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早监管互联网金融越好
费方域:我想讲讲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部分,也就是P2P。首先为什么P2P这么热。首先因为存在客观市场需求。包括民间金融、中小微供给不足,还有消费者方面。第二是政策鼓励,尤其是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惠金融,实际上我们看美国的发展,也是起源于普惠金融。第三个是法律支持,现在我们做P2P的话,大的法律框架支持已经形成了。第四个是监管是比较宽容的,是一个底线控制的方法。第五个是金融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接下来的利率、汇率和资本帐户开放等等这些改革会对整个金融业和银行机构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样就给P2P和网络金融很大的机会。第六是参与各方都因此得到了好处。第七是刚刚朱院长提到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基础的发展和提高。第八是有很多先行者的经验。
第二个是我们怎么理解“居间服务”。他收集双方信息,帮助双方直接交易。除此之外,他本身是不是一个中介?实际上他本身也是一个中介,他在什么地方是中介呢?比如说他对借款人要做一个甄别,对产品的定价要能够提出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金融中介服务,在这个意义上他就是金融中介。第三,他要反欺诈,反洗钱。在第三方支付、结算、托管方面采取一系列的风控的方法。第四,他要把方方面面的参与者吸引到平台上来,低成本的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也是一个金融中介平台。通过这些方面,我们可以说他是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的。
这里我想对廖岷局长刚刚谈到的到底是还是补充的问题做一个回应。首先他是一个补充,同时他确实带有一种性的推动。说补充,现在我们有两个方向,一个是把这一块看的太大,实际上他和整个金融业相比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第二方面也要看到,他虽然小,但是他提供的这些新的方,新的工具,新的专业模式,实际上是可以被我们大型金融机构所采用的。在这个意义上,他实际上是一种替代和。
第三,为什么这样的机构需要金融监管。我们现在实际上是把它作为工商来批的,但是实际上他是需要金融监管的。美国的方法,他的产品是属于证券的形式,他从四个方面来认定他是证券,因为他是证券,所以由证券委员会来注册监管。这个监管,包括后面一系列的东西,就是刚刚廖岷局长最后讲到的一系列的东西,包括他破产之后怎么处理,整个这套东西都有全套的监管办法。而中国的情况,实际上已经介入了,比如说已经明确了几条底线,比如说已经明确了他是影子银行,比如说已经明确了谁是牵头部门,比如说他们做了大量的观察、调查和总结。廖岷局长最后讲到的几点,已经谈了很好的监管框架思路。因此这个部门是需要监管的,而且越早介入越好,因为这些对社会的振动和损失小。
第四,关于国际化和本地化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我们确实有一个国际化、学习的过程。他的商业模式,他的系统分布式的特点,他的风险评估当中的方法等等。这些我们都学了很多国外的东西,这方面我们稀缺了国际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他确实需要本土化,为什么?因为首先你经济的运作是一个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制度环境是明显不同的,法律环境规则是不一样的。我们参与者的行为特征和西方的参与者行为特征是明显不同的。第三是涉及经济运行的情况和阶段也不一样。所以必须要注意和本土化结合。第三我们要看到,我们现在这个领域,我们一起步就和国际非常的接近。第四,在这个领域,因为中国人的这种热情、学习精神和创业精神,很可能我们会为国际经验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我们现在有这么多的P2P,最后谁是赢家,谁可以胜出?我想有几个。对平台企业而言,关键看他们是否有核心竞争力。第三他是否可以抓住关键的多数。第三,他有没有关键的响应能力。第四,是不是有行业的领导力。在这个领域你要成为行业领袖,就不能仅仅是自己发展,你要帮助你的同行和所有的关联方一起发展,如果说你因为他们的发展你能因此而一起发展的话,那你就真的成为行业领袖了。监管者而言,首先要注重发展,控制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和促进业务发展的平衡能力。第二是放松准入,同时注意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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