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调整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7-22

江苏多地调整来(返)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4. 各类开放式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应落实好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5. 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 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国家、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泰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来(返)泰人员可有序流动。

  3.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泰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4.有疫情地区的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在校生可持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返乡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回,满足上述条件的返乡学生,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不再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异常,学生及时向当地社区(村)、疫情防控部门和学校报告。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7.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市外来连返连人员应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连返连人员须凭健康码绿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连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来连返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承担责任。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至街道或乡镇,下同)、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所在乡镇(街道)或者有本土阳染者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对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1、2、3、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需满足所在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健康监测应具备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的条件,期间应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原则上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省内低风险地区跨市流动人员,无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期间,到达后的居住地社区、单位、宾馆饭店等测温验码无异常后,可有序流动。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连返连人员,抵达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返乡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乡回家。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到达返乡目的地后,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有异常情况,向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及时报告。

  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为进一步优化来(返)宿人员健康服务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防控,保障市民安全有序生活,现就相关地区来(返)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1.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卡带*地区)、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和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提前2天通过“宿康宝”小程序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宿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 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乡镇)旅居史、上海市有本土阳染者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住所实施“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原则上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棋牌室、浴室、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 在“交通场站”出口处查验旅客行程卡,对带“*”人员,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直接放行,对健康码异常人员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放行。

  4. 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返)宿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来(返)宿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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