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最高检等四部门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9-16

刚刚最高检等四部门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9月9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中国证监会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表示,这批典型案例覆盖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彰显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体现执法司法部门行刑衔接配合成效。2016年至今,最高检共发布10个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此次又联合发布了5个典型案例。今后将持续发布案例,以生动的案例指导办案、宣传法治。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证券违法行为有“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等三个新的特点。

  此次发布的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上海云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姜维君、泰信基金基金经理柳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王某、李某内幕交易案;以及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

  据证监会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制裁、民事赔偿法律手段,以执法司法实际行动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亦不放过在犯罪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

  二是突出保障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心工作。典型案例辐射证券违法犯罪高发领域与重点环节,覆盖上市公司实控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公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体。

  三是彰显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案件的成功突破,既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小心求证、细致工作,也得益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措施与准确适用法律。

  四是兼顾释法说理与引导宣传的社会效果。典型案例在发挥正向聚焦、强化警示作用的同时,将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后果提供稳定的预期管理,有助于增强法治保护意识。

  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冰洋表示,此次联合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由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既是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的战果展现,也是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同类案件的示范参照。

  刘永强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随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工作的深入推进,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市场生态持续净化,从严监管氛围逐步形成。从近期证监会依法查办案件看,证券违法行为有三个新的特点:

  一是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掩盖造假的“马甲”,个别案件呈现系列化发展态势。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套取公司资金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企业从事证券违法行为与债券违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风险隐患相互交织。

  二是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大股东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票,滋生“伪市值管理”不良动机,伙同配资中介、市场掮客、“黑嘴”、资管机构形成灰黑利益链条。“云分仓”配资技术、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迭代升级迅速,成为异常交易监控、行政调查取证的新挑战。

  三是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实控人、董监高等“上市公司内部人”内幕交易多发,标的公司、对手方高管涉案亦呈高发态势,内幕信息管控存在缺陷。窝案、串案增多,借用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现象较为普遍,避损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

  面对当前证券犯罪的新手段新特点,张晓津表示,为应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在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履职能力上下功夫,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二是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特点和证据运用规则,对各类直接、间接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构建证明体系;三是强调全链条打击。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非法配资、“黑嘴”荐股、洗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上下游、前后手犯罪,依法追诉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四是发挥案例指导作用。

  近年来,证监会和公检法不断健全办理证券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人才培养、专家辅助、干部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筑牢证券犯罪打击合力。

  据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2021年至今年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月-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此外,去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正式成立。张晓津表示,检察室的成立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部署,建立证券犯罪案件办理新制度的有益探索。一年来,驻会检察室围绕办案件、建机制、定规范、强队伍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办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二是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去年9月,最高检联合、中国证监会开展打击证券犯罪专项行动,检察室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督办19起重大案件;三是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四是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

  刘永强表示,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坚持“零容忍”工作方针,突出执法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办理案件400余件,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合惩戒合力效果持续强化,进一步推动塑造崇法守信的资本市场生态。一是强化大要案件惩治,提升“零容忍”执法威慑;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稽查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工作协同,推动筑牢证券犯罪打击合力。

  据李冰洋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先后组织侦破了“康美药业、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叶飞爆料系列案件”“嘉美包装黑嘴案”等市场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特大证券犯罪案件;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14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祝二军表示,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3种证券犯罪案件共229件335人。同时,注重用足用好财产刑,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惩处证券犯罪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合力惩治证券犯罪,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坚持“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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