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六种新模式
互联网金融新模式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由互联网企业所主导的金融模式创新。从实践展示情况来看,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平台、互联网小贷、
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10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的定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非金融机构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需要依据相关法规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即“第三方支付牌照”,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收单等三种类型(见图1)。其中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相关,是本文讨论的主要对象。
据统计,截至2013年末,央行已经发放了七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共计250家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约100家机构获得了互联网支付牌照,约50家机构获得移动支付牌照。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不断增长,尤其是自2010年央行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起,增长更为迅猛。据专业咨询机构统计,2010-2012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由5.1万亿元增至12.9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速超过50%;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由1万亿元增至3.7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0%。据专业咨询机构预测,未来3-5年,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将保持35%以上的复合增长速度(见图2)。
2012年,在整个第三方支付领域,中国银联依靠网络优势,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但其主要业务为收单业务。而在细分互联网支付中,支付宝、财付通凭借与淘宝网、拍拍网的深度融合,分别占50%、20%的份额,其余机构分享不到30%的份额(见图3),可以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的特征。
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让支付更加便捷安全是其发展的内因。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中所起的作用,类似于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系统,连接投融资双方、第三方金融平台、银行等各个角色所拥有的资金,而这些角色之间的流动在此前是缺乏效率和安全性的。因此,可以说,打通各个资金节点的第三方支付的存在,才是真正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必要条件,这样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将成为用户发起消费、投资等资金活动的中心(见图4)。
(1)向更贴近用户、更专业化方向发展。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始于1999年,从最开始提供商户和银行之间的资金支付网关功能,到后来为消费者和商户之间提供信用担保中介功能,到目前已经发展为能提供公共缴费、信用卡还款、转账收款、移动支付等多种功能的支付工具,并且面向垂直行业的小微商户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未来还将向更贴近用户和更专业化的“家庭和企业的综合理财平台”发展。
(2)P2P平台贷将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领域。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为P2 P平台贷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提供第三方资金托管服务,规避平台风险。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与P 2P平台已经合作开发出了类似“第三方托管”的资金托管产品。这种产品能使平台资金和客户资金实现完全隔离,资金的流动全部由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自主操作完成,任何借贷资金的流动都不会经过P2 P平台的账户,而只是在借款人和出借人账户之间流转,规避了平台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第二,依托大数据形成自有第三方征信体系,提供信用评估甚至担保服务。针对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拥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个人交易记录等数据,能依托大数据技术形成其自有的第三方征信体系,更进一步,各个支付企业之间甚至可以进行联合征信。在国内P2 P借贷过程中,借贷双方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称,而第三方支付的征信体系可以对其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诚信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还能依靠这一体系进行投资担保服务。
2013年10月份,证监会批准了包括光大证券在内的10家券商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这标志着券商开始积极探索证券资金的消费支付功能。其以往仅能与托管银行进行单线资金流动的证券资金账户,将实现准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功能。
证监会在2012年2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后,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数量持续增长。到2013年末,已经有25家机构获得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牌照。而这些机构代销基金数量也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持续增长(见图5)。数米、天天等机构代销基金数量都已经超过1000只。最多的数米基金代销数量已经占全部基金总数(1450只)的78%(见图6)。
虽然机构数量已经较多,但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起到银行、券商等传统渠道的补充。据我们调研,数米基金在2013年代销基金额约在30亿左右,仅是一家中小银行的代销额,远远不及工商银行等大行3、4千亿的代销额。
与银行、券商等相比,第三方销售机构立足于互联网,主要面向广大低净值的互联网用户,在销售模式上拥有其独特的互联网属性。同时,第三方销售机构由于省去了建立线下网点和雇佣员工的一大笔开支,因此在销售费率上拥有一定的优势。
根据统计,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通常能面向客户提供 折的销售费率,其平均折扣率为4.15折,而证券公司为4 .55折,银行渠道则高达5 .93折。虽然仅是0.4折的差别,但对于低净值客户来说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这种费率面对传统渠道是有一定优势的,但在第三方销售机构之间,由于大家都能提供折扣率接近的无差异产品,这种优势就荡然无存了。各家机构的产品销售方式和费率趋于同质化,促使各家机构或者提供更低费率打价格战,或者努力开发差异化的产品。
到目前为止,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主要还是基金超市的模式,并没有改变传统金融产品的业态,只是利用互联网形成了新的销售渠道。可以说,这只是一种初级形式,未来互联网销售渠道将反过来影响金融产品的设计,使之更符合互联网和互联网用户的特质,更利于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和销售,从而形成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目前国内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已经在一些方向进行尝试,开始在渠道、产品两个主要方面进行创新。
互联网小贷通常是指小贷公司基于互联网完成项目的获取、审核和资金的发放、回收。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虽然国内很多小贷公司已经自建网站,但项目的获取及审核仍主要基于线下完成,这与传统小贷业务没什么区别,非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小贷。
阿里小贷是指由阿里巴巴旗下两家小贷公司所开展的小额业务。阿里小贷产品分为信用和订单两种。从图可以看出,阿里小贷业务流程具有如下两个特点:首先,项目来自于淘宝、天猫和阿里巴巴B2 B平台上的商户,由商户在线向阿里小贷公司提出申请。其次,审核以线上手段为主,线下手段为辅。线上利用网络数据模型和视频调查进行评估,线下通过与第三方合作进行评估,多方交叉验证筛选出合格客户,并最终由系统及人工审批两道环节予以确认。因此,阿里小贷的项目获取及审核主要是基于互联网平台来完成的,是典型的互联网小贷。
自开办以来,阿里小贷一直发展得比较快。在2013年之后,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与理财产品对接扩展了资金来源,发展就更为迅速。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2月,阿里小贷信用及订单余额分别为25亿元和6亿元,较2012年初增长了150%和100%以上。各项余额合计为31亿元,是自有资金的2倍。
阿里小贷的高速发展与其自身在风险控制及运作机制方面的创新密不可分。两大创新也使得阿里小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了运营成本的极大降低,使得户均万元左右的微型客户获得授信成为可能。
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第一,贷前信用识别环节完全基于“网络+数据”完成。这较线下信用评估显著提高了效率和准确性;第二,贷中、贷后的风险管理主要基于平台完成,风险可控。贷中,阿里金融通过支付宝自动发放金额。贷后,24小时追踪和监测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当出现、橙色风险预警时,阿里金融会进行人工排查,一旦出现红色预警,则直接回收,从而降低风险。借助这套基于“网络+数据+平台”的风险控制机制,阿里小贷有效控制了小微风险,保障了资产质量。近1年来,阿里小贷的不良率和逾期率均在1%以下,这好于相当一部分银行。
在运作机制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第一,平台替代了传统的物理网点,便利了销售,提高了效率。第二,阿里云具有的信息储存、检索、分析体系,使得阿里可以实现的流水化作业,在提高业务效率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业务运营成本。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阿里小贷的优势主要在于平台及底层数据所塑造的风控优势,所以说其发展与所依托的平台息息相关。到2013年末,淘宝网拥有超过5亿的注册用户,支付宝拥有约8亿的注册用户,应该说阿里小贷所依托的平台是非常大的。在这个大平台之内,阿里小贷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P2P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借款人和投资者跨域物理界限点对点直接借贷,实现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直接交互,从而脱离了传统的金融媒介。国内P2P行业发展的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以人人贷为代表的“线上+线下”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线上模式及以宜信为代表的“线下为主”模式。其中,以人人贷为代表的“线上+线下”模式是主流模式。
近年来,P2P平台贷发展非常迅速。据《中国P2P信贷服务》对21家平台的统计,2012年P2P平台贷的交易规模较2010年增长81倍,借款人增加8倍,行业机构数增加8倍。在发展过程中,“线上+线下”模式占据了绝对优势。2012年,所有模式的P2P累计交易规模约在500-600亿,其中“线上+线上”模式交易规模预计为200-300亿,占比近50%。
P2 P平台贷的核心要素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高收益和便利渠道吸引资金。P2P平台提供产品的投资收益率通常在8%- 20%,推出的“高收益+本金保障计划”也比较吸引投资者;第二,资金投向高风险高收益且供给不足的小贷市场。小额市场实际利率在30%- 40%。P2P资金投向是银行不愿或不能做的产品;第三,行业监管空白,没有杠杆和准备金要求。正是依靠高额利差和监管套利促成了P2P平台的高盈利,从而吸引了更多进入者,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壮大。
P2P平台贷的未来发展主要与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有关。从中短期来看,这两方面因素比较有利于其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小微和个人消费空间仍大。据央行统计,近几年小额公司增速和个人消费增速持续保持40%以上,预计实际增速远高于这个数字。其次,理财市场空间较大,机构投资者参与或推动P2P行业更大发展。在监管明确和法律清晰后,高利率水平也会吸引机构投资者进入P2P行业,如信托、券商资管计划、私募等,大额投资者更能分散风险,推动行业高速发展。
比特币,又称虚拟货币,它是基于信息技术和数学知识,在互联网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一种自我创新的产品。比特币具有如下特征:(1)依靠算法产生,完全脱离政府和银行掌控,不可复制;(2)总量“封顶”,总量上限是2100万枚;(3)交易成本低廉、易于储藏、价格由供求决定。
比特币诞生于2009年,在全球都处于起步阶段。比特币在互联网世界广受欢迎,但由于其可能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来逃避监管和洗钱以及可能会受到黑客的威胁等原因,其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世界的普遍认可,如在法国和泰国比特币都被认定为非法,因此其发展尚存较大争议。但这并不妨碍其可能会在某些应用领域取得突破,特别是第三方支付领域。
众筹融资通常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大众筹集资金。它具有融资额小、融资回报方式多种多样等特点。根据复旦大学的研究,全美第一大平台KICKSTARTER单个项目融资额基本都在100万美元以内,全美最大的国际化融资平台Indiegogo单个项目融资额基本都在100万美元以内。
众筹融资起源于美国,由KICKSTARTER在2009年始创。众筹融资的发展呈现两大特征:第一,发展比较迅速。据境外咨询公司统计,2009-2011年,全球众筹融资平台数量由不足100个增至450多个,融资总额由5.3亿美元上升至15亿美元,短短两年间增长了近2倍。第二,相比较于交易所融资,众筹融资总量仍比较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金融监管法规的限制。以美国为例,在2011年之前,其法律是限制众筹以股权作为标的物。直到2013年3月,JOBS法案出台,有条件地放开了众筹融资的股权激励,同时在平台融资金额、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众筹融资的吸引力才得以提高。
国内众筹融资起步于2011年,标志事件是“点名时间”的上线。国内众筹平台可分为两类:公益项目的募资平台以及非公益项目的预售及宣传平台。国内众筹融资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第一,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各众筹网站均申明网友对发起人的项目注资为购买(以预付费的方式),而非投资行为。第二,融资回报方式明令禁止股权回报,通常是实物。
国内众筹融资总体规模较小,基本处于萌芽阶段,其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法律风险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国内所有众筹平台在非法集资认定上均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第二、规范自律问题。目前,国内众筹平台缺少监管,存在着与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关系不清,对项目及项目发起人缺少有效监控措施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旦爆发、产生损失,将造成恶劣影响,不利于其发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