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网暴责任主体惩治力度
不论是河北邢台17岁男孩刘某州因不堪忍受网络暴力而选择轻生,还是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抑或四川德阳女医生遭受网络暴力后……一件件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一幕幕血的教训,无不在向人们展现着网络暴力带来的危害。
“伴随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已不仅是一个虚拟时空,也是和现实生活交互影响的现实世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名网民,每每看到这些网暴事件,我都感到非常惋惜和悲痛,希望这种悲剧不再发生。”全国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今年带来了关于打击网络暴力完善网络治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希望国家针对打击网络暴力进行专项立法,加大对网络暴力责任主体的惩治力度。
这些年,社会上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给李东生的一个感觉就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造谣成本很低,信息发出后,造谣者对于信息真实性不负责任,有些是有意甚至是恶意传递一些信息,但却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伤害,受害者要维权也很不容易。
当前,我国针对网络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中。在李东生看来,这些法律法规较为分散,适用性、衔接性不强。这也带来了网络暴力被害人取证困难、求助无门的困境,以及平台主体责任缺位等问题。
对此,李东生建议,国家要完善网络暴力的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打击网络暴力进行专项立法。同时,要加大对网络暴力责任主体的惩治力度。李东生主张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应对网络暴力的效率。这就要求平台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一旦发现网络暴力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该行为带来的影响。(记者 赵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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