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
各国普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建议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但要放松准入,推动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竞争,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祁斌,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证监会国际部主任。清华大学物理学学士,罗切斯特大学生物物理学硕士,芝加哥大学商学院MBA和清华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 1996—2000年就职于华尔街高盛集团等投资银行。2000年回国加入证监会,任战略规划委委员。2001年至2005年任基金监管部副主任。2006年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兼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执行院长。2014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执行院长。 2014年7月,任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任。2016年8月,任中投公司副总经理。
【财新网】(作者 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李加宁 李丰也)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特别是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相结合产生的新兴领域,是借助网络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创新型金融模式。自上世纪90年代,世界主要国家金融机构自发的对传统金融业进行产业升级,互联网企业也通过产品创新抢占了部分市场。中国金融业的信息化起步较晚,是互联网企业主导了本轮的业态革新,同时,利率市场化加快、增长方式面临转型等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也客观上为互联网金融的规模性增长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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