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脸打造自己的人设 不到1元能买到800张“照骗”
一瓶矿泉水2元,一只棒棒糖1元,那9毛9能买到什么?一套800张美女照片,而且是同一人在不同场景的美照。
近日,记者发现,在某电商平台,有人明知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但仍在兜售真人美女照片,据其介绍,可以用来打造朋友圈、游戏陪玩等人物包装需要。
对很多人来说,美化朋友圈是一种正常人际交往的需要,本身无可厚非。但网络社交本身就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因为一些人会利用精装修后的朋友圈,打着婚恋、交友、陪玩等旗号进行行为;而商家出售的照片、视频来路不明,也存在极大的法律和安全风险。
8月底,一19岁大学生网恋美女游戏主播花费318万,结果发现“女神”近200斤。此事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
该主播黄某24岁,家庭条件一般,平时在某语音聊天平台上做语音主播。为了更好地吸引男子聊天打赏,就从网上购买“美照”,作为自己的主播头像和照片资料。
聊天中,女主播黄某给小傅发来自己的生活照片,这个漂亮“女神”让小傅不由心生爱慕,她温柔甜美的声音深深印在小傅心里。随着交往的深入,彼此感情剧增,很快就发展成恋爱关系。
报案后,黄某被抓获归案,令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小傅眼中所谓的“女神”竟是个近200斤膀大腰圆的“女汉子”。办案民警介绍,黄某在和小傅“谈恋爱”的同时,还与其他几名男子保持着“恋爱关系”,累计涉案金额估计超500万元。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通过关键词搜索,发现不少于20家店铺在售卖真人美女照片,其中不乏标明人物姓名的写线元不等。从风格上看,套图中的女生主要包括软萌、清纯、成熟、轻熟空姐、淑女宝妈等类型,场景则分为生活、旅游、美食、健身、工作、等。其中销量最高的一家店,单份“高清资源写线人付款购买。而其店铺内的其他商品,也都是同样的美女写真合集,且所有封面都穿着。
而据另一家售卖照片的店家介绍,购买的照片可以用于打造朋友圈、游戏陪玩等人物包装需要,可以提供不同年龄、不同风格甚至国内外的素材。
记者随机咨询了5家店铺发现,一套大概100至800张,拍下自动发货,有的会附带视频,提供下载链接,购买后还会自动更新。他们均称这些图片中都是真人,没有版权,在商品页面还贴出了免责声明称,“本店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商品价格不代表素材本身价值,只是店主收集整理的劳动费用。”
有商家告诉记者,图片中的人都是拥有几百几千粉丝的人,“小范围使用没事,但不要发平台,很多人会用于自己头像,或者做游戏陪玩时的人设包装。”
一商家表示,营造人设的套图价格在9-45元。虽然免责声明中自称“通过网络等合法渠道获得”,但记者问到图片来源时,商家便顾左右而言他,不肯透露半点。
但据媒体公开报道,有专家表示,照片买卖早已成为了一条成熟的灰色产业链。曾有店主对记者表示,“这些图片有的是买的,有的则来源于微博。只要花4块钱买一个‘微博相册批量采集器’,这种照片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在上述店铺,记者花费0.99元购买了其中一款多人套图,店家强调拍下的这款套图并不适合用来打造人设。随后,店家发来下载链接,记者下载解压后发现,共有2949张图片,但所有图片都无法直接打开。根据链接中的解压说明,更改图片名称后,图片才显露出来,记者粗略浏览发现,都是一些女性裸露身体的不雅照。随后,记者向电商平台进行了举报。
平台工作人员介绍,因涉嫌侵权不建议商家售卖带有他人肖像的写真或。“如果发现这些素材里有自己的照片可以通过平台流程发起投诉,核实后会做下架处理。”但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是网红或者明星等公众人物的照片或海报可以售卖,“有可能是经过授权的,但平台目前也无法核实。需要通过平台与店铺去核实。”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涉黄类照片即使经过授权也不能买卖。
商家售卖他人照片的行为涉及什么法律问题,贴出的免责声明有没有效?有人买这些照片进行怎么判定责任?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表示,商家收集他人照片进行售卖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侵权,其发布的免责声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其仍需对其本身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而售卖他人照片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卖家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损害赔偿。
孔姣指出,商业用途的认定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有获利的目的,如行为人获取他人照片用于销售或其他民事活动来赚取经济利益,则有可能会被依法界定为商业用途。“如购买者购买照片实施行为,构成犯罪的,购买者当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销售者在销售时对于购买者的购买意图不知情,也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的,受害者很难要求追究销售者的刑事责任,但仍然可以以肖像权侵权为由要去销售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平台中的涉黄商家,根据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图片二百件以上的,构成贩秽物品牟利罪。对方出售如此大量的图片,已经达到贩秽物品牟利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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