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工作的新闻性及其实践创新
坚持真实客观,是媒体传播活动的底线,也是树立媒体公信力的基础。新闻性是播音主持工作的主要属性。社交平台、网络直播平台为个体信息传播提供了便利,人人得以成为通讯员,甚至成为主持人,这引发了“泛播音主持”的乱像。本文认为,互联网环境下的“泛播音主持”活动同样需要遵循新闻性。传统媒体领域的播音员、主持人应主动作为、创新实践,借力新媒体开展网络直播、开设网络新闻节目、与受众交流互动,从而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的引导力。
播音主持工作具有多质性,既包含自然属性,也包括社会属性;既包括新闻性,又具有语言传播和艺术的属性,这众多属性不是平均用力,其中,新闻性占据主导地位。①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定义暗含了新闻工作的三个基本要素:及时、真实、客观报道。新闻的及时性,体现在播音主持工作中就是在内容和语态方面,要有新鲜感、时代感②,要报道受众“未知”的信息,要以受众更易接受的语态和言说方式来传播信息。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要求播音员、主持人所传播的信息、发表的言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必须准确无误,经得起考证。新闻的客观性是相对于主观性而言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要抛却个人主观立场、偏好、情绪,而以更为中立、冷静、理性的面目传播事实。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践行,也使得播音创作中播音员情感的表达与演员表演中的情感表达,有了质的区别③——前者基于事实情境,后者基于故事情境。很多事实本身会激发情绪,例如节庆消息令人愉悦,灾难新闻令人悲伤,如果播音员的播报完全剥离情感,也会令人觉得“不真实”,因此主观情感的合理表达,也是新闻报道客观性的一种体现。
坚持新闻性,确保信息传播的真实客观,是播音员和主持人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播音员、主持人是媒体与受众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他们的言论、形象、立场等,都不可避免地与其所在媒体在一起。在受众眼里,与同样在媒体上出现的专家嘉宾、一般受访者、明星等不同,播音员、主持人代表了媒体,承载着媒体的公信力,因而更值得信赖。受众这种“天然的”信赖感,更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必须注重自身言行,无论在新闻、专题节目,还是在生活服务或娱乐节目中,抑或在社交网络上,都必须确保信息传播的真实客观。
新媒体令无数草根阶层得以自由地进行内容生产和信息传播,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天性,大幅增强了新闻的社会生产力。近两年来兴起的网络直播应用,更是令普通人得以“出镜”,并进行一对多的“大众传播”。人人可以做“主播”成为现实,这种播音主持人“泛化”的趋势对传统播音主持工作造成了巨大冲击。
首先,网络主播难以确保信息传播的客观真实。例如在一些突发事件中,一些现场亲历者利用社交软件或直播工具,录制现场画面,或对现场情况进行直播。他们的播报往往带有的主观随意性,关于新闻事件的记录往往流于表面和片面,不能对事件作出全面公正的报道,甚至因为片面的信息拾取导致事实扭曲,进而引发谣言满天飞。另外,一些“公民记者”在信息传播中掺杂过多的个人感彩,在社会形成中注入了非理性的因素,产生各种难以预测的后果。所以一度有研究者指出:“一场灾难发生后,5分钟内Twitter做的贡献最大,12小时后就开始帮倒忙。”④社交媒体的传播机制是一对一的,但是其传播效果却是一对多的;而在网络直播平台中,一个直播房间动辄容纳数十万人,其直播行为已成为典型的一对多的大众传播。传播工具的这种渗透力和影响力要求传播行为的真实客观与之相匹配,否则,因不实传播而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将难以估量。
另外,草根主播难以在传播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工具的影响力越大,传播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大。与私下一对一的个人交流不同,无论是传统媒体的播音主持,还是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从事的都是大众传播,影响着大众的精神世界和行为取向,因此其传播活动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然而很多所谓“网红”为了吸引人气,运用各种当下最为流行的语言和符号,通过各种噱头引来他人的围观,甚至无下限地通过肢体和各种工具来博取更多关注的眼球。秀场已成常态,直播“造娃”、虐杀动物、网络甚等出格内容更严重污染网络环境,突破法律禁区,屡屡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以“三俗”为看点的网红及其直播行为污染了网络空间的风气,歪曲了人们的认知和观念,并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一方面,事关百姓利益、具有实质价值的新闻类信息被大量忽略了,无数人沉迷于虚拟的网络狂欢以及浅薄无深度的内容当中难以自拔;另一方面,在充斥着噱头、谣言、猎奇等劣质信息的直播环境当中,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会遭受负面的影响,传统媒体的声音会被淹没。
针对网络直播乱象,2016年7月12日,文化部依法查处了23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共26个网络表演平台,共关闭严重违规表演房间4313间,整改违规表演房间15795间,解约严重违规网络表演者1502人,处理违规网络表演者16881人。2016年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直播平台和直播发布者如要发布新闻,必须拥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必须设立总编辑,实行先审后发,把控新闻直播平台内容的采编和发布,并确保转载新闻信息的真实准确;另外,所有主播必须实名注册。
互联网环境下的“泛播音主持”活动同样需要遵循新闻性。网络环境的进化,除了依靠政策规约,还有赖于传统媒体领域的播音员、主持人主动作为、创新实践,在互联网领域发挥引导作用。
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达到3.25亿。⑤网络直播软件层出不穷,国内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的企业超过了300家。传统广播电视媒体的受众市场被这些直播平台大量侵占。
传统媒体具备政策、资源、设备、专业等方面的多重优势,借此可有效整合、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与自身主流平台相结合,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传播优势,为广大网民提供内容健康的信息。
主持多是新闻与传播专业科班出身,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播音专业训练,具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在“全民直播”的传播格局下,传统广电的播音员、主持人需要开拓新闻传播的渠道,充分利用好网络直播这一“风水宝地”,让“新闻性”获得更大的发挥空间。
举例来说,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和移动“天脉”系统打造了由主持人、出镜记者负责的突发事件、特别策划的手机直播,这弥补了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限制,更增加了传统媒体的空间感,让节目更加具有张力和弹性。东南卫视则借助主持人的跨屏现场直播从事精准营销,如在2016年10月18日(仙游)红博会的营销活动中,主播对现场逛展、参与拍卖等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在映客、花椒、美拍、一直播的点击率高达9万次,活动共达成意向成交额4亿元、实际成交额2亿元。⑥
网络直播给传统媒体带来的不仅是挑战,也是难得的机遇。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等新闻报道当中,传统广电的主持人、播音员或出镜记者应积极、高效地运用网络直播,对现场环境准确描摹,对新闻细节捕捉到位,以专业精神传递所见、所闻、所感,传播真实的信息,令受众“身临其境”,从而在新闻事件的大众传播当中重获传统媒体的主动权。
新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发布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信息,并且迅速将其扩散,在无数次转发、转载和评论中起到告知的作用,并形成网络,然而这些信息往往真假难辨、报道质量良莠不齐。正如学者喻国明指出,在这个时代我们不缺乏信息,我们缺的是。因此,传统媒体有必要在网络上开设网络新闻,占据主导权。
网络平台出现了许多自制内容产品,如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节目等,这些内容大都获得了巨大的流量。仿效这一做法,传统媒体可以为主持人量身打造网络新闻节目。这种节目只在网络平台上播出,可以有效地打破电视、广播媒体因为各种原因给主持人带来的许多限制,让主持人提供更多符合互联网用户需求的新闻内容。举例来说,《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的网络新闻节目《胡侃》不仅延伸了该媒体的线上内容影响力,而且体现了胡锡进作为一名“老新闻人”的那种睿智、冷静、幽默的风格,是一种网络新闻的成功转型。他深入浅出、幽默得体地为受众讲述新闻故事,全面辩证、客观公正地对事件作出精辟的总结和评论,在国内国际重大事件的报道解说中,通过极具个性化的新闻话语赢得了受众的好评和疯传。
网络新闻是一种新的内容产品,它丰富了传统主持人“新闻性”的内涵与形式,让他们可以更加自由地去做个性化的新闻产品。
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的主持人在做新闻的过程中要有一种“人际传播”的意识,也就是要从过去那种“念新闻”的状态转变为一种“聊新闻”的状态,使用“接地气”的话语模式,捕捉新闻热点,发起新闻话题,形成传受互动,吸纳受众的智慧,拉近传受距离。在互动的过程中,主持人负责发起新闻话题、把控互动节奏、筛选受众互动反馈并引导大众。以凤凰卫视《全媒体大开讲》为例,该节目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单向度、宣传性的传播思路,将传受互动贯穿于整个节目当中,尊重不同个体的价值,打破了性别、年龄、职业、阶层、收入等种种约束和限制,让受众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或者是在街头出镜受访这种“真实电影”式的运用,加入到新闻话题的互动场景当中。所有人围绕着新闻话题展开讨论,主持人主导的媒介场负责节奏掌控和议程设置,政府官员、专业人士主导的官方场扮演着深度解读的角色,用户主导的民间场则呈现社会情绪以及社会观点,参与各方各司其职,共同打造了富有建设性的传受互动机制。
主持人发起的传受互动,打破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传播障碍,激发了受众的互动积极性,提升了受众的媒介素养,这是新闻性在“新战场”的一种创新实践,对于扩大新闻传播影响力、转变主持人和播音员的职能,提升传统媒体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新时代的播音主持工作需要主动拥抱互联网,基于互联网需求从事新闻的生产、传播和互动,在网络传播活动中践行新闻性,用新的工具和方式践行新闻性,从而促进网络环境下“泛播音主持”活动的正本清源,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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