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全媒体实验室、数字化美术教室招标公告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04

数字全媒体实验室、数字化美术教室招标公告

  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数字全媒体实验室、数字化美术教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含)的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质保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6、领取标书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8、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10月11日9时整,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0月11日9时15分,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载歌巷6号)。

  1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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