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公开征集活动公告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9-09

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公开征集活动公告

  为持续擦亮珠海艺术节城市文化品牌,扩大珠海艺术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体现独特内涵。需符合珠海经济特区青春之城、活力之都的城市定位,充分彰显珠海艺术节坚持精品立节、强调文化惠民的办节理念。

  (二)易于传播推广。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便于延展,可以整体运用到珠海艺术节宣传推广等各方面。

  (三)注重原创标准。必须原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拒绝抄袭,需保证由作者原创并未被使用或媒体披露。

  (二)作品形式统一为电子文档,设计图呈现格式为JPG或PNG文件,色彩模式为RGB,最小边幅不低于1000px,分辨率300dpi以上(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设计稿中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相关信息),作品大小不超过5M,设计说明为PDF文档,请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线字的设计创意与思路;

  (三)所有作品请上传到活动指定邮箱(),邮件命名“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提交作品”,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作者自行保留作品矢量文件(CDR、AI、PSD等格式),以便获奖后提交给组委会保存,如获奖设计师无法提供作品源文件,将取消获奖资格;

  (一)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形式公开发表,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追回奖金等,并保留追究侵权人所有法律责任;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第三方商业素材(如字体、图片)等,须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告知并保证拥有该素材的使用权;

  (四)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