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报告2017》提出: 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十条原则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8-20

《互联网金融报告2017》提出: 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十条原则

  2017年3月23日上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博鳌亚洲论坛学术发布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

  据悉,这是博鳌亚洲论坛连续第四年发布年度互联网金融行业报告,本年度互联网金融报告的主题是“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

  记者了解到,报告分为四篇:新动力与新趋势、风险与监管、政策建议和博鳌对话互联网金融。“新动力与新趋势”回顾了互联网金融近一年的发展状况,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对金融领域的影响;“风险与监管”从中国和国际两个角度梳理了互联网金融各模式的风险与监管现状;“政策建议”则提出了有关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博鳌对话互联网金融”则精选了近一年来中外专家学者为博鳌观察和本报告撰写的稿件以及在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上阐发的精彩观点。

  据介绍,过去3-4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以第三方支付、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等蓬勃发展为重要特征,可以称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1.0版本。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2.0阶段,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全面深入地应用于金融体系之中,并逐步呈现出跨界化、去中介、分布式以及智能化等特征,这将深刻影响未来的金融体系。

  随着互联网金融逐步进入2.0阶段,现有互联网监管体系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趋势,国家亟待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

  1.强化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着重体现普惠性和服务实体经济双重目标。

  2.深化监管体制改革,防止分业监管与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源之一实质上是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与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

  3.转变监管理念,实施主动式、包容性监管。由于监管缺位,互联网金融初期野蛮发展出现了诸多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风险事件的处置基本是事后的司法救济渠道,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整体上是一个被动响应式的监管实践,没有构建一个基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主动式、包容性监管框架。

  4.创新监管新机制,引入中国版“监管沙盒”。“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

  5.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技术水平。随着互联网金融进入2.0时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是针对机构、市场和产品的监管,更重要的还有对技术的监管,需要强化应用监管科技,来提升监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

  6.注重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互联网金融体现数字普惠金融的秉性,在于其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跨越了时空的约束,但这也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任务更加重要。

  7.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8.坚守数据安全,防范技术风险。维护数据安全是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强化信息披露,提升行业透明度。信息披露是整个行业“阳光化”发展的基础。

  10.深化行业自律,净化生态体系。在分业监管格局下,传统的行业协会基本依托相应的监管机构而设立自律组织,具有明显的条块分割性质。(记者 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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