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在业内的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传统金融业与现代信息科技相结合的,以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代表精神的,以传统金融业的在线化、互联网企业的渗透化和金融生态圈新型化为主要业态表现的,以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核心模式的新兴领域。
互联网使用人数大幅增加。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
即时通讯工具成为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主要载体。截至2013年6月底,4.6亿人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新浪微博用户2.8亿;微信用户3亿。庞大的网民群体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了“人脉”基础和潜在客户。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网络货币市场、在线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新型机构不断涌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从2006到2012年,交易规模从150亿元增长到超过10.9万亿元(见图1)。2013年6月末,阿里小贷投入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客户超过32万户,户均额度4万元。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速,而且表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根据互联网金融服务形式的不同,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种主要的商业模式: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
首先,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指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保险等)借助互联网的便捷性和强大的影响力将自己的服务在互联网上进行推广,最典型的代表是互联网银行、在线保险和网上金融超市。其次,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P2P信贷、众筹融资等。最后,互联网金融服务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这一模式大多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向金融行业的渗透,包括互联网理财(如阿里余额宝)、网络小额公司(如阿里金融、京东供应链金融等)、虚拟电子货币以及金融信息服务等。这10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见表1。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掀起热潮,大有冲击传统金融之势。今天乃至将来,互联网金融都将对金融生产、交易等环节产生重要影响。
源于客户对网络交易便捷性和安全性的需求,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信用卡还款、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
金融机构的过度垄断和利率体系僵化,使得资金供需匹配效率较低,P2P越过传统金融中介,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建立桥梁,借款人在平台上直接发布信息,出借人则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进行投标,降低了参与门槛和渠道成本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及行为数据,将客户在网络平台上的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向客户、供应商等发放小额,整个过程在线上完成。解决传统小额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流程复杂的问题
在互联网上通过大众来直接筹集新项目或开办企业的资金,具有低门槛、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
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代销、信息服务并取得佣金或分成收入、部分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资金匹配效率低下问题
借助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在线为客户提供存款、、支付、结算、汇转、账户管理、货币互换、投资理财等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进行与互联网相关的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为互联网经济化解和管理风险,在保险“众筹”模式下,亦可绕过保险公司
启动PA18.m,发展网上金融超市,成立平安新渠道、拓展电话、直销、网络、无线等销售渠道。将平安财付通公司改名为平安金融科技公司,实现科技改变金融。创办网络投融资平台陆金所
突破销售渠道的单一性,降低门槛,服务被传统金融机构忽略的“长尾客户″,对小额资金实现“碎片化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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