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平:金融监管跟不上互联网金融下的普惠金融发展
摘要:10月28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委会主任委员谢平表示,目前的局面是金融监管跟不上普惠金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下的普惠金融发展。
10月28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委会主任委员谢平表示,目前的局面是金融监管跟不上普惠金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下的普惠金融发展。
2012年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之父”的谢平,是在以“普惠金融:坚守初心 科技驱动”为主题的2017 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演讲是做出上述表示的。谢平于2015年在中投公司副总经理任上退休,加入中投前,他先后在央行前后工作了17年,官至央行研究局局长、央行金融稳定局首任局长等职,并先后三次荣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是金融领域著名的专家型官员。
谢平在发言中表示,有了互联网之后,原来的民间借贷具有了更大的社会效益,因为没有经过人民银行审批,大量的网贷机构都在套利,单一额度问题、信息披露问题、补贴问题等行为问题,都还没有办法监管。
他指出,这些问题都涉及到普惠金融的每一个具体环节,而这些行为的监管目前还没有规则,所以会出现明显的金融监管跟不上普惠金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下的普惠金融发展。他同时指出,现在情况下基于金融界传统的假设就变成非理性假设,好多金融业务的原则也得变化,好多监管原则也有可能变化,这些事情对普惠金融的发展会带来很多新的挑战。
谢平还表示,按道理普惠金融不适合P2P来做。因为普惠金融风险比较分散,违约的可能性较大,这种情况下理论上大机构应该做得起来,因为大机构能够吸收比较放低利率的存款,承担比较大的科技成本,也能够进行内部的交叉补贴。他表示,通过强制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并给予其税收优惠、定向降准、资本充足率容忍度等优惠政策,正规的持牌金融机构能够做好普惠金融。
谢平在演讲中还指出,目前普惠金融的概念还比较模糊,以人民银行定向降准文件中针对普惠金融的定义为例,文件指出“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对原来的标准进行了优化,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型,以及农户生产经营担保,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助学等”。对此,谢平表示,这个定义是从的角度来考虑的,指的都是银监会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做的普惠金融的业务。
事实上,社会上很多未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或者说非正式牌照的金融机构都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然后做互联网金融业务,或者是说金融业务。对此,谢平指出,几个月以前人民银行研究局的官员也说过,有好多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但是做着非法金融业务;再几个月前,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也说过,做普惠金融业务必须有牌照。
据此,谢平提出普惠金融是不是需要准批的金融业务是个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由于这个界定不清楚所以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普惠金融后头还有一堆政策,比方说定向的降准,风险容忍度的宽松,税收的优惠,财政的补贴等等,这些政策都只对于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的,对于其他非持牌的互联网类金融机构就没有这些跟普惠金融挂钩的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这也是一个问题。
他认为,一行三会应该从监管的角度给予普惠金融定义,理清楚普惠金融怎么做,该谁做,哪些事情不能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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