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三种商业形态
业内人士认为,从广义上看,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三种商业形态,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将其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也就是所谓金融互联网,如网上银行、券商网络销售基金;二是互联网企业以自身技术、数据、渠道等优势来开展金融业务,如余额宝、阿里金融、京东供应链金融等;三是以互联网概念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如P2P借贷、众筹等。
实际上,P2P这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来自于美国,美国第一家做P2P的企业LendingClub自2006年成立至今,其额已经超过10亿美元。不过,LendingClub的商业模式是在线上单一做纯信用中介,而国内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模式更多元化。
由于国内P2P平台大部分承诺“保本”的,即一旦发生违约风险,平台公司则承诺先为出资人垫付本金,“垫付的资金来源于P2P平台公司从中抽取的风险金,抽取比 例约 为放 款额 度的1 2 %左右。”中融民信资本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赵世君透露。
因此,国内的P2P网络公司与国外的这类公司显著不同,并不是单纯的中介机构,而是一方面对出借人的资金提供担保,另一方面也对贷后资金进行管理,同时扮演了担保人、联合追款人的复合中介角色,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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