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社会行动者和他们决定的历史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9-18

四种社会行动者和他们决定的历史

  在转折时期,人们更倾向于从历史去寻求答案。个体和组织微观的努力,在宏观的不确定面前似乎变得微不足道,因此人们转而去关心大国博弈兴衰的逻辑,以及国家宏观治理逻辑的演变。这一点,从不同时期的畅销书榜单和媒体上人们谈论的话题就可以看出。

  社会学家赵鼎新刚刚翻译成中文出版的《儒法国家:中国历史新论》,是思考历史演进动力的作品里最新可能也最厚重的一本。在这本书里,赵鼎新对于历史演进的逻辑是什么,给出了一个自己的回答。他以中国的历史演进为例,解释了这个模式。

  赵鼎新说:“我的历史变迁理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竞争与竞争结果的制度化的辩证性互动,是历史变迁的主要动力。”

  这是赵鼎新版本的宏观历史动态理论。这个理论有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竞争是人类的天性,人类天生就是容易发生冲突和竞争的物种;第二个前提是,人类个体或者群体竞争的领域集中在四个方向,分别是、军事、意识形态和经济,人类围绕着这四个面向来争夺主导权。因此,竞争的主体也可以对应为四类社会行动者。

  人类的竞争领域,可以分为、军事、意识形态和经济,对应的,也有四种理想型的社会行动者。围绕着这四类权力的竞争,也有不同的特质。

  在这四类竞争之中,经济权力和军事权力的竞争有着非常明确的输赢标准。这很容易理解,因为赚钱与否和军事上的胜利失败都很容易度量。此外,这两种权力的竞争,都会引发赵鼎新所说的“累积性发展”。所谓累积性发展,可以理解为在竞争中互相学习,从而引发的在物质和实力上的进步。

  但是,经济权力同军事权力以及权力不同的地方在于,经济权力是非强制性的。一个经济权力行动者,哪怕是首富,他也没有办法强制其他人购买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经济权力也更加去中心化,没有任何一个公司可以像政党和军队那样,有绝对的中心化的权威。因此,经济权力更加具有分散性。亚马逊的贝佐斯相对于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并不具备绝对的中心化优势,他对其他的公司和个人,也不会拥有绝对的支配力。

  正是因为经济权力的这种特征,在同样会引发累积性发展或者我简单称之为物质进步的两种竞争之间,军事竞争往往会强化国家集权,而商业竞争不仅会提高整个社会的繁荣程度和富足程度,还会促使社会权力的分散化。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经济权力的拥有者可以把权力完全集中在自己手中,即使是最强大的垄断公司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意识形态权力的竞争,不像军事和经济竞争那样,可以一目了然的分出胜负。赵鼎新说,这是因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以及持有怎样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基本上是以个人经验为基础的,而不同人的经验往往是大相径庭的,所以彼此之间往往很难说服。它也意味着意识形态力量在本质上是高度多元化的。

  我们能看到的意识形态权力的集中,也往往不是因为这种意识形态或者提出某个理论的思想家格外有说服力,因此能赢得大家的信服。它更有可能是因为有其他带有强制性力量的社会行动者的支持,比如。除此之外,另一种情况是,一代人经历过共同的历史重大事件,因此有了共同的经验,比如刚刚经历过世界大战的人普遍会反对战争。

  意识形态权力也不会引发社会的累积性发展,原因非常简单,“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不可能通过口头上的争论来实现”。

  在赵鼎新看来,四种权力资源中,权力是最有可能凌驾于其他三种之上的。因为相比于其他三种权力资源,权力都有它的独特优势。

  相比于经济权力和意识形态权力,权力的优势在于,它是集中化而非扩散性的,同时它又具有强制性。相比于军事权力,权力的优势在于,它可以通过向被统治者提供公共物品,来获得绩效合法性。这也符合我们的直觉,即便是经过了,军政府往往也只是扮演过渡期的角色。

  在赵鼎新的阐述中,东周战争对于中国历史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东周晚期的军事权力竞争过程中,秦统一了中国,发展出一个官僚制的中央帝国。秦王朝短暂的统治之后,经过西汉的完善和强化,中国的/文化结构开始“结晶”。随后,中国儒法国家的/文化结构表现出了惊人的韧性,一直延续到19世纪,“尽管其间经历了人口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种族构成、市场关系、宗教、技术、山川地貌等诸多方面的改变”。

  在这个结构之下,中国历史也因此表现出了一些独特的特征,最容易看到的比如中国的文明和治理结构在全世界独一无二地延续了两千多年。另外一些隐藏在这种延续性下的特征包括,“世界上绝大多数帝国都通过军事征服来扩张领土,而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却是因为被游牧和半游牧族群所征服,而被动性地成就了领土的扩展,并且,那些马上得天下的征服者们之后又都采取了儒法国家这一统治模式”。再比如,“与近代欧洲城市相比,晚期中华帝国的城市,即使相当一部分已经高度商业化,却仍然由国家任命的官员管理。商人在整个帝制中国都无法在领域担当重要角色”。

  简单而言,就是中国对外并不具备侵略性和扩张性,但是进入中国的游牧和半游牧民族都接受和采用了中国的治理模式;以及中国的治理模式表现出了对商业的疏离。

  在赵鼎新看来,中国之所以能够形成一个中央官僚系统治理的国家,原因正是在东周时期围绕战争的竞争。当东周各国开始展开军事竞争的时候,由于军事权力的竞争胜负一目了然,自然就会对东周各国之间产生强大的同构压力。所谓同构压力,是指战败的一方会去学习和模仿战胜的一方做得好的地方,从而让自己免于被淘汰。

  一个特征是有利的地缘环境,“计算机模拟实验以及经验性研究都表明,一个国家的受敌面越多,在战争中就越难取得优势”。齐晋楚秦都处在版图的边缘,因此当它们力量虚弱的时候,可以退出争霸的核心区域,力量恢复时,再重新参与竞争。而像魏国这样在多个方向上都有竞争者的国家,就很难有这样休养生息和东山再起的机会。

  另一个特征是,他们“都率先摆脱了西周礼仪与行为准则的束缚,都采纳并施行一套重实例、讲效率的战争策略”。

  这套战争策略中,最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军事竞争的压力迫使各个大国要想生存下来,“必然地走向了效率导向型的发展道路”。并且,讲求实际、重视效率的风气也逐渐扩散到整个社会文化中。

  这套效率导向型道路,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家所提倡的一套富国强兵方案。想一想商鞅在秦国施行的一整套变法策略就可以明白,这套方案可以让国家在财力上保持最大程度的汲取能力,在军事上可以做到迅速动员全民皆兵,在治理上可以通过严刑峻法来赏罚分明。整个社会所有群体都服从于国家的中央治理,因此可以更好的凝聚财力人力和物力,以赢得战争。

  赵鼎新说,法家理论有三个核心要素:法(刑法与官僚制度)、术(君主的手腕与驭人之术)、势(君主凌驾于臣属之上的权威)。施行严苛刑法的理由,是“可以有效地生产出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而术和势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建立起了强大的官僚体制之后,君主必须想办法让这套官僚体制有效运作,并且让各级官员臣服于自己的意志。

  在这个阶段的军事权力竞争时期可以看到,惟有军事行动者和支配着军事行动者的行动者拥有权力,经济行动者和意识形态行动者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我们可能以为当时涌现出的大量儒家或者法家知识分子拥有很大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并没有能够制度化,而只是停留在个体身上。正如赵鼎新指出的,“士中的个体,比如商鞅、苏秦、张仪、李斯这样的人,可以享有巨大的权力和威望。但是,完全没有能力与强大的国家权力相抗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最终被自己一手缔造的国家权力反噬。”

  秦王朝在公元前221年统一了中国之后,只维系了14年就被汉朝取代。在赵鼎新看来,导致秦帝国迅速覆灭的关键原因,也是让它可以灭六国完成统一的关键,它的国家力量过于强大,导致不鼓励任何社会力量同国家合作。

  西汉建立之后,在秦的治理制度上进一步修整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儒法国家的制度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力量和意识形态力量合二为一,军事力量受到约束,经济力量被边缘化,从而形成了一个韧性超强的治理结构。

  赵鼎新说,儒家意识形态可以说是为统治量身定制的意识形态。一方面,在儒家思想中,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父权家长制下家庭关系的扩展与延伸,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另一方面,儒家学说在提供治理合法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约束权力运作的方式,这就让社会精英群体可以接受儒家学说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这样一来,儒家学说就成为国家权力和社会精英共同接受的意识形态。

  把权力和意识形态权力结合,约束军事权力,同时边缘化经济权力,这样的儒法国家的制度安排此后延续了数千年之久。每一个新的王朝统治者都会迅速发现这个制度安排的优势,并且自觉接受它。

  时间推移到帝制中国的晚期,明清中国拥有不亚于同时期欧洲的商业繁荣,但是在欧洲发生了工业之后,东方和西方开始走向不同的发展路径。这是历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工业为什么没有诞生在明清时期的中国,而是诞生在欧洲。

  赵鼎新的历史变迁理论模型也为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回答。他认为,晚期帝制中国尽管商业繁荣,却没能发展出工业,是因为当时中国更高层次的结构性条件,也就是意识形态和合二为一的儒法国家结构,没有为工业资本主义的发生提供任何机会。

  工业资本主义的诞生,需要能为工业资本主义提供合法性的思想和价值观的出现,这意味着意识形态行动者拥有一定的自主性。当然,它更需要经济行动者可以免于和军事行动者的打压。

  欧洲正好给这两类行动者提供了这样的条件。赵鼎新说,西方的崛起其实包含了五个相互交叠的历史进程,分别是:战争和经济竞争把欧洲社会推向理性化并加速了累积性发展的进程;伴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和天主教世界的,更加多元的意识形态开始出现;经济行动者的影响力在、军事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延伸;在新的经济权力框架下,国家权力受到非精英尤其是经济精英的约束;政府与商人联盟的形成和扩张。

  欧洲之所以能够诞生工业资本主义,核心原因在于,在欧洲历史中的权力行动者一直非常多元,而且始终没有像古代中国那样,形成权力和意识形态权力结合后的稳定状态。在欧洲,包括国家、贵族、教会和资产阶级之间始终不断在博弈和竞争。赵鼎新说:“真正决定着近代欧洲历史发展的是其从未被制度化的或者说从未达到稳定状态的精英竞争格局。”

  在不断竞争之中,民族国家的行动者愿意和代表着资本主义的经济行动者结盟,而意识形态的多元化,也开始让工具性的商业活动不再被仅仅看作只是为个人谋取私利,因此受到鄙视,经商开始渐渐被视为一项可以带来繁荣、促进进步的行为。

  相比之下,古代中国从来没有能够产生工业资本主义,它的繁荣只是贸易和交换的市场经济带来的。在这里,赵鼎新区分了“工业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

  市场经济指的是交换行为,从北宋开始,中国经济就始终保持着这种高度的商业化行为。因为中国有着庞大的国内市场,以及王朝建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和平环境,所以这种繁荣在两宋和明清都曾出现过。

  工业资本主义则更强调生产模式的变革,它指的是私人企业使用提高生产效率的机器进行生产。而要发生这种生产模式的变革,经济行动者就必须不仅仅是在社会中居于从属地位,社会也要对以谋取利润为导向的发明创造足够重视。这些条件明清时期的中国都不具备。

  儒法国家与意识形态高度耦合的结构是如此具有韧性,以至于它必须通过非常激烈的变革才能够加以打断。在赵鼎新看来,这种激烈的变革,来自于日本帝国主义和西方帝国主义的冲击。换言之,是外部的新的竞争带来的同构压力,让中国开始要接纳工业时代发展出的技术和某些价值观。比如,中国社会开始对个人主义文化价值感和进步叙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接纳。

  今天很多人津津乐道,中华文明是所有古文明中唯一一个延续到今天的文明,但是却没有注意到,在犹太教、教、伊斯兰教、佛教等文明传统里,只有儒家传统相比之下要更加衰落,尤其是跟它曾经在中国占据的主导地位相比。

  赵鼎新的解释是,这是因为古代中国支撑儒家价值观主导地位的,不仅仅是它自身在为国家权力提供和发行基础,为社会提供道德秩序,还有包括科举考试和宗族制度在内的一整套社会制度在不断支持和强化它。而儒法国家的结构被打破之后,这些强化和支持它的社会制度也随之失去。

  在赵鼎新的解释中,这是因为中国一直有着强大有效的国家传统,而对于其他想要发展经济的经济体而言,很多时候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如何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国的强国家传统,可以让政府高效率地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尤其是当行动者感到有必要同其他社会行动者建立合作关系,并且面对着较强的国家间竞争压力时。

  最后要申明的是,这篇文章只是对《儒法国家》这部作品的一个简要介绍。赵鼎新的这本书展现了作者宏大的视野和理论雄心,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个好的理论应该用尽可能少的解释性工具来解释尽可能多的现象。”赵鼎新提出的这一套新的历史变迁和动力理论,可以回答很多我们今天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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