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暂未撼动槟榔产业专家呼吁尽快确定槟榔“身份”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15

监管新规暂未撼动槟榔产业专家呼吁尽快确定槟榔“身份”

  刘凤林观察到,产品执行新的团体标准后,加工工艺并没有明显变化。而口口香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失效后,该厂生产的槟榔不再属于食品,“身份待定”。

  近期,浙江义乌、四川自贡等地接连发布槟榔经营监管措施,要求槟榔制品不得作为食品销售。此举再次把槟榔推向风口浪尖,一方喊出“一级致癌物”“下架处理”“永久禁售”的质疑,一方声称要为“千亿元级产业”“200万农民的生计”考量。

  事实上,槟榔产业发展至今,已具备清晰的产业链,涉及种植、初加工、深加工、分销、零售等多个环节。此轮各地新措施出台一周后,槟榔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反响如何?又有什么样的前景?监管会出现什么样变化?

  新京报多方采访发现,目前行业各环节暂未受到明显冲击,但随着“新规”逐渐落地,行业前景并不明朗,产业发展与消费者健康的矛盾仍待调和。

  9月19日,有媒体报道,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商家不得将槟榔按照食品销售,需和食品分区域售卖。此后5天内,江西南昌、四川成都、自贡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相继发布了关于槟榔经营监管的相关措施。

  9月27日,记者致电义乌市、自贡市多家超市得知,新规发布后,他们的槟榔销量均未受到明显影响——部分超市下架了店内的槟榔,但消费者仍可在线上购买,如熟客到店求购,仍旧出售;部分超市将槟榔和食品分开陈列,照旧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也没说不让卖,只让下架,我把槟榔收在看不见的地方,如果有顾客专门来问槟榔,我也会卖给他。”义乌市的一名超市老板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天来店的都是老顾客,销量还是10包左右,和以前一样。”

  义乌市佛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目前对辖区内商家有两点要求:一是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二是应和食品分开陈列。

  李先生是义乌市佛堂镇的槟榔业务员,对接约40家商铺,分销的品牌是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口味王——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该企业采购原果量已超海南总产量的60%。李先生称,去年12月前后,“口味王槟榔的包装就去掉了跟‘食品’有关的字”。记者购买数袋近期生产的口味王,以及其他畅销品牌的槟榔,发现产品名称均为“精制槟榔”,包装上无“食品”字样。

  至于与食品分开陈列,李先生告诉记者,平日里商铺同意合作后,他就会免费提供一个陈列架,供商铺专门陈列槟榔。据他回忆,至少从2年前起,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口味王集团”)就开始推行这一做法。

  李先生告诉记者,因此次新规的要求与以往分销惯例相同,所以他对接的零售业务并没有受到明显影响。他告诉记者,新规发布至今,“我负责的区域内,没有任何一个相关职能部门去到店里说下架槟榔。”

  23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科工作人员谢女士告诉记者,自2021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后,他们便更新了对槟榔产品的执法要求,主要由“市局定期抽查”,“不专门针对槟榔”。当发现违规品时,会要求商铺下架。谢女士还称,如果商铺将槟榔摆放在生产商提供的陈列架上,应明确标示:槟榔非食品。“可打印一张‘非食品’的纸,贴在陈列架上。”此外,最好不要将槟榔卖给未成年人。

  谢女士说,今年9月1日,他们接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此后,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铺进行多次抽查,未发现违规槟榔。

  在尚未出台新规的地区,槟榔的零售是否受到了此轮风波的冲击?记者联系了湖南省湘潭市3家超市,作为全国最大的槟榔消费省的槟榔产业聚集地,他们均告诉记者,近期槟榔销量稳定,其中一位经营者表示,近来日销量甚至有小幅上升,日销量将近200袋——每年6至8月“天气热,槟榔烧口”,进入9月,槟榔来到了传统销售旺季。

  浙江义乌实施槟榔监管新措施仅两天后,9月21日,海南省槟榔协会(下称“海南槟协”)就做出响应,发布了《近年海南槟榔产业发展情况通告》:“近期,对槟榔身份的界定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个别省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相关规定禁售槟榔产品,再次把槟榔这个涉及海南百万农民利益的产业推上风口浪尖。”

  海南省是国内的槟榔主产地,其中万宁市在2011年就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槟榔之乡”称号。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万宁有242家槟榔初加工企业或合作社,近30万农民从事槟榔种植。

  2021年10月10日晚,万宁市一家槟榔批发店,街头小贩们在此挑选槟榔。新京报记者 杜寒三 摄

  万宁市的槟榔批发商朱学飞告诉记者,19日媒体报道多地出台槟榔和监管政策后,当地槟榔批发价曾短暂下跌,“每斤降1-2元”,但几天后,价格便回升到“每斤20元的正常水平”。

  万宁市槟榔和热作产业局局长刘立云告诉记者,近5年来,几乎每年9月前后,即槟榔上市时,都会出现槟榔的“负面信息”,当地批发价也会随之出现短期小幅震荡。他表示,近日听说各地出台新规时,“多少有点担心。”但据他观察,深加工企业并未停止收购万宁的槟榔。

  刘立云介绍,海南为槟榔种植和浅加工地,湖南为深加工地。每年90%的海南槟榔鲜果下树后,都会经本地农户烘干制成干果,再销往湖南的深加工厂。海南人有嚼食鲜果的习惯,剩下10%鲜果供海南本地市场。

  事实上,据朱学飞介绍,今年7月底海南省各地农户开始采果以来,槟榔的批发价格曾出现过剧烈波动,但“主要受新冠疫情、市场供需影响,新规的影响并不大”。8月底,湖南深加工企业陆续发布收购通知,目前他尚未听说有企业取消或者削减采购量。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槟榔研究中心主任吉建邦认同上述说法,他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各地新规对海南槟榔产业的影响不大,“采摘季尚未结束,市场变化多端,难以估计盈亏。”据他了解,当地政府、槟榔企业、产业协会等相关利益方,也对当前形势持观望态度。

  吉建邦表示,目前海南槟榔种植面积达到400余万亩,“种植产业涉及海南省200万农民的收入。” 2021年,槟榔全产业链产值超500亿元,有约1万工人长年从事槟榔深加工产业,约1.5万至2万人在采摘季从事初加工产业。

  至于各地发布新规后,万宁市和海南省是否会出台应对措施?刘立云介绍,当地种植业的历史由来已久,除槟榔外,农户还种植了很多作物。“对农民来说,哪个好赚钱,就搞哪个。”近几年,万宁市多个乡镇已尝试在槟榔树、木棉树等树下空地种植斑斓叶,还有农户早已种植了菠萝蜜、莲雾等水果。

  22日,记者致电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质量处处长祝先生,他表示,关于槟榔产业,“海南制定了一些政策,但不能对外说。”23日,记者再次致电时,他说,“槟榔正处在风口浪尖,不便回答媒体的任何问题。”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这意味着槟榔作为食品生产和销售已缺乏合法依据。

  2021年9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

  “今年发布‘新规’,实际是推动此前国家政策的严格落地。”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谢女士向记者解释。

  这场“严格落地”的监管之风,很早就吹到了湖南。相比外省市,在深加工企业高度聚集的湖南,对槟榔业影响更大的实际是“食用槟榔”被移除《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后,深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存续问题。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1年5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在其官网公布的《对省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中透露,2020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新政”出台后,槟榔企业已无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老证的延续。

  《答复》中,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曾决定,对2021年3月以前,该省正常生产、就业人员较多、且持续符合获证条件的生产企业,按照“六稳六保”的要求,经现场核查后对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延长一年的有效期。后该《答复》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中消失。

  天眼查平台的信息显示,槟榔头部企业口味王集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21年10月13日,延期一年后,也面临即将到期的局面。

  湖南问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问道公司”)是家位于湘潭市、年产量2000吨的槟榔深加工企业,具有全国铺货能力。该公司的招商经理刘凤林告诉新京报记者,问道公司的槟榔系委托另一家加工企业湘潭韶山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口口香公司”)生产。他向记者出示了口口香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7日,并且未办理延期。

  刘凤林回忆,去年9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时,距口口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还有不到3个月。“我们第一时间接到政府和(湖南)槟榔协会的通知,说有充分的过渡期。”她向记者介绍,“跟我们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商讨后,他们要求我们每生产一批产品,都要由公司生产部经理把关,按‘精制槟榔’团体标准检测,并出具一份书面的‘出货检验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1月1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发布了团体标准《精制槟榔》,代替此前的《食用槟榔》,规定了精制槟榔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贮存等,并要求企业需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处标注“长期过量咀嚼,有害口腔健康”字样。

  刘凤林观察到,产品执行新的团体标准后,加工工艺并没有明显变化。而口口香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失效后,该厂生产的槟榔不再属于食品,“身份待定。”

  槟榔不再作为食品监管,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失效后,以后的生产标准、监管主体如何界定?记者就此问题致电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槟榔产品现在暂时没有生产标准,槟榔企业已不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应由地方(各地市)政府管理。具体咨询地方政府。”

  “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槟榔加工企业仍继续生产、销售槟榔,同时又未明确产品性质,那么这便是槟榔产业去食品化过程中的‘灰色地带’。”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向记者解释。

  湖南省有关部门也曾计划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槟榔“地方特色产品”定位,解决监管和产业发展问题。《湖南省槟榔制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一度纳入湖南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

  但因槟榔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目录,属于药材,不满足成为“地方特色产品”的先决条件。上述《答复》提到,从长远来看,推动槟榔列入“药食同源”目录是解决监管无据的关键。

  2003年8月7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机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正式认定槟榔为一级致癌物。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致癌物清单时,也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类致癌物。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9年,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教授凌天牖等人,曾在湖南进行过一次流行病学调查。通过对两千多个有效样本的分析研究,他们发现咀嚼槟榔者患“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OSF)”的概率是普通人的6倍以上。而口腔黏膜下纤维性变正是口腔癌最主要的癌前病变之一。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医生贺智晶从医10年,一直坐诊口腔颌面外科。据他透露,近5年来,每年有近500名因长期嚼食槟榔而致病的患病者来科室就诊。他分析,槟榔中含有的槟榔碱、槟榔次碱具有致幻作用,同时槟榔的口感会对口腔产生强烈刺激。“这些都会令嚼食者产生欣快感,从而上瘾。”

  她介绍,槟榔是四大南药之首,古人药用槟榔的方式主要是泡水、煎煮等,饮药汤而弃果实。但上世纪90年代前后,嚼食槟榔在中国流行,“而嚼食才是槟榔伤害口腔的主要原因。”

  湖南省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冯云枝告诉记者,嚼食槟榔会磨损牙齿、破坏口腔黏膜。失去口腔黏膜保护后,槟榔和加工时添加的辅料将产生化学刺激,进一步诱发口腔黏膜纤维化、癌前病变等症状。

  虽然越来越多人正在接受“槟榔是致癌物”的说法,但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槟榔研究中心主任吉建邦看来,目前有关机构把槟榔列为致癌物的做法,都是基于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现在还没有临床实验验证。”而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数据,2011年至2018年,中国槟榔产业产值从558亿元上涨至781亿元,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一方是长期嚼食槟榔的成瘾性,以及与口腔癌的关联性,一方是庞大的产业和相关从业者的生计,如何平衡二者关系?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告诉记者,此次多地推行槟榔产业的“去食品化”监管政策较为合理,“我个人还是比较赞成。”但他同时表示,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重视统筹,防止“一刀切”。

  罗云波分析,去食品化监管意味着“槟榔不能再被随便卖、随便吃,它有一个门槛了。”而在海南、湖南湘潭等地,槟榔是支柱产业之一,去食品化监管或将导致部分槟榔加工厂失去生产许可,“应当提前统筹,妥善处理部分工厂或因此关闭,部分从业者或因此失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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