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营销模式引热议(图)
“借贷宝熟人营销模式类似?”近一周来,九鼎投资旗下的P2P平台借贷宝以熟人营销的模式吸引了市场的关注却引来更大的质疑,不少自媒体公号纷纷质疑借贷宝的熟人营销类似。虽然随着时间推移事件逐渐降温,但是熟人营销模式却引来热烈讨论。其实自从P2P行业出现以来,熟人营销、炒作式营销、负面消息营销等众多备受质疑的营销方式层出不穷,究竟这些营销方式是创新还是踩红线?
“人脉即钱脉”,或者是略带创新的营销模式,或者是狂砸20亿元的土豪精神,九鼎投资巨资推广的旗下熟人借贷App借贷宝,以熟人营销的模式获得了掌声和质疑。
8月8日,一则“拉上好友抢红包,轻轻松松玩出钱”的促销信息传遍朋友圈,根据活动规则,借贷宝将出资20亿元进行线上微信推广,采用二级奖励模式进行推广,每推广一名客户可以获得20元奖励。
借贷宝自8月8日开始的营销活动仍在继续,具体内容是包括分享邀请链接给新用户,新用户接受邀请可获得20元现金,新用户成功绑定,再获得20元现金,如果邀请的用户,再成功邀请其他一名新用户,初始发送链接的用户可以再获得10元。借贷宝App首页也写着,邀请新用户越多,获得奖励也越多,如果邀请100名新用户,每人再邀请10人,你可获超过1万元奖励。
只要邀请注册就能获得如此高的收益,借贷宝的现金营销活动一出便引发了市场质疑,其中类质疑声更是不绝于耳。而借贷宝当时的回应是,借贷宝的营销模式是“传送”不是“”。
“你给我办了什么事,我给你钱;同时我希望你帮我再找一个哥们,再帮我办点事,我给你点辛苦费。熟人推荐的奖励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劳务费,这与本质上不同。”九鼎投资董事长兼人人行科技董事长吴刚解释道。
不过,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官马骏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借贷宝的熟人间借贷模式有一定的类嫌疑,比如A推荐B成功注册,A获得奖励,这在很多P2P平台都有执行的奖励模式,这种模式也很正常。但如果是A推荐B注册成功,B再推荐C注册成功,A同时也能获得奖励,这种模式就有类的性质。
此外,在用户认证过程中,借贷宝增加了“输入密码”这一要素,这也迅速引起了市场质疑,市场认为这是为了恶意套取用户的信息和个人隐私。吴刚表示,用户提供密码时会直接跳转到银行类金融机构页面,资金托管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金佰仕,借贷宝并不保留交易密码。
不过,今年3月,九鼎投资公告称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嘉兴嘉源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收购鹰皇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鹰皇金佰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0%的股权。
其实,熟人营销的模式早已有之,比如“米啊”、“借点儿”等产品都是采用熟人借贷模式。“借贷宝做的好的地方在于其病毒式营销短时间让市场快速认识这一产品,并获得大量的客户,但是熟人借贷在国内尚处早期,不过即使不是,借贷宝还面临其他风险,在获取海量注册用户后,如何推动客户使用这一产品,又将如何提高用户使用频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P2P业内人士直言。
纵观整个行业,随着实力背景P2P平台数量持续增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将成为常态。由此,P2P平台刮起的营销风不断加剧,部分平台甚至偷换概念炒作,从而达到提升自己平台知名度的目的。其实,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营销模式多种多样,如奖励营销、加息营销、积分营销等,但还有不少脱离了产品和服务本身,开启了炒作营销模式,融资金额、明星加盟、上市预期等都成了炒作营销的资本。
“好名声胜过坏名声,坏名声胜过无名声”,这种有点无下限的营销模式催生了不少靠炒作博眼球的平台。如P2P企业搭上上市公司,还未等上市公司发公告,P2P行业抢先发声,但最终却没能成行。同时,博眼球的炒作营销还有此前傍监管层的赢多多,P2P平台“赢多多”宣传办公地点设在银监会办公楼遭遇银监会辟谣,最后才发现原来只是邻居。
类似过度炒作的事件层出不穷。还有很多P2P平台号称估值千万级别实际融资额只有几百万元,而今年P2P企业的融资额更是高涨过亿。翼龙贷CEO王思聪认为,过度营销将推高成本。互联网金融既要懂互联网,也要懂金融,大浪淘沙才刚刚开始。抱财网COO边明认为,P2P行业存在过度炒作,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对于P2P平台应该更多地是把握金融本质,把业务模式与生态体系做好。但是也有众多的P2P平台表示炒作实属无奈之举,不去跟随潮流又无法快速做大做强,最终在互联网快速的规模化大潮中有可能被湮灭。
近段时间,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加入新媒体营销,一种可以被称为“刷屏营销”的乱象不断骚扰朋友圈,而这种营销方式更彰显了网络的开放性。每当有娱乐事件、新闻事件发生,在微信朋友圈刷屏的不只有朋友们,还有各类企业,而互联网化的P2P行业更是将朋友圈营销“玩得不亦乐乎”。但是,不少P2P企业却采用了负面营销的方式,通过恶趣味吸引眼球。
而且任何新闻事件都可以成为营销的手段,前段时间不少P2P平台“借势”优衣库不雅视频“引爆”移动社交圈,部分企业“搭车营销”。其实,在营销创新的时代,这未尝不是一个创新,但是如果过度利用恶性事件,去强行做一个传播性质的销售,确实让人无奈。“刷屏式的借势营销实际是一种病毒营销。不仅无法给企业的形象、产品加分,还伤害到新媒体的社交性、私密性,对用户构成信息骚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互动。在这种背景下,以往的‘眼球经济’逐步退位于‘人脉经济’。通过用户的社会人际网络,让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传向数以千计、数以百万计的受众。这种刷屏式的新媒体营销,已经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但是在刷屏的过程中,P2P行业应该选择适合投资者的营销模式,而不是通过一些事件进行营销,也许能博用户一笑,但在平静过后反而会让用户反感。”一位营销行业分析师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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