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设计乙级资质转让设计资质转让需注意的信息。
智能化设计资质全称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大家都知道建筑资质是有很多类别的有施工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监理资质、造价资质、勘察资质等等,不同的建筑资质,有着不同的需求差异和难易程度,收费自然会不同,而且,总承包资质的转让比起专业承包的转让在费用上也是要高上不少,设计资质比施工资质贵,是因为设计资质不好办理,往往需要注册类人员,成本比较大,周期也会比施工类资质长几个月,相对于转让来说,转让就快捷很多,可能二十多天就完成转让了,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转让的这家公司是否有债务纠纷或者其他纠纷的问题即可,一般找代理公司都可以很好的规避,帮企业找到干净无经营的公司。下面为您介绍关于电子智能化设计资质转让相关的流程和注意的问题。
深入了解资质公司在业内的实力、口碑、诚信、事故等情况,大部分信息可以网查的,在达成初步意向的时候就要进行深入调查而作进一步的评估。
并购一个有资质的公司,证件齐全是必须的,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及这些资质和证件的有效期等,都应当认真检查,避免转让成功后而无法使用。
年检是国家检查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每年都会例行检查,而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年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都可以查到也很简单,这一步也很重要。
注册资金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有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现阶段大部分企业都是认缴出资,只要查明是认缴就问题不大。
初始等级的资质很多可能都是无经营无纠纷的企业,但是如果是升级上去的更高等级的资质,一个建筑企业从开始办理建筑资质,到积累业绩并逐步升级资质,过程很长,非常不容易。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建筑企业不会转让其拥有的建筑资质。只想通过收购公司来买个资质,结果却带来债务,尤其是难以调查的隐形债务,肯定是得不偿失的。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资产评估,核查债务。
现阶段大部分的建筑企业资质转让都是整体的股权转让,法人变更后,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在此之前,一定要调查公司的税务问题:季度或者年度该缴税款是否已经缴纳完毕?是否有需要补缴的税款?
调查完成之后,进行并购公司。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时,要提交申请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以及原法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件等材料。然后,到银行变更企业对公账户,再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最后,通过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建筑资质转让的费用主要包括:并购公司费用、人员挂靠费用、资质变更费用、税务缴纳费用等。因涉及金额巨大,而且办理程序复杂,必须要明确转让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在相应的流程节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
建筑资质的分立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因程序复杂,如果第一次资质转让没有通过,导致受让方未能成功获取资质,转让企业还有补救措施。(1)转让企业需将现有工程项目完成,以后项目不再使用该资质进行施工。(2)转让企业收回应当收回的债务,债务、债权需两清。(3)转让企业需进行资质信息公示:此资质公司已转让,今后与己无关。
资质转让尤其是跨省区转让,必须了解公司所在地的政策。因税收、经济政策等原因,某些地区资质是转让存在很大限制。此外,国家政策也时有调整,必须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按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载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5、对应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带上新、旧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如果旧章被销毁,带上公安出具的旧章收回证明就行了。去银行填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和预留印鉴就可以了。变更社保的话其实也是换个公司的法人就可以了,若原公司社保户有人员,可以次月停保即可,后期转出。
1.企业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前,应首先登录省建筑业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资质证书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并确定变更,完成网上申请、数据上传;2.区县建管部门审核签字;3.市建管处审核;4.省核准企业的名称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5.不核准企业变更到省建管局审核办理。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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