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的弊端:网络电台管制迫在眉睫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8-28

媒体融合的弊端:网络电台管制迫在眉睫

  通过对我国商业网络电台的情况进行梳理研究, 笔者发现,目前各商业网络电台存在不少违法违规运营的通病。现阶段监管下商业网络电台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是一道硬杠杠,但多数商业网络电台涉嫌越过了这条“红线”。例如:检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知,运营多听FM 的杭州多听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上级单位杭州多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运营考拉FM 的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单位车语传媒股东均为自然人。可见,这两家商业网络电台已涉嫌触碰了法律法规的“高压线”。

  (二)涉嫌违规播放新闻节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办新闻节目已成为一些商业网络电台的“标配”,不能随意提供新闻类信息的相关规定并未执行到位。例如:考拉FM 的“新闻早餐”“新闻深喉”“考拉国内快讯”等新闻栏目,由考拉FM 编辑制作;百度乐播“新闻乱播”“新闻酸菜馆” 等新闻栏目,为个人主播制作。

  (三)传播淫秽和低俗内容 由于竞争激烈,商业网络电台和主播为达到“吸睛”“吸粉”、增加点击率等目的,会通过庸俗、低俗、媚俗的内容吸引用户。例如:像《 各种妹子的声》 《跟苍井空学姿势》《爱的死穴你中几招》等音频,肆意传播有违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信息。 (四)涉嫌违规推送境外电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广播节目、播放境外广播节目时间超出规定的,会受到相应惩罚。而目前,蜻蜓.fm、优听Radio 等部分商业网络电台涉嫌违规提供海外广播在线收听服务,已经威胁到我国意识形态和网络空间安全。 (五)未在显著位置标明许可信息 根据要求,商业网络电台应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但该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例如:多听FM 首页未提供任何备案号、许可证等信息;蜻蜓.fm 虽然提供了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但未公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信息。 (六)以广播专有名词开展业务 例如,百度乐播的十日FM、峘音FM、星座FM 网络电台、异城fm 时代电台,荔枝FM 的FM484997 FM107.2 兆赫、FM839546、FM101 兆赫、FM815762、 葡萄10.19 兆赫等大量主播,涉嫌违规使用“FM”“兆赫”“电台”等广播专业术语提供音频服务。 “无法则国不治,无势则法不行,无术则势不固。”当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全面、不可谓不严格,但商业网络电台仍涉嫌违法违规运营,且规模之大、影响之广,反映出长期以来,商业网络电台未有效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只管生不管养”、执法失察且宽、松、软。正视商业网络电台存在的问题和政府监管的漏洞,将其从失控状态拉回法治轨道,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正确的做法,尤其是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重大战略问题的当下。

  笔者认为,要站在捍卫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空间主权的战略高度,以中央依法治网精神为指引, 牢牢坚持“管得住是硬道理,正能量是总要求”,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商业网络电台的意识形态属性,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商业网络电台违法违规风险降至最低,推动其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一是督促商业网络电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股权结构和内容管理。作为互联网企业,商业网络电台不仅有经济责任、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法律责任。企业做得越大,责任就越大,公众对企业承担责任的要求也就越高。相关部门要督促商业网络电台切实依法运营、担起主体责任。具体而言,应在三个方面着重发力。首先,督促商业网络电台依法依规进行资本改造和股权调整,从根子上做到合法合规运营;其次,督促商业网络电台当好内容“把关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再次,督促商业网络电台主动配合政府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设置便捷的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

  二是摆脱利益桎梏和门户之见,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抱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抱着自己拥有一亩三分地的想法,形不成合力,是难以成事的。”②对商业网络电台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彻底摆脱部门利益和门户之见,坚决消除“肠梗阻”,加大跨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力度,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性互动、协同配合的共治格局。

  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防范“破窗效应”。“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只有做到令行禁止、违法必究、违规必罚,让法律法规成为“有牙的老虎”,让违法违规者切切实实感觉到痛,才能有效树立法律法规权威、防范“破窗效应”。唯有如此, 法律法规的意义、威慑和引导作用才会显现出来,商业网络电台及其用户才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才能引导他们崇敬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积极主动遵循。

  总之,只有恪守法律法规,拥有存在的合法性, 商业网络电台才有“积极自由”,才能在未来发展中筑牢根基。同时,商业网络电台要健康地向前发展, 法律法规必须如影随形地跟进。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总明确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 相关部门应针对网络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真空漏洞或交叉打架,做到有法可依,进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固本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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