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断代史”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8-21

互联网金融“断代史”

  金融业是365行“old money”,互联网行业又是近年来的“新贵”,两者的碰撞带来了很大的想象空间;而实际情况也是互联网金融在风口吹了几年。

  2009年,中国互联网支付市场规模超过5000亿元,各类公司涌现,而挪用资金、非法套现、洗钱等乱象也开始涌现。

  央行为规范行业秩序,2010年设立了第三方支付牌照,从此,包括网络支付在内的非银支付业务纳入监管体系。

  从2011年5月开始,央行一共批复271家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而2015年3月以后,支付牌照已经停止了发放。

  在互联网场景中,支付的目的在于业务闭环的完善,除了数据安全的考量外,数据的挖掘与用户生命周期的管理也离不开支付。

  在央行停止发放牌照以后,想要获得第三方支付的牌照,唯一的途径只剩下了收购,而支付牌照的价格,也一度水涨船高。

  2016年美团收购带有收单业务的支付牌照价格达到13.5亿元;2017年滴滴收购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牌照价格为3亿元,而牌照的最高价格是2016年海立美达30亿元并购联动优势。

  支付牌照成了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标配”,字节跳动、拼多多、快手等行业新贵们也在积极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寻求一张支付牌照。

  对比商业价值,支付牌照更多是战略层面的部署——有交易的地方就需要支付,没有哪家公司想把自己的用户数据暴露在潜在的对手面前。

  易观2020年第1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综合支付市场交易份额占比统计中显示:支付宝和腾讯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48.44%、33.59%。 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年Q1&Q2《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发布报告》中:支付宝、财付通分别占据了55.4%和38.8%的市场份额。

  虽然支付市场不是遍地黄金,也诞生了上市公司拉卡拉,而当时创造性地“发明”了支付宝的蚂蚁金服,已经是估值2000亿美元的“航母”了。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纷纷“上网”的同时,众筹、P2P等新的业态也开始发展起来,2013年底活跃的P2P平台有1000多家。

  甚至一段时间以来,P2P和互联网金融画上了等号,在P2P不断暴雷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这个词也是被闻之色变。

  P2P推高了互联网金融的浪,也成了一块狗皮膏药,以至于后来正规开展金融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等,无论是面向监管还是面向公众,都需要不断去解释自己不是P2P。

  行业风光的时候,平台背后不乏大佬的身影:小米投资了积木盒子,IDG资本投资了挖财、铜板街、网利宝等近50家P2P平台,红杉资本投资了融360、拍拍贷等平台;此外,拍拍贷、宜人贷、和信贷等不少平台也实现了上市融资。

  行业的诞生本来就是先天不足;一手资金,一手资产,干着金融的行当,与风险为伍,却没有受到监管。

  没有风控,涉嫌自融,产品错配和搞资金池,过高的收益,疯狂的宣传,募资打着理财的旗号,哪一点看起来都是坑。

  还是有人前赴后继去砸钱了,贪恋高额收益也好,被平台忽悠了也罢;更有人明知P2P有问题,也还是想赌一把自己跑的够快、会有后边的人来接盘。

  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随后银监会针对P2P陆续下发了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

  2018年8月《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内含108条“问题清单”;

  2019年1月,《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发布,各地开始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已经有湖南、山东、重庆、四川等9省市宣布2019年当地P2P平台全部出清,内蒙古、陕西、江苏等9省市也表明2020年要完成出清目标。

  主要通过卖广告的方式,把用户卖给广告商(二次售卖)。比如:用户购买视频网站会员、为游戏充值、使用教育服务、使用金融服务等,属于第一种直接向用户收费;对应的业态就是电商、长视频网站、网络游戏、线上教育、互联网金融。

  向商户收费,包括两种:以电商为主要模式的,向自己体系内的商户收费;另一种就是向购买用户注意力的更广泛的商户收费,比如:早期的门户网站、现在的百度、字节跳动。

  互联网平台做金融业务的整体逻辑,就是流量变现,为从已有的用户身上赚到钱提供一种新的路径,几乎所有类型的互联网公司都可以做金融。

  从电子商务衍生金融业务的逻辑,是在主营业务中天然对金融有需求,而金融在支持主营业务的同时,又提供了新的流量变现渠道。

  首先是有交易场景,掌握用户更多的金融属性信息;其次是用户的消费行为与消费金融业务绑定,提供信贷如商品的分期购买等,能给主营业务提供正向的支持。所以这类公司做金融,能够获得全公司的流量支持,并且几乎是0成本,和主营业务之间是一种共赢的状态。

  主要在外部卖广告的公司做金融,主要是被流量驱动;与其把平台内金融相关的流量卖给广告商,不如自己变了现。

  从流量平台获取1个信贷用户需要平均400元的成本,投放广告的机构还是络绎不绝,平台也能算到,这个业务有多挣钱。

  支付是护城河和工具,不仅不好赚钱,而且蚂蚁和腾讯巨头的地位岿然不动,不好挑战;理财,在《资管新规》之后,互联网平台只能代销持牌机构的产品,盈利有限;而信贷,是最重要的赚钱“奶牛”。

  蚂蚁的借呗、微信的微粒贷、京东金条、度小满的有钱花、小米、美团借钱、字节跳动新上的备用金…这些产品,都是“大佬”们的“放”业务。

  互联网信贷业务,目前主要的模式是平台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联合贷或者助贷的方式开展,平台提供客户,同时依托自己的大数据能力做一道风控,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各自发挥优势。

  按照监管要求,用户的综合年化利率在24%以内,资金成本即使是8%,在加上一些运营成本,也还会有10%的盈利。

  线上支付方便了日常生活,P2P卷走了好多人的钱,互联网把人们骗进了“套路贷”,互联网金融,究竟功过各几分?

  互联网金融将“用户至上”的理念传到到了金融领域,线块钱起,利息还不低,银行躺着都能赚钱的日子遭受了冲击,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开始变革进取。

  可是这边暴雷的葫芦刚刚按下去,那边“套路贷”、“校园贷”、“裸贷”、“高利贷”的瓢又浮了起来。

  互联网的大数据为传统的央行征信提供了很好的补充,可以帮助金融业务提供方更度地识别用户的信用水平和风险水平更多的人可以获得金融服务;互联网的渠道也降低了金融的服务成本和提高了效率,小额的产品和小额的理财产品得以提供,智能投顾可以推动千人千面的财富管理服务的实现,更多的金融服务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渠道获得。

  传统金融不能覆盖的高风险群体,由于有了互联网的大数据风控和互联网低成本的服务,获得了,但是利息较高;说它是普惠,它降低了金融的获得门槛,但是利息很高仿佛又背离了普惠的初衷;如何平衡和定义,还有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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