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条措施助力!贵州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出炉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07

22条措施助力!贵州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出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省绿色出行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出行工作总体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任务安排,省交通运输厅等十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贵州省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2019—2022年)》(下称《方案》)。《方案》共分为建设一体化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完善快慢行交通服务系统、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等7个部分,以及22条具体行动措施。

  《方案》明确,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

  ——在2018年基础上,道路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道路旅客运输整体实载率提升10%,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二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点人脸票证合一自助核验识别闸机安装率达到100%;有条件的铁路站点、民航机场实现两种以上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

  ——在2018年基础上,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提高5%;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提升5%,公交专用道里程增加30%。

  ——在2018年基础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增加50%;各市(州)、贵安新区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5%;新增或更换旅游景区观光车辆、机场港口摆渡车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务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超过10%。

  加快推进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全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网络为骨架,国、省干线等普通公路为基础,水路运输为补充,民航有效衔接的多层次、高效、便捷、安全的城际客运网络。积极推动贵阳、安顺、贵安新区一体化发展,发挥黔中城市群内、城市群与区域性中心城区间构建起高铁、城际铁路等大容量的快速客运系统。

  加速运输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优化城际客运供给方式,大力提升各种方式的运输效率。引导道路客运从大而全的运输发展方式逐步向中短途运输方式转变,逐步引导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退出市场。

  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运产品体系,创建陆空联运、空铁联运、公铁联运等运输服务产品,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优化进出站流程,加大旅客安检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人脸票证合一自助核验识别闸机在道路客运站点的应用,提升进出站效率。有条件的综合客运枢纽要积极探索民航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客运,铁路转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客运的安检互认机制,提升多种运输方式间的换乘效率。

  提升多种运输方式间组织效率。加强和完善民航机场、铁路、航运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相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及管理。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规划、同步建设、协调运营、协调管理。以综合客运枢纽为节点,实现立体式交通,提高多种运输方式间的换乘效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民航、铁路客运等运营时间的匹配衔接。探索实现多种运输方式转换乘中的信息互联共享,推动交通导向标识标准化。鼓励企业探索提供多种形式的票务服务,引导公众和家庭选择绿色、集约的出行方式。

  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逐步优化城市道路路网,按照“窄路密网”的布局方式新建或改建城市道路,通过加强支路、街巷路、小区路的建设改造,打通道路微循环,建立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置合理、适宜绿色出行的城市道路网络。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网络。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现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出行条件,提升无障碍出行水平。不断加大对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路权使用分配,通过道路资源使用引导出行方式。

  提升公交供给水平。加快推进和深化贵阳市、遵义市、凯里市公交都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公交都市建设标准,结合地区实际构建高标准、多样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以及站点周边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公众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的换乘方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通过分析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布,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缩短乘客全程出行时间。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在符合道路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区域鼓励公交线路进一步向毗邻区域、郊区、乡镇、建制村等地进行延伸,不断扩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覆盖面,实现公共交通服务的均等化服务。

  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提升公交对路权独立使用的比例,通过合理规划城市道路资源,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建成连续、成网、高效的公交专用道。加强对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的使用监管,加密公交专用道沿线、公交停靠站台的交通违法监控,从严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和公交停靠站台行为实施处罚。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推进城市道路路网和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通过对公交路网运行分析,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信号灯时间,确保公交优先通行。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合理进行公交线路规划,根据需求允许单行线道路上公交车双向通行。

  提升公众出行认同感。加快推进空调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更换和使用,提升公众乘车的舒适度和便捷性。提高无障碍城市公交车辆更新,拓宽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群体。大力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设施产品,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实现全省城市交通一互联互通,有效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提供多层次的票务服务和票价优惠政策,探索实施阶梯优惠票价、优惠换乘、累计折扣票价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鼓励推出适合游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计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校园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

  加快快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快行、慢行交通体系。加快形成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街道合理衔接的城市交通路网,打造多层次、丰富的城市道路空间,不断完善城市道路标识系统,构建顺畅、快速的城市路网体系。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收费站点ETC通道建设改造力度,不断优化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力度,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通行空间。在有条件的路段实施机非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的相互干扰。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规划和建设完善行人驻足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设施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设施,加强通行设施的人性化设计,提升行人通行的体验度。在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规划建设步行连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形成相对独立的步行系统。

  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为公众营造良好的绿色出行环境,加大轨道交通站点、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周边步行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治理。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根据投放规模和使用分布划定专用停放区域,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的维护和废弃车辆的回收。

  减少小汽车的使用频率。在现有小汽车停驶政策下,继续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与小区物业停车费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加大对因换乘公共交通而停放车辆费用的优惠力度,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优化停车效率。加大停车领域智能化的应用,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探索推进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鼓励私家车位在空置时段的共享共用。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引导,高密度布设交通出行动态信息板等可视化智能引导标识,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交通枢纽、进出城市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等信息引导系统。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等领域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精准实施交通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建设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对交通出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和预判,在具备条件的道路设置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设施,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推进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鼓励传统运输企业加快线下资源的整合利用,积极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为乘客提供多层次、个性化、便捷化的运输服务。加大出租车领域的信息化应用,通过电召、互联网、APP等方式提升巡游出租汽车的有效供给,减少车辆空驶和对道路资源的占用。不断规范对网约平台公司和网约出租汽车的管理,确保接入的驾驶员和车辆合法合规,运输服务规范高效,乘客的投诉建议处理及时。鼓励汽车租赁业规范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依托机场、铁路站点、汽车客运站点等客运枢纽发展“落地租车”服务,探索提供便捷的异地还车服务,促进分时租赁创新规范发展。

  大力提升运输装备绿色化水平。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水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船舶)。加大对新能源、清洁能源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补贴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客运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补贴机制。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船舶)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研究制定相应的淘汰补贴政策,加速车辆淘汰进程。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车(船)普及推广的基础和关键,科学规划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短途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加强与有关企业协作,共同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为途经的道路客运车辆、私家车提供充电服务。加大港口泊位岸电基础设施和LNG加注站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开展绿色出行宣传。结合每年开展的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让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绿色出行等宣传深入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乡村,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绿色出行方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针对性的开展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客运枢纽场站、码头等场站、相关交通工具的广告位资源及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绿色出行对于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让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倡导公务出行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推进将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优先纳入工会会员普惠务。制作发布绿色出行公益广告,弘扬传播绿色出行正能量,让低碳交通成为时尚,让绿色出行成为习惯。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引导大众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创建活动,推进建立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绿色出行志愿者队伍等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社会评价、行业监管、政府决策的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公众参与和投诉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对反映问题及时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我省绿色出行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将绿色出行创建活动工作成效纳入地方目标实施考核。按照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黔中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要探索建立跨区域绿色出行协调工作机制,实现跨区域间的协调合作。

  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绿色出行政策支持体系,强化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投资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宽社会资金融资渠道,加大对公交专用道、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以及公共交通公益性支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加强行业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在相关行业内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锐意创新的职业氛围,形人讲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大力提升服务技能,通过服务评价、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行业职工服务水平、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力关爱职工。通过家庭走访、工会活动、健康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职工的关爱力度,加大职工对行业、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强化动态评价。绿色出行创建过程中,对创建效果实施动态评价,建立测评、指标核查、暗访抽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的动态评价机制,根据动态评价情况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完善创建工作措施,构建完善、大众满意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