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新闻”观念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实践价值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9-01

论“新新闻”观念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实践价值

  新闻观念是历史性的观念,这与新闻实践和新闻业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变迁具有深刻关联,因而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主导新闻观念。本文所讨论的 “新新闻”观念是相对传统职业新闻观念而言的新生新闻观念。“新新闻”观念承继了传统新闻观念的核心价值,也融入了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时代新闻实践中呈现出的新特征与新内涵。“新新闻”观念在本体论上依然将新闻视为一种特殊的事实信息, 但不再把新闻实践看作是职业工作者和专业新闻媒体垄断的“特权”,强调新闻是包括职业工作者与其他社会主体在内的多元主体协商、对话的产物,是一种文化协商机制与社会个体参与公共生活的方式,亦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展开交往、交流、对话的特殊中介。作为一种新生的实践观念,“新新闻”观念中的新闻为传统的公共服务理念增加了新的理解方式,为重构新闻业的社会角色和文化身份提供了有益的观念基础,也推动并体现了新时代新闻研究的范式转换进程。

  Web2.0 时代的到来,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迅速普及,对传统新闻业产生了剧烈冲击,“新闻业危机”成为备受学界与业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新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使新闻业遭遇两大变迁:控制逻辑转移和生产过程透明化。一方面,支撑传统新闻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s)在新技术的冲击下逐渐失效,“真实”“客观”“专业主义”等新闻学 “元话语”(meta-discourse)的合法性开始受到实践者、研究者和用户的质疑;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催生的信息类自媒体的崛起和机构媒体的衰落,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新闻业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中的重要性。一种新的新闻生产传播、收受运用、管理控制方式、总体生态格局正在形成。与此相应,一种新的新闻观念(“新新闻”观念)正在逐步形成。“新新闻”观念一方面反映呈现了新闻活动领域的变化;另一方面也以新生观念的力量改变着新闻实践格局和新闻学研究的范式,对“新新闻”观念的分析阐释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闻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对“新新闻”观念的基本内涵进行学理分析,并对其生成逻辑与实践价值做出初步阐释。

  观念,是主体关于一定事物的反映和认识,也是主体关于一定事物的情感、信念和想象,其中还或明显或隐蔽地包含着主体把握对象的方法。观念和概念不同,概念是观念经过概念化后的产物,因而概念在本质上是观念的抽象与综合,关于某一事物的概念在多数情况下只有一种,但是关于其观念的认识却有很多。当然,一种观念也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概念去反映和表达。在新闻传播领域,人们关于“新闻是什么” “新闻应该是什么”以及“如何做新闻”(新闻实践观念)的看法本身是不同的,但是对于“某类事实信息具备某些属性就可以构成新闻”的看法(新闻概念)却具有共识性与共通的理解。观念不仅为实践指引方向,更是推动实践发展的结构性因素。每一种观念都和观念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制度相适应,实践发展与观念 变迁是一个动态互构的过程。作为相对独立的一种人类社会活动方式,新闻活动有其自身整体的历史运行机制或历史展开规律,这种整体规律是由新闻活动系统内部具体活动方式造成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的内核就是新闻观念,新闻观念在新闻活动系统运行与新闻实践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新闻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 (journalism)观念实际是指人们对新闻现象、新闻活动的看法,狭义的新闻观念是指关于“新闻” (news)的看法,广义新闻观念都会凝结体现在狭义新闻观念之中。本文关于新闻观念的讨论主要围绕狭义新闻观念展开,但讨论的意义并不限于狭义新闻观念。狭义新闻观念包括对新闻是什么、应该是什么以及如何做新闻的看法。“新闻是什么”侧重的是新闻本体观念,“应该是什么”侧重的是新闻价值观念,“如何做新闻”侧重的则是新闻实践观念或方法观念,它们的有机统一构成完整的新闻观念。

  新闻观念是历史性的观念,即人们关于新闻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如何做新闻的观念会不断演进变化,形成不同历史时期的新闻观念。在这一套关于新闻的本质与价值的系统化界定中,不仅包含着特定阶段的社会历史对新闻业的期望,也体现着新闻业自身对社会历史做出的承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新闻观念始终贯穿并指引那个时期的新闻实践,并在社会变迁与历史发展中推动新实践的创造。自觉的新闻观念诞生于现代新闻业的开启,自新闻业诞生以来,新闻记者所运用的新闻形态、采访方法、写作技巧以及观念形态并非一成不 变,而是一直在经历变迁,这不仅体现在新闻的生产与操作规范、组织结构等实践层面,更体现在新闻的价值观念、文化观念等思想意识层面。新闻观念与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新闻实践相适应,新闻业在不同社会阶段被期望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因而新闻观念的内涵会发生不断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对既有新闻观念的继承、更新和变革。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是“传统中的变革”。新技术从外部改变了传统新闻业,挑战了组织化新闻生产实践,以及与之相适应、基于现代、市场经济、专业分化和职业自主性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及操作原则,新闻从业者对新闻工作的垄断控制与公众要求的 开放参与之间的张力得以通过公众与职业工作者协商的方式弥合。在这个过程中,新闻生产成为开放的场域与动态的实践过程,“新新闻”观念既包含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协商妥协之后达成的共识,也包含职业工作者对传统新闻实践过程中得到广泛认可并内化的新闻的核心价值的坚守,即坚守新闻业的永恒使命——为公共利益服务,坚持报道、追求真实与公正的新闻实践。“新新闻”观念是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在新闻实践中互动协商的产物,职业工作者对专业权威与职业价值的维护在本质上是对新闻专业核心价值的坚守,公众参与的新闻实践则是对建立在传统实践基础上的新闻 观念的更新与变革。

  “新新闻”观念与传统新闻观念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关于新闻业的公共服务理念有了新的内涵。传统新闻观念视野下的新 闻业作为一门职业与专业,新闻实践主要由职 业工作者完成,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是由职业 新闻工作者界定并付诸实践的;“新新闻”观念视野下,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共同构成了新闻生 产与传播的主体,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的界定成为有公众参与的“可争议的和可选择的讨论”,公众亦是公共利益界定主体的一部分。因而,新闻不再是职业主体独断的产物,而是多元主体对话协商的产物。其次,在新闻道德观念层面,公民道德成为新闻职业道德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实践不仅是职业道德实践,从其公共服务的理念出发,更是公民道德实践。传统新闻观念注重职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在“新新闻”观念视野下,有公众参与的新闻生产呈现出的“中立、洞察力、距离、自反性、理解当时当地社会叙事等特点都超越了某种具体的道德与专业技能,从而将新闻职业准则纳入了更广阔意义的生活中,新闻遵循的神圣准则升华到公民道德的神圣殿堂,”这在更本质意义上实践着新闻业的公共服务理念。因而,新 闻不再仅仅是职业主体以自身伦理规则约束下应该传播的公共信息,而是职业伦理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共同约束下的公共信息。再次,在新闻实践理念层面,传统新闻实践的重要规范“客观性”实现有了新的方变革。传统新闻观念视野下,客观性原则是新闻实践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与规范。新闻客观性建立在事实和价值完全分割的基础上,更是全球新闻界的共享 的价值准则。为了实现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必须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新新闻”观念承认公众藉由新闻生产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这一转变打破了职业垄断,使得新闻生产的过程更加透明,“透明性”成为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时代“客观性”实现的一种新方式。新闻透明性强调新闻采集、组织和传播对公众公开,新闻编辑室的内部和外部都有机会监测、检查、 批评,甚至介入到新闻生产过程中,这无疑完 善了新闻客观性得以实现的机制,也更契合进入新阶段的新闻实践特征。新闻不再仅仅是职业主体通过专业原则“权威化”的信息,而是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协商对话的产物。当职业记者和公众都在以新闻的形式传递信息的时候,他们也在一同界定“什么是新闻”, 一同实践对新闻的理解。与传统新闻观念相比,“新新闻”观念强调新闻在多元文化实践中的“协商、对话与沟通”作用,也即作为文本的新闻对社会事实与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诠释、在协商不同个体及群体在文化实践中的矛盾与冲突中发挥的作用。因而“新新闻”观念更加关注“作为文化协商机制的新闻”这一观念。对于新闻业所追求的永恒使命而言,“新新闻”观念视野下的公共 服务理念、新闻真实、客观性等需要做出新的理解与阐释。

  作为观念体系中的一类,新闻观念与其他观念一样,具有主体性、精神性、历史性、方向性的一般属性,也有中介性、附属性、独立性与实践性的特殊属性。“新新闻”观念是在传统新闻观念的基础上变迁而来,因而其实质、价值内核及实践指向性与传统新闻观念及新闻实践密不可分。在社交媒体兴起之前,新闻的生产与传播主要由职业新闻工作者与传统媒体完成。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属于“精英”媒体,职业新闻工作者也被认为是知识文化精英。传统新闻观念建立在职业新闻工作者在专业化媒体组织中进行职业新闻实践的基础之上,包含了新闻业的制度角色、新闻业在社会中的价值定位以及职业工作者新闻实践的伦理规范等内涵,落脚到具体的新闻实践层面上,新闻被定义为职业主体认为值得报道的事实和传播的事实信息。

  在互联网刚刚走进 Web2.0 之际,马克·迪耶兹(Mark Deuze)就指出,这一新传播技术有别于传统印刷和电子媒介的特征,为新闻业和新闻生产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和文化语境,新闻机构不仅要采纳新技术,而且要在组织制度上制造融合,改变讲故事的风格,调适“生产者—消费者” 的关系。2010 年代以来,新闻业的实践格局不再由职业新闻工作者与传统媒体单一主导,新闻生产呈现出生产主体从专业化到社会化、生产机 构从封闭性到透明性、生产周期从周期性到循环性等变化趋势以及软性新闻主导的特点,新闻业的实践逻辑开始由“线性执行逻辑”转变为“网络运行逻辑”,新闻业本身被互联网技术结构为一张网络,新媒介与公众成为网络中的节点,职业新闻工作者、传统媒体、公众以及社交媒体共同构成了当代新闻实践的新格局。

  公众与社交媒体的加入在新闻生产的主体结构与实践机制层面对传统新闻实践的观念共识与操作常规产生了影响。社交媒体是一种“世俗化”的媒体,允许普通公众定义“什么是公共兴趣”的关注焦点,并以自身方式实践着自己对新闻的理解,因而“新新闻”观念是在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关于公共利益及公共兴趣协商讨论的 过程中生成的,是职业新闻工作者与公众关于不同新闻理念的价值界定的抽象与统合。“新新闻”观念是新兴媒介技术、社会文化与经济基础等互动建构的产物,在全球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背景下,“新新闻”观念的价值内核主要表现在, 新闻应该在新的社会文化语境下平衡不同社会 群体的诉求,为多元文化实践的协商提供可能。其实践指向性在于,作为一种多元文化协商机 制,新闻应该对客观事实进行更为多元的解读, 新闻生产作为一个开放的场域,应该成为个体与群体提供进行公共讨论与文化实践的平台,以满足个体之间、社群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文化交往,为建构更加和谐的公共生活提供持续性资源供给。

  “新新闻”观念是伴随着网络社会时代新闻业与社会的关系嬗变以及新闻实践中的权力结构、消费需求、技术力量、时空关系等度的变革被逐步建构出来的。一方面,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社交媒体赋予了公众新闻实践的权利, “公民记者”作为非职业的新闻共同体的阐释社群,提供了一种有别于传统新闻业实践、协商、共享新闻故事的路径,两个不同的新闻生产群组相互影响,重构工作目标、实践准则和新闻业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在新的技术、社会与文化语境下,新闻业被期望在公共生活与公共交往建构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此,“新新闻”观念的生成内嵌于新技术、社会及文化基础对新闻实践的重构、新闻价值观念的变革以及新闻业与公众关系嬗变的理论回应之中。

  前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业实践是由媒体精英主导的生产模式,职业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垄断了新闻的生产与传播权力。具体而言,以现代新闻业诞生以来所形成的一套成熟的操作规范与共享价值观为参照系,职业记者与媒体编辑部构成了新闻生产的两个维度。职业记者的新闻生产与媒体编辑部的编辑制作会依据媒体的角色与受众定位进行相应调整,但是其核心仍然是以整个新闻行业的某些共享观念为基础。放置在不同 媒体实践中,则是建立在这些共享观念基础上的不同媒体的经营理念与角色定位。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介实践冲击了传统媒体精英建构的新闻生产格局,为普通人参与公共传播及展开 “公民记者”实践提供了可能,新闻生产的专业垄断被打破,“新闻生产的化”或“去中心化”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受众”或“用户”在今天成为社会实践的行动者。在新闻生产与传播领域,则具体表现为公众作为生产者与消费者 “一体化身份”的出现。

  生产者与消费者角色逻辑层面的合一,意味着每一个人皆可成为新闻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这使得新闻生产早已不再遵从单一的职业化生产模式和生产逻辑,而是成为社会化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生产,在由互联网技术所结构的社会网络之上,新闻实践呈现出更加强烈的互动与参与特点,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在一种动态交织的意义生产模式中表达着对社会事实的多元阐释、解读与认知,并在动态互构的过程中重构新闻的边界与意义。在这种新闻实践模式中,公众作为一种力量影响了之前由职业工作者主导的新闻生产过程,新闻生产本身成为一个动态的对话与协商过程。具体来说,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共同成为新闻生产主体,新闻生产交织着职业文化与公众文化的碰撞、博弈与妥协,这不仅使新闻实践越来越体现出“混杂性特征”,也使新闻生产成为一种意义协商过程,使新闻本身成为对话协商的活跃中介,这也成为“新新闻”观念得以生成的实践逻辑。

  新闻价值可以分为两个维度理解,一个是作为选择标准的新闻价值,可将其称为“尺度性新闻价值”;另一个是作为社会功能的新闻价值,可称为“功能性新闻价值”。“尺度性新闻价值”是新闻生产者选择新闻事实的标准,“功能性新闻价值”则界定了新闻与新闻业的社会角色与功能定位。价值观念是指人们对某一类事物的价值持有比较稳定的观念模式,新闻价值观念则是人们 对什么样的客体才有新闻价值的一系列比较稳定的观念。也就是说,“新闻价值”是新闻价值观念的抽象与表征,新闻价值观念决定了新闻价值的“尺度性”与“功能性”的内涵。公共服务理念是全球新闻业共通的新闻价值观念,受到不同社会制度与文化的影响,公共服务理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时效性、重要性、趣味性、显著性、接近性与真实性是被全球普遍认可新闻价值标准,我国在新闻实践中的“尺度性”也主要强调上述要素;“功能性”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新闻实践要在服务国家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公共的功能是“功能性新闻价值”的集中表现。在这样的新闻价值观念视野下,公共服务就是生产与传播和国家发展有关的重大新闻信息。在西方国家,趣味性与冲突性一直是新闻报道理念的核心要素,也成为西方强调的“尺度性”新闻价值的主要内容;“功能性”则体现为新闻业作为一个具有公共使命的领域,对运作至关重要,其核心目的是“生产和传播有关社会、与文化的核心事物的信息和辩论,”服务于公共利益、便利和需要。因而在西方新闻价值观念视野下,公共服务就是为西方意义上的实现与运行服务。这一理念包含了资本逻辑与商业逻辑对西方新闻实践逻辑的影响,因而新闻业的公共服务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被资本和商业裹挟,使得新闻业沦为“赚钱”的产业,偏离了公共利益的核心内涵与要旨。

  网络社会的到来重构了“社会”概念,全球互联网的发展为传统基于地缘的思想观念与文化观念提供了交流对话的平台,不同文明和文化得以超越“地方”的物理边界走向世界,促进不同文明与文化之间的理往成为当下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亦成为这一阶段的社会历史对新闻业的新期望。新闻业更应该在个体之间、群体 之间以及民族与国家之间的文化交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这也构成了网络社会新闻业公共服务理念的核心内容。新闻价值观念的变革本质上是对新闻业的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的新一轮重构,新闻业在社会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社会功能是复杂的社会因素共同建构的,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与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是促进关于新闻业新一轮社会角色探讨的重要因素。关于传统新闻业“危机”的大讨论在更深层次上对传 统的新闻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新闻业的传统身份在由新技术、文化与社会语境共同建构的历史阶段该如何表述成为“危机”所引发的关键性问题,新一轮关于新闻价值观念的探讨也成为“新新闻”观念生成的价值观念基础。

  新闻业与公众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现代新闻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围绕公共生活的建构,媒体应该生产公众“需要”的新闻还是公众“想要”的新闻构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公众“需要”的新闻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公众“想要”的新闻则以公众兴趣为导向。现代新闻实践史证明,媒体不仅需要生产公众“需要”的新闻,也要充分考虑以合适的方式生产公众“想要”的新闻,两者不可偏废。新闻业与公众通过公共生活产生逻辑勾连,媒体机构与职业工作者通过生产新闻建构公共生活,公众通过消费新闻参与公共生活,在这个过程中,公共生活作为连接新闻业与公众的媒介,对新闻业与公众关系的变化具有重要影响。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构成了新闻建构公共生活的基本范畴,新闻业一直以来都是根植于复杂社会环境中的多元文化实践。新闻业不是一个指向坚固的、稳定不变的事物,而是一个需要根据应用环境的不同而持续转换的意义体系,这也决定了新闻业与公众的关系会随着新闻业应用环境的转换发生嬗变。

  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实践主要由媒体机构 与职业工作者完成,此时的公众被定位为受众, 作为新闻的接收者,通过阅读新闻了解社会是受众参与公共生活的主要方式。对于受众来说,媒体机构与职业工作者成为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界定的代理人,虽然公共利益与公众兴趣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背后交织着各种社会力量,但是新闻业与受众的关系是一种告知者与接受者的关系,新闻业从其告知公众的角色看,并没有承担起开展文化交谈之中介 (agency)的角色。社交媒体时代,新技术开启的“短路性的颠覆”使得包括普通公众在内的新的阐释单元介入到以往职业记者有关什么是新闻、谁来报道以及如何报道新闻、新闻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究竟如何等一系列针对专业信念、行业边界、工作常规、管辖权的协商与讨论之中。“受众”的社会身份被解构并重构为“用户”,“用户”不仅消费新闻,也生产新闻。这一社会身份转变的本质意义在于,“用户”不是外在于新闻实践过程的“客体”,而是成为新闻生产“主体”的一部分,通过与职业工作者的协商对话参与进公共生活的建构之中。新闻业不再是告知者的角色,而是成为“用户”实践的一部分,新闻生产的理念、目标等亦发生了重要变化。以职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职业)新闻文化和以 “用户”为主体的“公众新闻文化”的碰撞与交流,形成了社交媒体时代新闻实践的独特景观, 使得“许多不被专业媒体重视的边缘事实、独特观点进入公众视野”,这种模式下的新闻业不仅提供了人们展开公共讨论的共享事实、理解公共事务的意义体系,以及认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关联的视野,而且成为公众生成的论坛和平台、公众实践其能动性的机制,公众由之前被动接受新闻的受众变为新闻实践意义上的社会行动者,“新新闻”观念因此成为新闻业与公众关系嬗变的内在要求。

  “新新闻”观念与学界和业界关于“新闻业危机”的讨论相伴而生。新闻业当下的危机,正在挑战新闻界对“事实性信息搜集、表述和传递”的职业垄断,甚至在消解“新闻”这个以搜集和呈现事实性信息为基本特性的话语类型,但这同时也蕴含了突破结构、开拓空间、展开创新的趋势。互联网技术与社交媒体赋予公众信息生产与传播的权利,有公众参与的“随机的新闻行为”(random acts of journalism)这样一种有别于传统组 织化新闻生产、由非职业新闻记者展开的多样性的新闻实践形态已经成为当下新闻实践的常态,这种新闻实践模式一定程度上弥合了传统媒体时代职业工作者对新闻实践的垄断控制与公众要求的开放参与之间的张力。在“新新闻”观念视野下,公众作为重要社会力量参与新闻实践,新闻(news)成为一种文化协商机制与方法,协商网络社会时代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以及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多元文化实践,在更广义范畴的公共交往与公共生活建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闻业(journalism)因此获得了更广阔的实践空间。

  公共服务理念是新闻业的根本价值追求, 也是新闻业得以促进社会发展的深层缘由。对于传统新闻观念视野下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言, 以报纸、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是一种组织化的生产模式,主要特征是职业从业者在新闻业漫长发展中形成的一系列共识性与共享性的实践规范与准则引导下,围绕 新闻业所界定的公共利益与公共兴趣,为公众生产相关的新闻信息。这一时期公共服务理念的核心是议程设置与意义赋予,不论是西方国家“”的实现与运行,还是我国“公共引导”的价值观念,新闻实践的主要作用是将公共生活中发生的事实信息告知受众,受众通过阅读与消费新闻参与公共生活,新闻业本身扮演着 “告知者”的角色。

  在“新新闻”观念视野下,公共服务理念的内涵不再仅仅是为公众提供信息,而是开始由之前 “自上而下”式的告知更多转变为“开放、平等”的 “参与”实践,为良性的公共交往提供平等敞开的空间。“新新闻”观念视野下新闻业公共服务理念的实践指向一种社会过程:新闻实践作为一个开放的场域,在社会公共交往中提供不同个体与群体平等参与公共生活的平台,促进个体与群体的社会对话并达成共识。“用户”成为新闻生产主体 的一部分,意味着传统时代“自上而下”的意义赋予与关系建构开始转向“自下而上”的“参与式” 建构,互联网技术与社交媒体为“用户”在新闻生产与传播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技术支持,新闻生产成为公众生成的重要平台,公众不再是新闻业建构的“被动式”受众,而是成为可以自主参与公共生活的“用户”,有能力以自己对事实的理解建构公共生活。对于公众而言,新闻生产的社会过程本身提供了个体自愿“参与塑造公共生 活”的空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参与性实践” 成为“新新闻”视野下公共服务理念的核心。与传统新闻观念相比,“新新闻”观念视野下的新闻实践无疑在更本质意义上实践着新闻业的公共服务理念。

  新闻观念不仅是“什么是新闻”以及“如何做新闻”的观念,更包含了人们对新闻业的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的认知与期待。从新闻实践的角度出发,新闻业的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集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特定社会历史阶段对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定位和角色期待与新闻业自身对社会历史所做出的 承诺构成了多种概念集合的两个维度,围绕这两个维度的讨论所形成的新闻业的角色与身份成为被建构的一种叙事,引导新闻从业者在实践中维护新闻职业的合法性。“公民记者”的崛起引发了社会对职业记者与现代新闻业社会角色的重新构想,当公众有能力生产新闻并自主参与建构公共生活时,新闻实践的主要问题就不再是技术支持与经济基础变化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与经营危机,而是新闻的文化价值问题。全球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多元文化主义成为新闻实践的新文化语境。多元文化主义强调文化的多元性而不是一元性;强调不同文化的共存性而不是互相排斥性;强调文化类型之间的共生性而不是相害性。技术赋权为公众的社会表达与公共参与提供了可能,当公众有能力参与新闻生产时,新闻本身成为一种文化实践与社会表达的方式。新闻的文化价值体现为,新闻生产如何为多元文化的理往搭建桥梁,如何在良性的公共交往秩序与和谐的公共生活建构中发挥 重要作用,这也是重构新闻业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的重要面向。

  互联网技术的赋权与对话使得原本相对 “封闭”的新闻实践空间变得更加开放和透明,“去职业化”与“去中心化”的新闻生产使得越来越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新闻实践的社会过程之中,这为开拓新闻业更广阔的实践空间、重构新闻业的社会角色提供了重要基础。新闻业作为一个开放的论坛,将寻求、核查、鉴定事实和真 相的过程,置于公共讨论之中,使它成为开放而透明的公共参与的过程,并作为一个重要主体参与并引导社会协调对话。以“共生”“共存” “多元”为主要特征的多元现代性是当代社会的重要历史形态,多元文化实践是多元现代性最基本的历史实践形式。“新新闻”观念尊重与承认每一位社会成员通过新闻生产参与公共生活 的权利,将新闻视为一种文化协商机制,在当代全球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背景下,新闻是协商不同社会个体、群体文化实践与超越地理边界的重要资源,维系着全球社会的多元文化协商与公共交往,新闻业的社会角色与文化身份因此得到重构。

  在新闻学研究视野中,“新新闻”观念的生成意味着作为新闻学研究逻辑起点的新闻本身发生了变化,因而传统新闻业时代建立在职业规范基础上的新闻学研究范式亦应做出相应的调整。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建立在有共识性的知识体系、对关键理论和研究方法的认可以及新闻教育、学习和研究的国际实践基础上的,但是传统新闻领域的关键理论、研究方法以及知识体系都是以职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为研究对象建构起来的。在晚期现代性与流动的现代性时代,新闻业正在从一个或多或少具有连贯性的工业过渡到一个高度多样化的实践领域,根源于新实践阶段的“新新闻”观念正在推动着当代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一方面,建立在传统职业模式实践基础上的新闻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新闻业实践的技术条件、文化语境与经济基础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这些都以一种变革性的力量推动传统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新新闻”观念关注新闻生产作为一个公众生成与开放的场域,如何促进不同个体与群体的社会表达得以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由此参与公共生活建构,进而构建更加理性的公共交往秩序。在“新新闻”观念视野下,新闻学的研究对象不再仅局限在职业新闻实践,而是专注于有公众参与的新闻业如何在全球社会与网络社会中实践公共服务理念,这也意味着在社会功能层面将公众新闻与职业新闻放置在同等位置,承认职业工作者与公众在新闻生产中的博弈互动对于当 代新闻实践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这一转变不仅在实践层面将新闻业推向了更广阔的空间,更在理论层面推动了新闻学研究从职业范式到社会范式(融合范式)的转变。

  我们并不是第一次经历新闻接受方式的重大变革。每当发生社会、经济和技术的重大变革时,新闻业就会发生变化。那我们在讨论“新闻业危机”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讨论什么?对这一问题的追问最终指向“新闻业为何物”的问题,也即在新兴媒介技术、社会文化与经济基础建构的新社会历史阶段,新闻业应该扮演怎样的社会角色,新闻业能够做什么以及新闻业的社会价值体现在哪里等一系列基础问题,其中最为根本的, 则是作为文本的新闻(news)是什么的问题。班尼特指出,我们至少应该把对新闻的考察从神话世界拉回现实,承认新闻是不断变化着的,这种变化是由一系列复杂混乱的因素导致的。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时代,新闻的文化价值得到进一步凸显,有公众参与的新闻生产作为一个开放的场域,成为公众文化实践的一部分,新闻对社会事实多元视角的解读正协商着不同群体的文化实践,新闻成为一种文化协商机制,在公共生活建构中发挥着日渐重要的作用,新闻业的公共服务理念开始与公众直接勾连,并在职业工作者与 公众的博弈互动同诠释着对社会的理解。也正是这种多元主体参与的新闻实践,为客观世界的建构注入了更加鲜活的生命力,正如研究者指出的:我们每一个人,在一切价值、利益、诉求的差异当中,仍无可避免地置身同一世界,这个世界的,无论如何,与每个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承认这一本质,才有可能在多元信息和观点的冲撞中避免此一是非、彼一是非的空谈,为有意义的交流创造条件。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公众与职业工作者在新闻生产中如何实践“多元协商的理往”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科瓦奇与罗森斯蒂尔曾追问:“对于无法直接接触的世界,我们将拥有更多信息掌握权。辨别真假的责任更多地落在了我们每个人的肩上。我们正在成为自己的编辑、自己的把关人和自己的新闻聚合器。然而作为公民我们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新公民的实际作用是什么?新公民传递了什么样的责任观?我们需要掌握什么样的技能才能成为自己的编辑?新的认知方式 给我们提出了什么要求?作为公民,我们如何学会分辨什么是真实的?在一个公民自成专家、权力为每个人分享的时代,我们如何分辨哪些信息可以相信?”

  我们寄希望于普遍的公共理性与具有较高新闻素养的公众,寄希望于职业工作者的专业理性与公众的社会理性之间张力的弥合,也寄希望于新闻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之间的良性互构。然而在社交媒体时代,“后”背后的情感喧嚣渐有淹没稀薄的公共理性之势,在普遍的公共理性还未形成之时,如何协调上述各种现实与规范的矛盾与冲突成为当下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提的“新新闻”观念在概念上似乎与传统新闻观念形成了二元对立的关系,但是在内涵上,本文的“新”只具有分析层面的意义,意在重点揭示了“新新闻”观念的实质所在,并没有在整体上对新闻观念变迁史做出系统考察,这是另一项重大研究任务。“新新闻”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提醒人们,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已经和正在改变着传统新闻观念和传统新闻业的生态结构,我们必须对“新新闻”观念特别是它的功能价值变化予以关注, 以更好把握人类新闻活动的未来走向。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当代中国新闻理论研究”(编号:18XNLG06)阶段性成果]

  (杨保军: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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