼伏。但是,人类的历史,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不是作秀的历史,不是搞笑的历史,不是戏说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充满了血与火、灵与肉的厮杀和搏斗,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消停,我认为,我们法制类电视节目正是在这个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上不断地警示着人们。

  关注情感,关注心灵,关注人的内心世界那块最柔软的地方,这理所当然地电视这种媒体的永恒的资源。 这里我们还想提到这样一个例子:《北京青年报》2000年的一篇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消息《法警背起生病被告》。这篇作品报道的是北京东城区法院在审理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受贿案时,由于她有颈椎病不能行走而由一名法警背着走到被告席上的过程。这条消息登在报纸一版的显著位置,同时配发了大幅照片——这个戴着的老太太在法警的背上泪流满面。说这篇作品体现了人文关怀那都显低,我们甚至可以分析出这条消息在回击国际上的有的人用“”来攻击我国的作用。

  “这条消息要是拍成电视该多好”!这是我在评点《法警背起生病被告》时的第一感觉。对于电视法制类节目来说,我们还真缺乏这种既来自现场又让人感动的东西。

  在去年的中国电视新闻奖评选中,围绕吉林电视台的一个新闻专题《一项关于出生的法规“出生”以后》能否获一等奖出现了很大的争议。这个专题的基本线索是:吉林省通过一项地方法规,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也就是说,允许独身女性合法生育。这项法规的超前性和突破性是显而易见的。反对这个专题获一等奖的评委甚至认为它有导向错误,而赞成的评委却认为这个专题是创新之作。最后的结果很富有戏剧性——表决时以极其微弱的三分之二多数得以通过。

  如果说这个个案本身就有争议的话,那么去年的《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则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而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披露孙志刚被打致死的《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也着实风光了一把,成为央视2003年记者风云人物的上榜者之一。与此被认为具有同等分量的还有“黄静事件”。我认为2003年中国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共同关注的这些个案至少有两点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一是平面媒体的记者抓大案的敏感和本事,二是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在司法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的凸现。

  中国的法制建设必然是与时俱进的,必然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也因此,留给新闻界的创新创优空间是十分广阔的。

  这可能有些理想化,因为,哪怕是“人手不够”这样的理由都可以使主持人只能坐在演播室里。 我认为,这些年来,中国电视的主持人在演播室里已经表现得够充分的了。以电视新闻而言,主持人的肢体语言已经足够丰富——坐着不行站着的,摇头晃脑的,指手画脚的,说相声式的,双簧式的,光头的……五花八门,另类为荣。我真得担心说不定哪天冒出一个女光头主持人之类的“亮点”,那就更热闹了。

  法制类电视节目永远与风险、危险、冒险等词汇相伴,这是法制类电视节目的独特资源。光鲜的、亮丽的、另类的主持人不是观众对法制类电视节目的期待。在事件和案件的现场,只要我们的主持人在场,这已经足够了,就足以征服观众了。哪怕他(她)衣冠不整,哪怕他(她)披头散发,甚至哪怕他(她)狼狈不堪。

  国外法制电视节目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国外电视传媒的发展模式,法制节目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新闻综合栏目,由于法制新闻报道的现场、事件和冲突满足了新闻化的最大需求,法制新闻事件几乎是各档新闻综合栏目最主要的报道内容,如犯罪、灾害事故、权力监督等等;第二是法制专题栏目,国外有专门的法制专题栏目甚至是专门的法制频道,制作播出关于犯罪探案的专题节目,节目更强调关于犯罪、刑侦科学和法庭科学的纪实追踪历程。第三类是根据真实内容改编的电视系列剧,或叫栏目剧,如《犯罪现场调查》、《法律与秩序》等,节目有真实原型,但更强调剧本改编和演员。

  依此可见,新闻化、专门化和商业化是国外法制电视节目的模式选择,这些特征源自于其商业电视的属性,国内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是否会在法律教化的层次上向前更进一步,今天热播的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是否为这一演进作了优秀示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法制节目未来发展应依托在新闻综合栏目、法律教化栏目和法治专题栏目中。依托在上述三种载体中的法制节目必然呈现不同的取向,不同的主题和不同的效果。

  法律教化栏目的法制节目则继续为国情服务,提供普及和生动的知识性故事,不断提高的受众需求可能会促使它增加娱乐性。 法治专题栏目中的法制节目则面临两者的夹击,以及剧的逼迫。论新闻性,它不及新闻综合栏目,论服务性,它不及教化栏目,论娱乐性和故事性,它不及剧。但它有一个最独特的优势,真实的故事。人们需要虚构的娱乐,同样也需要真实的故事。

  《法治在线》不仅是央视新闻频道惟一一档法治新闻专栏,而且也为未来中国法制电视栏目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法治精神是公平、公开、公正,而实现这些的基础就是证据和科学,目前国内法制节目无论左右,尚无能力敢自言纪实,就因为从报道源那里就欠缺了这些基础;中国法制专题与国外同类节目相比的漏洞从某种程度上看和科学探索节目的差距有相似之处。

  不过我们从《法治在线》的一些节目实践中可以看到这种关于弥补的努力,它不但记录法治进程,而且还力求还原法治精神。在真实记录中国政法干警无畏勇敢的背后,《法治在线》的记者们也在鼓励着他们的智慧和科学的勇气。也正是在这些默默的努力中,我们才能在一个个名副其实的纪实节目中看到生动而严谨的证据链、刑侦科学和法庭科学。《法治在线》没有创造现场,但它成功地恢复和创造了一个“现场”的概念,这个现场即使在今天还是狭窄的,而在未来就无法想象,它可能就能承载中国法治进程的每一寸,每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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