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与当今电商发展方式浅谈
【摘 要】论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并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与当今电商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在当今时代下,互联网金融与电商的发展对策。
作为互联网中的虚拟空间,电商平台不仅能够为个人以及企业提供便利的网上交易平台,还能够为企业提供网上商务服务,保证电商平台各个交易主体及时的交流。而互联网金融是当今互联网时代下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交易方式,其主要是运用社交网络、云计算、支付宝等互联网工具,完成资金的支付、流通以及信息的交流,保证各个电商平台交易的顺利开展。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与当今电商的发展进行探讨,对于了解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将云计算技术、在线支付、社交媒体、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工具作为载体,提供资金的有效融通、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价值、价格信息的发布与传递等服务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在当今网络安全不断加强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的适应性不断增强,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体的认可与使用。互联网金融不仅实现了与传统金融的有效对接,还具有互联网的“分享、开放、客观、协同、公平”的精髓,使互联网金融拥有更高的参与度、更大的透明度、更强的协作性以及更便捷的传播速度,有效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为企业以及个人的网上交易提供了保障。
传统的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第一,融资模式蕴含在市场交易中,比如国债股票;第二,在银行中资金的流转。这两种融资方式都是将资金从存储转变为投资者,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诞生,资金的运作模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网络搜索发布以及社交网络等,都与资本市场间的金融业务以及银行间的金融业务产生了极大的不同。究其根本,主要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资源分配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人们有资金需求,就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获得相关需求的匹配。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都是直接参与到交易过程中,而银行或者中介则不会参与到这一互动中。这种互动的开展就要求互联网金融环境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以及大量化,从而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优化的发展机会。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个人融资、投资创业以及小企业生存发展的扩张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都需要银行支付来间接满足相互之间的交易,而交易方式选择则需要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相互了解,并且交易双方还需要进行复杂缜密的设计以及具有较强的风险规避能力。简而言之。就是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做大量的准备以及决策,并且制定决策失败的风险规避,这就导致了交易门槛风险的提高。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支付宝转账、visa支付、扫码支付等进入人们的生活,使得交易更加简捷、选择性也更多,简化了人们进行金融交易的中间步骤。
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诞生,相应的各种交易模式也逐渐出现并得到了极快的发展,比如商家对商家的B2B模式(代表阿里巴巴)、商家对消费者的B2C模式(代表苏宁易购)、消费者对消费者的C2C模式(代表淘宝)。此外,随着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之间默契的不断提高,互联网团购模式,即C2B模式也开始出现并发展。如今,将电子商务作为载体的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渐增强自身的渗透力,以B2B为例,2016年我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0.14%。在B2B营收上,2016年我国B2B电子商务平台营收规模为260亿元,同比增长18.18%[1]。
在互联网金融中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指的是网络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资金不会直接进入到对方手中,而是暂时寄放在第三方支付的虚拟平台上,这也是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关键一步。我们大多数人都使用的支付宝,就是马云创建的阿里巴巴旗下的一种第三方虚拟平台,在这一平台中,所有人都必须实名认证,而且这一平台还会保留所有人的交易信息,比如,可以让交易双方查询对方的各项历史交易数据,以及卖家的相关信誉情况,从而有效降低了在交易过程中的信誉风险。近年来,电子商务得到快速的发展,离不开第三方平台的支持,这也是保证电子商务实现与现实融合的关键所在[2]。
第一,相关行业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以及相关业务的宣传,增加其社会知名度,尤其是銀行应积极向客户宣传网络信贷的优势,提高中小企业对网络信贷的认识以及信任。第二,应保证信贷资金链的持续。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其应调整好资金信贷结构,将各项政策措施与信贷产品进行有效融合,适当降低信贷的准入门槛,缩减中间的审批环节,进而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有利的资金保障[3]。
在P2P模式中,小额借贷指的是互联网金融通过将额度非常小的资金聚集起来,进而将其借贷给具有资金需求的人群的一种互联网借贷模式。P2P小额借贷模式的社会价值不仅体现在能够实现社会闲散资金的有效利用,还能够满足个人的资金需求以及加快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P2P小额借贷具有收益率高、门槛低、流动性强的特点,其主要是针对现代青年人群,因而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关注与认可。在我国,P2P模式的代表就是爱钱进,其在近日推出的理财产品中,年化收益率达到了12%左右,且仅需50块钱就可以投资。总而言之,P2P模式的发展与当今电商的发展需求相吻合,也更加符合互联网金融的特质与精神,所以必须要加大对专业P2P模式的发展[4]。
目前,相关部门与行业应充分发挥资金对互联网金融以及电商市场的作用,努力开阔电商资金的来源渠道,使资金大量的流向电商市场。比如,作为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手为个人投资者打造的网络闲置资金增值服务项目——余额宝,其不仅能够实现投资者资产增值的目的,还能够在支付宝平台上发布相关的理财产品,让用户直接购买。在2016年的报告数据中,余额宝规模为1.43万亿元,已经超过工商银行个人活期存款余额的1.09万亿元,正在逼近中国银行的个人活期存款余额1.63万亿元。中国基金报分析称,如果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余额宝在2017年9月底的规模有望超过中国银行2016年全年的个人平均存款余额。
综上所述,虽然近年来电子商务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在一个初级探索的阶段,目前大多数民众以及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以及电子商务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企业、行业以及个人的共同努力,有效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1】林一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时代的发展[J].时代金融,2015(08):40-41.
【2】李学海,唐靖楠.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发展[J].北方经贸,2015(06):66+68.
【3】钟颖.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5(24):89-91.
【4】刘自然,吕越.试分析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支持与发展[J].中国商论,2016(31):12-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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