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解读】浅析互联网监管趋势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11-04

【制度解读】浅析互联网监管趋势

  2021年12月底,银保监会下发了2022年度的1104制度升级正式稿,其中,对统计互联网信息的G09进行了部分修订,值此机会,小编来聊一聊互联网的监管趋势。

  互联网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环境下飞速发展的产品,对于互联网的定义,《商业银行互联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说明:商业银行互联网,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和流动资金。

  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业务。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从2020年5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意见征集,同年7月17日正式颁布《商业银行互联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味着关于互联网的第一份基本规范文件正式落地。《办法》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制度框架,对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的定义与边界、风险治理与管控、数据与模型、信息科技管理、外部合作等方面约定了详细的监管指引。

  为有效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业务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在2021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进一步通知》),明确暂行办法的监管要点,是《办法》的补充说明。

  01《办法》未规定严格的限额量化指标,《进一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余额的50%,此指标在对结构进行限定,明确不能被过度的互联网化,否则就会导致对实体经济,或者是其他领域的被挤压,要求商业银行重视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

  02《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共同出资发放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管理,《进一步通知》则细化明确了集中度风险管理的量化标准。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互联网使中小银行规模大幅增长,合作方往往集中在一两家互联网巨头,集中度量化指标可以减少中小银行对互联网巨头的依赖。

  03《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单笔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进一步通知》在《办法》基础上细化了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提出了量化标准,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的,单笔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限定合作方的出资比例,合作方敢出钱,才会与银行一起承担风险,同时从出资要求上极大的限制了单个合作机构的互联网规模。

  《办法》中要求地方法人机构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进一步通知》则进一步明确严控互联网跨地域经营,强调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应当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业务。这与此前人行要求的不得跨区域吸收异地存款是一个思路,目前来看,对地方法人银行的异地业务进一步设限是趋势。

  《进一步通知》进一步强化独立风控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落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自主完成对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此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产品中往往处于资金提供方地位的银行来说是不小的挑战,由于合作机构掌握的数据更加丰富,例如贷前的客户营销画像,贷后催收的等大多由合作机构完成,银行在客户数据的获取、数据来源合规性的识别存在困难,不利于银行独立开展互联网风险管理。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会促使银行必须加紧自主风控的建设。

  目前关于互联网的专项金融统计,主要体现在银保监会的1104监管统计制度中,利率报备涉及互联网的内容相对较少,仅在类报表中统计互联网的出资比例。下面主要介绍一下1104监管统计制度中对互联网的统计。

  自2021年1月起,银保监会在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1104)中,新增G09《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情况表》,并在2022年度制度升级中进行了部分修订。本表包含三个部分:《G09_I 商业银行互联网基本情况表》、《G09_II前十大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情况表》、《G09_III前十大合作机构合作情况表(不含共同出资业务》,专门统计机构总体开展互联网业务及合作机构具体情况。

  (一)《G09_I商业银行互联网基本情况表》,本表统计的互联网种类包含用于消费的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以及流动资金。此部分指标颗粒度小且维度众多,分别统计三类的存量情况、当年累计新发放情况、当年累计不良资产处置和担保代偿情况、合作机构管理情况以及表内外资金投资互联网情况。

  01存量情况中的统计指标反映金融机构互联网的总量、质量分布、逾期情况分布、用于小微信企业的余额等情况,制度升级中,对借款人年龄区间进行了扩大与细分,原年龄区间为30岁(含)以下、30岁-50岁(含)、50岁以上,调整后为25岁(含)以下、25岁-35岁(含)、35岁-45岁(含)、45岁-55岁(含)、55岁以上;

  02当年累计新发放情况统计金融机构发放的户数、金额、融资成本,有利于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利率进行监督。制度升级中,对统计[有余额户数]、[当年累计发放户数]两个指标明确了准入条件,即出资发放业务中,出资占比在50%以上的可计入本行客户数,出资占比50%以下的不计入,此处对出资比例的要求大于《进一步通知》中的“单笔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可以看出,监管机构更加关注银行在互联网中出资占比在50%以上的户数,在共同出资的合作模式下,相信监管机构对出资比例的限制还会有上升的可能,目的是将尽可能多的资金限制在银行内流动,有利于监管机构对互联网的监管;

  03当年累计不良处置主要统计包括存量互联网在当年转为不为良以及当年新发放转为不良的合计情况。监管部门可根据当年已处置不良资产金额了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规模及占比等;

  04合作机构管理情况统计包括本机构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与本机构单独出资发放两种方式下与合作机构的合作情况。此部分也体现了《办法》中对银行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监管意图。例如:银行在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业务时不得仅作为资金提供方参与业务。制度升级中,对合作管理情况方面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点如下:

  ①根据最新填报要求,合作机构管理情况按照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和银行单独出资两部分统计,共同出资发放的分别统计本机构主要为资金提供方与主要为信息提供方两种角色时的情况,此部分与之前基本相同,只是分别在按两种角色下统计内容中新增了[合作方提供增信的余额]的统计指标,反映了在共同出资中,银行与增信机构的合作程度;

  ②针对单独出资的互联网,制度升级中对指标结构做了微调,首先明确统计指标的前提是银行单独出资的,其次增加了[合作机构家数]、[合作发放余额]、[合作方提供担保增信的余额]、[合作方当年累计推荐客户户数]、[本行当年累计通过授信客户户数]、[向合作方支付费用]、[担保增信费用]、[合作发放利息收益]共计八个统计指标。其中,[向合作方支付费用]、[担保增信费用]两个指标,与共同出资中新增的统计指标[合作方提供增信的余额]结合来看,反映了在所有合作机构中,与担保增信机构合作的程度,若担保增信费用支出占比或者合作方提供增信的余额占比过大,则体现出本机构在风控核心环节中对提供担保增信机构的过度依赖,同时也暴露了金融机构自身风控环节的薄弱,也是对《进一步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风险管理,并自主完成对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的又一重点监管意图的体现。此外,此部分指标也为《进一步通知》中对限额指标的计算提供数据基础。

  05附注部分则统计了表内外资金投资互联网的情况,制度升级中增加对外转出互联网情况的统计指标,小编认为,该指标的增加能够使监管了解金融机构对不满足集中度、限额指标要求的互联网,以及不良部分的处置情况,同时也使本表对互联网的统计更加完整。

  (二)《G09_II前十大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情况表》、《G09_III前十大合作机构合作情况表(不含共同出资业务》

  01G09_II、G09_III是对G09_I表中合作机构管理的补充,《办法》中强调的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不良率,可通过此部分数据体现。

  02通过G09_II、G09_III表的填报,可帮助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机构的集中度管理,监管部门也可从中了解金融机构是否存在对单一合作机构的过度依赖。

  03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不良率、逾期率,平均利率三个指标,并结合对应的合作机构服务类型,了解金融机构互联网的贷后管理情况及风险评估模型的适用性。

  通过最近两年银保监的规定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互联网的监管脉络、是先建立整体框架,然后在框架内做细化,同时预留监管政策空间。结合此前人行和银保监会对互联网存款的新规,可以充分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收紧态势。互联网业务总体监管思路是站在提供资金方的角度进行严监管,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分散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降低合作机构自身的杠杆率,加强合作机构管理与自身风控等核心环节建设,另一方面限制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防止地方法人银行偏离其立足本地市场、服务本地客户的基本定位。

  最后补充,互联网监管新规《办法》、《进一步通知》设置的过渡期已过大半,针对《进一步通知》中要求的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商业银行需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对出资比例与跨区域经营限制,实行“新老划断”,要求新发生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通知》要求,允许存量业务自然结清。还未达标的银行,需要抓紧时间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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