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当事衡利弊换位思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传敏通讯员梁泽敏)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与什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成功化解15起危房改造引起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据了解,琼中什运乡某村因危房改造项目修建新房,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陈某作为承包方与王某明等15户村民签订《建房工程合同》。房屋竣工后,因为房屋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双方冲突渐起,对工程费用、房屋质量、维修费用各执一词,15户村民因此拒绝向陈某支付尾款。
什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具体情况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可适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可能性较大,便联系琼中法院什运乡包点法官邓雪玲一同对双方进行调解。
面对此种情况,邓雪玲对纠纷的焦点进行归纳,组织15户村民有序的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督促双方对已付建房款进行核算,分别确定了所欠建房款的数额,并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梳理。邓雪玲以此为基础,展开有理有据、权责分明的调解工作,通过以情说理、以案说法,用最直白的语言向双方剖析法律关系,解释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权衡利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通过邓雪玲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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