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借贷和众筹在我国高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10-08

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借贷和众筹在我国高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从金融最核心的功能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借贷和众筹是两类利用互联网实现大众化融资的创新模式。

  P2P网络借贷。1983年创建了格莱瑕银行,“格莱瑕”在孟加拉语中代表“乡村”的含义,通过为想做事的穷人提供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业务,帮助穷人实现自我雇用,创造就业,摆脱贫困。

  虽然格莱琅银行创建的初衷是扶贫,但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机制,银行同时也获得了利润,公益兼顾盈利的双赢效果使其成为许多国家效仿的标杆。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R2P金融雏形。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P2P金融的传统方式是线下交易,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扩展,借助专业网络平台的P2P金融模式顺势而出,这就是现在大家所熟知的P2P网络借贷,即个人对个人的一种信贷模式,通常由第三方互联网企业建设网络平台,而资金拥有方与借款需求方则通过此平台自主匹配,完成借贷。

  部分平台会为交易提供一定担保,但借款方不需担保质押。还有些平台会将借款方与投资方的申请与资金打散,分成更多小额的债权债务进行资源配置。

  2005年3月,英国4位年轻人创建了一个名为Zbpa的互联网平台,这个平台就是P2P网贷模式的雏形,之后,美国的Prosper、LendingQub等公司陆续诞生,人们开始关注并投入到网络融资的创业热情中。

  我国最早的R2P网贷平台成立于2006年。但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网贷平台并未引起各界的关注,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力度不断加大,互联网融资开始被许多创业人士看中。2010年之后至今的数年时间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猛,截至2016年己上线P平台在我国得以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是这种创新模式,一方面降低了小微企业及个人等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扩大了投资者的范围,使得网络融资成为大众化的普惠金融。

  互联网融资和传统融资模式有明显的不同。首先,传统融资模式中,供需双方无法直接交易,依靠各类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相连,中介通过存贷利差获益;而互联网融资中,资金借贷双方依托互联网平台交易,平台提供空间和场所,同时完成包括期限匹配、数量匹配和风险定价等撮合功能。其次,两者的创新方法也大相径庭,前者主要通过设计新产品,以提高市场的完全性,利用的则是金融工程技术和法律手段;

  而后者则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或改善信用评级体系和融资渠道。总体来看,互联网融资发展的关键在于融资模式的创新和改进,网络信息技术的引进提升了固有融资模式的效率和范围,线上融资平台出现更是使传统金融机构在融资流程中的中介地位逐渐淡化,这些改变正是网络融资的本质特征所在,最显著的是:

  网络融资中,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处理,这源于大数据在解决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等金融核心问题上拥有传统方法所不具备的显著优势,能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降低信息不对称。显而易见,金融行业夭生拥有大数据,也具有通过大数据降低风险控制成本和效率的需求与动力。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应用大数据的案例即阿里小贷。阿里中根据借款人的信誉发放,同时以借款人的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而不需要传统借贷中的抵押担保。

  评价借款人的信用则依赖会员用户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历史表现所形成的大数据,如会员在平台上的网络活跃度、交易量、网上信用评价、企业自身经营的财务健康状况等。这种信息处理方式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融资信贷审核的最大区别,也是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必经之路。

  中国传统金融媒介长期被垄断导致了融资市场中资金流通的不合理,融资需求双方不能及时有效对接,造成了存贷市场数万亿级别的浪费。众所周知,网络融资的资源配置效率是其存在的基础。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与社会创业热情的逐渐高涨,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社会投融资需求也愈加迫切,在这种供需不匹配的背景之下,金融与互联网交叉渗透孕育出了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创新金融模式,如电商信用。P2P网络借贷、众筹等,及时满足了社会发展对投融资的刚性需求。

  资金融通不再需要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的介入,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更使得融资的支付结算在网络上直接实现,没有了时间和空间限制。金融产品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更直接和紧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使资金供求期限和数量的高效匹配成为可能。

  传统融资模式中,资产雄厚的大中型企业通常能得到金融机构的全方位服务,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往往得不到有效满足。网络融资的出现覆盖了这一金融服务盲区,为更多的底层小微企业与个人提供了可行的融资渠道。究其原因,传统银行的风控模式主要是抵押、担保和线下收集信息,这种方式不仅要求融资企业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而且线下收集信息和抵押品管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付出,显然,出于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考虑,额度小、数量大的小微成本高而收益少,自然受到银行的排斥。

  互联网融资平台引入大数据的方式,依靠线上信息源的量化统计分析,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由于小微通常金额很小并相互独立,使整体组合的风险得到了一定控制。

  同时,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的网络化也使融资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交易方式得到极大简化。因此,网络融资的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作为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合理补充,网络融资促进了中国普惠金融的有效发展。

  互联网金融各个融资模式的发展都以提供信息匹配并累积交易数据的网络平台为基础,具备新兴平台经济学中所描述的平台特点,如双边或多边平台结构、交叉网络外部性、长尾经济性等。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利用网络平台向互联网领域拓展并逐步改变现有的业务模式,而互联网企业则通过自建融资平台改革了风控机制,发展了不同的融资形式。

  互联网企业创建的融资平台中,大部分资金依然来源于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并降低信用风险,多数平台基于传统融资中的风控机制对平台上的融资项目进行信用评估,但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部分平台逐步对其进行改革创新。其中,信用模式凭借大数据技术量化了信贷模型,对融资风控机制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创新,更加接近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以阿里小贷为例,它户均放贷7000元左右,总共发放了130亿,每天都要处理近一万的交易数量,这对于传统机构来讲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而它带来的普惠性在于降低了具有网络业务的中小企业融资壁垒,解决了传统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使担保质押不再是必需环节,为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完善的中小企业带来融资机会。

  量化模型代替了线下审核与资产评估,也使金融机构在融资流程中的基础地位弱化,融资平台既是中小企业主营业务的载体,也是融资申请的审批方,而传统金融机构的作用只在于为融资服务提供资金,从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金融脱媒”。

  因为信用融资中只是通过信贷模型进行贷前风控,而金融模型的创立需要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进行长时间的实践,其中的标准和参数都需要经过大量真实的、平稳的交易数据的多次计量得出,因而平台目前创立的量化信贷模型是否在逻辑结构上仍具有风险亟待时间的证明。

  除信用模式外,混合模式中也使用了大数据作为融资审核的辅助。但在此种模式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这是一种与阿里小贷不同的融资形式,它将传统线下供应链融资流程最大程度线上化,质押的订单与仓单全部电子化,利用网络平台有效地整合了整个融资服务体系。

  在此基础之上对平台中积累的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进行分析挖掘,获得更为稳妥有效的授信依据。在这种模式中,传统质押电子化后与新兴大数据技术有效结合,体现出了互联网金融统筹高效、融资便利且去中介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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