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分类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7-07

金融工具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分类

  在现代经济下,金融工具的定义很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金融工具是指现金和持有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益;金融界所说的金融工具指用于市场交易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凭证或契约,这种凭证或契约是具有统一标准的,并且规定了交易单位、品种、期限、规则等。孔祥毅教授在《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中所讨论的金融工具是指资金亏绌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发行或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照一定的格式组成的书面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所以金融工具一般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和“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也指买卖商品权利义务的条约、书面证明。法律角度所指的金融工具是一切体现商事权利或具有财产价值的书面凭证,这种凭证所表示的权利和义务是有明确的法律制度为依据的。

  流动性。这是金融工具最基本的特征,指能用来支付和转让,并且转让时,无须通知债务人,不受债务人的限制。在金融工具未到期之前,要想实现兑现,需支付相关的费用。金融工具流动性的大小与发行者的信誉程度成正比,与其期限成反比。金融工具流动性的特征必须是在良好信用的基础之上,并且还要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和管理机构的制约。

  偿还性。金融工具在发行时都有偿还期,有长期,也有短期,有随时能兑现的,也有偿还期为永久性的金融工具。偿还期限必须有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构来保证实施,我国《票据法》规定,见票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1个月内,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持票人对承兑人提示付款,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金融工具的偿还性。

  收益性。金融工具能给持有者带来收益,尤其是具有融资功能的金融工具,其发行者为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必须给于投资者一定的报酬,收益性成为投资者投资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

  风险性。金融工具的风险来自于三方面,其一来自不履行债务的风险,与债务人的信用有关;其二是来自流通过程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其三是要受到当时和社会等稳定状况的影响。在信息化经济时代,市场风险的大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模型分析技术来衡量;和社会稳定状况很大程度上受法律制度和相关机构影响。可以看出,风险的大小也与信用、技术、制度和机构相关联。

  要式性。金融票据要进行有效的出票、背书、流通、兑付,就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记载票据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签名、盖章、出票、承兑、背书等,负责其法律效力将受到影响。

  无因性。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不受其他原因的影响,一切依照所规定的法律程序执行,其执行只与票据所反应的法律关系有关。票据在运动中只要要式具备,持票人无须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债务人得无条件支付。所以一但票据上所反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了,其执行不再受其他事由或抗辩理由影响。

  (3短期金融工具通常是指一年期以下的工具,包括有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国库券、信用证等;长期金融工具通常指一年期以上的工具,包括股票、债券等。按照发行者的性质分类。金融工具按照其发行者的性质可分为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筹资者直接在金融市场或者从投资者那里取得货币资金的属于直接信用,这种形式的金融工具有股票、债券等;而资金盈余者将货币资金存放到银行等中介,筹资者再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组织取得货币资金的叫间接信用,这种形式的金融工具有钞票、存单、票据等。

  按照金融工具的性质分类。按照金融工具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债权凭证也叫约定凭证,债券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要求还本付息,比如国债、债券等;所有权凭证也叫权益证券,持有人可以分享企业的利润,并承担相应风险,所有权凭证一般通过转让、出售所有权来收回本金。

  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从金融工具产生的历史来看,由于金属货币不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而产生了代替金属货币流通的票据、纸币等,这样既满足了商品流通的需要,又实现了远距离携带货币的便利和安全。因而金融工具最初的作用即支付作用。而结算作用是通过金融工具清偿债权债务关系来体现的。通过票据结算,债务可以转让,最终兑现票据,实现债务清偿。支付和结算作用的有效发挥与信用支持高度相关,发货人方之所以愿意接受票据,是因为其对购买方的信任、对出票人的信任、对银行的信任,从而形成对票据的信任,如果不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发货人是不会接受一张票据,购销合同就难以完成。当然为保证这种信用机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机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融资作用。金融工具的产生正是为了解决金属货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不均匀,通过发行票据、股票、债券等,发行者没有货币但暂时先取得了货币的使用权,有效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弥补了资金不足的难题。融资作用的体现也是与信用高度相关的,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投资某种金融工具,是因为看好这一金融产品,对其高度信任。为维持这种信任,实现签订相关的合同,以制度和机构来保障。

  信用作用。使用金融票据进行支付和结算,实际上就是收货人为付款人提供了一定时间段的,提供了信用,如果持票人急需兑现,可通过贴现获取现金,同样也是因为票据的信用作用,提前获取资金。这种信用作用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从历史考察角度研究金融工具,所研究的金融工具的具体载体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是直接能支付货币的凭证载体,并能实现流通和转让,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而这种凭证的承载材料是具有多样性,包括有形的纸质凭证,也包括无形的电子化凭证。按照这样的解释,所讨论的金融工具是指所有和钱、商品有关的权利单据,包括书面支付命令、支付承诺书,所有标明期限、用途、发行人等信息的凭证。

  中国是最早使用金融工具的国家,唐朝的“飞钱”,宋朝的“交子”是被世界所公认的最早用于异地汇兑的金融工具,元朝政府开始了发行纸币的历史先河。明清以来,中国的金融工具种类非常丰富,大体分成五类。一是代表官方政府的机构发行的银钱票。即代表政府的银行兑换券,还有各省官银钱局,发行新式的银元票。这是可以用于市场交易的凭证,本身不是钞票,却可以代替钞票流通,表明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具有流动性、偿还性、收益性、风险性等特点。

  二是在民间流通的各类钱票。与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银钱并用,两种货币材料并存的局面,使得货币兑换业成为人们的需求,我国早期的货币兑换机构很多,有“钱铺”、“钱肆”、“钱桌”“钱庄”等。这些机构在保管和兑换货币时,为了减少重复清点工作,节省时间,出现了“钱贴”代替铜钱的收付;明末清初,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经营资本的困难,经营所需资本不够用,有了借贷的要求,便产生了“会票”;清代,钱庄开始发行和使用银票、钱票。

  典当业中出现用来代替现银当赎的票据,这种票据也能在社会上流通,成为流通媒介。钱铺、银号、当铺、票号、官银钱号、商店等都签发银票,主要是为了解决工商业在货币兑换和清点搬运困难时而出现的解决手段,为工商业发展提供了便利;清朝中期开始出现山西票号,开创了票汇和信汇的历史先河,建立和发展了我国的汇兑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和规范的金融工具格式;同时,民间出现和流通的“凭帖”、“兑帖”、“上帖”、“壶凭帖”、“外兑帖”、“拨兑钱帖”等都是当时存在和流通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一直到时期还在流通。这种金融工具是“资金亏绌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发行或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照一定的格式组成的书面文件”。具有金融工具的所有特征,当时主要用来支付和结算。

  三是股票和债券。政府为筹集甲午战争的军费,光绪二十八年(1894年),户部上奏:“伏查近年以来,帑藏偶有不敷,往往息借洋款,多论镑价,所耗实多。因思中华之大,富商巨贾,岂无急公慕义之人,若以息借洋款之法,施诸中国商人,但使诚信允孚,自亦乐于从事。”清政府开始募集昭信股份,中国公开股票市场的“平准股票(股份)公司”1892年成立。债券和股票都是筹集资金的金融工具,分别属于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具有收益性和风险性特点,主要用来筹资和融资。

  四是外来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鸦片战争以来,外国银行先后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这些机构在中国发行钞票、吸收存款、代发股票,这些从理论上说也属于中国的金融工具,但是所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寻找中国土生土长金融工具的创新路径和规律,因此这些西方的金融工具不属于本研究的范围。

  五是信息化工业时期的金融工具,是指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信息经济引领的“互联网+”时代,在互联网金融的深刻变革中,金融工具创新的种类和类别也越来越多样化。包括P2P借贷、电子商务、互联网直销银行业务、金融社交等平台上实现金融功能演进的金融工具。新时期的金融工具满足“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和“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同样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工具,具有流动性、偿还性、收益性、风险性等特点,用来融资、支付和结算。满足金融工具的定义、特点和功能。

  综上所述,研究的金融工具主要指前三类,即代表官方政府的机构发行的银钱票、民间流通的各类钱票、和发行的股票债券等,和第五类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新兴起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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