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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需求。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有近2.6亿银发网民,互联网重塑了老年人的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优化养老服务发展和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引擎。在国家战略层面的推动下,互联网+养老从理想走向现实,各地积极探索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了互联网+居家养老互联网+社区养老和互联网+机构养老三种主要模式。随着互联网与养老服务广泛和深刻的融合,智慧型养老将成为互联网+养老的未来向度。智慧养老坚持人本、创新、协同、开放和共享的核心理念,充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对不同养老模式进行智慧赋能,实现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的精准匹配和对接,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个性化的服务。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银发网民;互联网+养老;智慧型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一、互联网视域下的老龄化时局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形态
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养老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截至2020年底,中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9亿人,占总人口的13.5%,即将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经济社会上的未富先老和社会制度上的未备先老问题已经凸显。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抚养比不断攀升,已增长至19.7%(见图1),养老问题成为家庭乃至社会愈发沉重的负担,传统的养儿防老理念及其模式难以解决当下的养老问题[1]。同时,老年照护、医疗服务、活动欲求、精神关怀等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生存与精神需求同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或成为制约中国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刻不容缓,也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首选之路。
近年来,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国养老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求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健康服务体系,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国家从战略高度布局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通过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到增加有效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相匹配。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的总量和质量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供给总量方面,高质量服务匮乏和养老资源紧缺问题越来越突出,具体表现为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足、养老护理人员缺乏且专业化较低、家庭医生服务方兴未艾等[2]。
在供给质量方面,我国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呈现出碎片化和断裂化状态[3][4],一是治理主体、供给主体、信息平台、产业发展、行业标准等碎片化严重,缺乏相互协同性,导致养老服务供给和资源的使用效能低下;二是由于空间隔离和时间隔离,养老服务和资源供给多以点对面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老年人的需求难以实现精准化匹配和衔接,忽视了服务供给的个体化、特殊性和差异化要求,造成供需错配。现有养老服务和资源的总量、质量尚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国家需要积极推动传统养老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养老行业的有效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和更实惠的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互联网+时代的来临
现代信息技术和PC等相结合形成了传统互联网,而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机相结合形成了移动互联网。目前,中国正在从传统互联网步入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不仅深受中青年人群的追捧,也逐步渗透进老年群体。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已有近2.6亿银发网民(50岁以上),占所有网民的比重由2020年3月的16.9%提升至26.3%。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兴起,互联网如同阳光、空气和水一样,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的重要工具,重塑了老年人的交往和生活方式。
互联网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驱动供需双方的平面化交易。在时间上,老年人可以用手机、电脑等设备接入互联网,进入养老服务平台,通过点对点、端对端的方式购买直通直达全天候的服务和产品,交易时间和流程极大缩短;在空间上,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享受线上养老服务,供需双方跨越了空间隔离,以互联网为纽带,通过网站、App等创建的虚拟场所完成服务交易。
互联网+催生了众多新产业新模式,成为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和模式的动力引擎。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提出要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自此,互联网+政务互联网+零售互联网+城市互联网+教育等行业异军突起,互联网赋予了各行各业新的能量,将新思维嵌入到新发展理念中,将新技术运用到资源与服务供给中,革新组织的运作机制,极大提高了生产工作效率,互联网+也已然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同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也对传统养老模式带来了冲击和挑战,老年人如何跨越数字鸿沟、养老如何面对和适用互联网+引人深思。通过探索互联网+养老的新模式,弥合养老服务和资源供给的碎片化和断裂化,推进养老服务总量和质量的提升,既是养老领域深化变革的现实课题,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抉择。
二、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养老格局
(一)养老服务的互联网思维
首先是用户体验的本位化。自人类进入拇指时代以来,互联网重塑用户和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关系,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成为互联网思维的重要一环。用户体验的本位化就是以用户体验嵌入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深度理解用户的难点和痛点,用户体验作为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衡量标准[5]。老年人可以借助手机、平板等智能设备从被动变为主动,已不单单是产品的购买者和服务的享受者,更是产品和服务效果的反馈者,用手投票,更加自主地选择体验好的产品和服务。养老产品生产者和养老服务供给者要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有效捕捉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实现老年人全过程参与生产和服务,进而为个人、家庭等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其次是时空距离的缩短化。互联网是连接用户和组织的纽带,促使了O2O(Online to Offline)、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onsumer)、C2C(Consumer to Consumer)等交互模式的形成。老年人和家人、老年人和社区、社区和机构等主体间借助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和商务网站完成信息交换传递,即时交流、有效沟通,淡化了时间对供需双方的约束。网络交易平台成为线上线下交流的载体,打通了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虚实产品和经营相互贯通,老年人结合自身需求在网络交易平台浏览、挑选、购买产品和服务,线上支付、线下体验,网络消除了线上与线下、用户与企业、用户和用户间的空间距离。总之,互联网拉近了各主体间的时空距离,将生产、流通、服务等不同环节的信息连接起来,帮助不同主体进行触手可及、随心所欲、随时随地的交流互动。
再次是供给主体的协同性。协同性就是指不同主体间各司其职、取长补短、齐心协力完成一项或多项事情。去中心化、去权威化和去等级化是互联网思维的重要表征,养老服务供给形态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横向维度上,家庭、社区和机构之间从竞争走向合作,共建共享养老服务生态,互联网+对养老资源重新整合配置,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融合发展。在纵向维度上,集合各主体经营优势,将有限资源集中在自身擅长领域,在非擅长领域选择外部合作,博采众长,协同整合,追求利益最大化。此外,互联网还是各个主体间协同治理的有效工具,通过模块化处理完成极致化分工和极致化合作[6],打造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最后是服务市场的开放性。在过去,养老资源和服务具有相对封闭性,局限在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主体中,仅满足固定老年人的需求。而互联网以其强大的交互性和存储性,将不同主体连接在一起,养老资源和服务横跨了家庭、社区和机构,从封闭走向开放[7]。不同主体间完成互联互通,打破了传统的单维度传播方式,利用网络随时随地获取最新信息,拓宽资源和服务渠道。互联网有效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性和资源的垄断性,赋予每个家庭、每个社区和每个机构一定的能动性,不同主体可以自主参与市场竞争,最大程度融入市场,并提供优质的养老资源和服务。
(二)国家层面助力互联网+养老发展
自2011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互联网+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等相关的政策文件。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中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强调互联网要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依托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助推养老事业的发展,互联网+养老成为创新养老模式的重要抓手[8]。
政府以政策为主要载体,探索和推进互联网+养老发展,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将互联网+养老纳入发展规划中,鼓励各地开展互联网+养老的实践创新。
借助Rothwell和Zegveld [9] 的政策工具模型,从环境型、供给型和需求型三个维度梳理考察相关政策文件(见表1):在环境型政策上,政策文件以顶层设计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布局建设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制定标准规范、构建运行机制和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例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在供给型政策上,政策文件以引导闲置社会资源、民间资本、金融市场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为主要内容,达到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总量和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目的,主要集中在组织领导、培育产业、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基础措施、网络建设等方面[10]。
例如《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等;在需求型政策上,瞄准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鼓励各地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的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示范推广、政府采购、国际交流方面,例如《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总体而言,政府偏向于从环境型政策工具入手,为互联网+养老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设规划和市场环境;从供给型政策工具入手,促进软件研发和硬件建设。但需求型政策工具运用不足。
(三)互联网+养老的地方实践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各地开始积极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实践,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改造和重塑传统的养老思维,逐步形成了互联网+居家养老互联网+社区养老和互联网+机构养老三种主要的养老模式。
1. 互联网+居家养老。互联网+居家养老是将互联网嵌入居家养老领域中,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供全方位、灵活性、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建立虚拟养老院,设计和开发养老硬件和软件,将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植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学习娱乐、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11][12]。2018年1月开始,武汉市部署实施社区嵌入、中心辐射、统分结合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形成以三助一护(即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为主体的养老服务网络。2019年9月开始,杭州市江干区正式启动互联网+养老试点工作,服务下单方式由电话单线下单转为电话、手机App双线下单,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以重阳分的形式充入市民卡养老专户,老年人使用市民卡刷重阳分完成服务的支付和结算。
二是实现智能穿戴和智能监护,依靠智能设备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提供健康检测、安全报警、紧急救助等服务,如智能手表可以实时监测老年人的心率、血压和脉搏,并提供一键报警和定位功能。2015年12月,浙江乌镇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上基于老年服务交互服务系统,通过安装SOS呼叫跌倒与报警定位装置智能居家照护设备远程健康照护设备完成对老年人实时监控和管理,线下利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每位老人提供定制服务。2020年4月,上海市推出智能相伴服务,推进虚拟和实体相结合,利用智能化、信息化设备向老年人提供养老咨询、视频相伴、学养结合等服务。
2. 互联网+社区养老。互联网+社区养老将互联网融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整合社区内的养老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社区养老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13][14]。目前,很多城市推行的智慧养老社区和云养老社区是互联网+社区养老的示范区,搭建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汇总老年人基本信息,了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共享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照料看护、健康管理、文体娱乐等多维度服务。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印发《关于开展社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中山市西区积极推进社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集中管理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档案、义工社工服务等,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统一调度养老资源,联合家政公司、送餐公司、医疗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的一站式服务。
相似模式的还有,2020年上海市虹桥街道探索一网统管+嵌入式养老的社区养老模式,基于区民政局智慧养老平台融入对接三个端口(PC端、手机端和大屏端界面),实现一网统管社区养老应用,重点提供养老设施嵌入、老年送餐监管处置、独居长者关心关爱、失能长者居家医养、失智长者管理服务、机构长者智能监测等六大服务。
3. 互联网+机构养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的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为养老机构赋能增效,根据不同的场景匹配PC端、手机端、TV端设备,实现养老机构的信息化运作、养老设备的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供给,最终实现老年人智慧化养老。
2017年,合肥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机构养老服务落地,以瑶海区静安养亲苑为试点单位,建成全国首个社区嵌入式智慧养老机构,打造了1+3+5+N服务体系,即以1个颐养超脑为中心,搭建评估、服务、设备三大智能管理系统,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营养膳食、文化娱乐、心理咨询五大服务。入住前,养老机构根据医生、护工、营养师的综合动态评估为每位老人建立信息档案,精准掌握老人身体的基本状况。
入住后,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制定专属服务计划,通过智能手环检测老年人睡眠质量,通过健康监测一体机获取心率、血压等20多项健康指标,通过护理App提供精准化护理服务,有效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计划到2023年,合肥市将建成医、养、护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大数据养老和医养结合,借助智能产品、服务和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生活场所、设备和服务,逐步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学的美好愿景。
三、塑造智慧型养老新布局
互联网调整了人和人、人和组织、组织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互联网重塑了养老服务的决策思维、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需求方和供给方进行智慧赋能,以此构建智慧养老模式,智慧型养老成为互联网+养老的未来向度。
(一)智慧型养老的基本内涵
在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希望搭上互联网快车,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产业革新发展,养老行业也不例外,许多地方积极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信息技术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推动互联网与养老行业的有机融合。我国的互联网+养老先后经历了养老数字化、养老信息化、养老科技化的过程[15],实现了从早期的以技术为中心向当前的以服务为中心的转变,正走在构建养老智慧化的进程中。
智慧养老(Smart care for the elderly)是互联网+养老的高端形态。2008年,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地球(Wisdom of the earth)的概念,随后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理念方兴未艾,各国不断尝试智慧+应用场景的实践。2012,英国生命信托基金提出打造全智能老年系统(Intelligent Older System)的想法,智慧养老正式进入公众视野,强调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养老资源共享,将老年人、政府、家庭、社区、机构融为统一整体,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优质、智能的养老服务。
目前,学界尚未对智慧养老概念形成统一共识,有学者认为智慧养老体现为智能居家养老(Smart home for the elderly),以智能家居、智能居家环境和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识别系统为载体,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16]。部分学者认为智慧养老即智能养老(Intelligent care for the aged),以智能设备为中心,通过面向老年人、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和多层次的服务[12][17]。还有学者认为智慧养老是智慧助老(Wisdom endowment),以老年人为中心,通过技术和服务的融合,记录、识别来满足老年人个体化需求[18][19]。
智慧养老是一个智能化、一体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创造智慧场景,将智慧场景应用在需求方(主体)、供给方(客体)、管理运行、服务内容、保障体系等各方面,通过技术与老年人的智能交互打破时空局限,实现养老需求和养老供给的精准匹配,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养老服务。其中,智慧养老的供给方主要包括家庭、社区和第三方机构等,服务内容侧重于智慧助老(物质层面)、智慧孝老(精神层面)和智慧用老(自我实现)三个层面。
(二)智慧型养老的核心理念
把握智慧养老的核心理念有助于正确认识智慧养老的发展方向和核心内容。人本、创新、协同、开放、共享是智慧养老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是智慧养老的第一要义,创新是智慧养老的前进动力,协同是机制创新的内在要求,开放是智慧养老繁荣发展的必然举措,共享则是智慧养老的价值追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本(Human-oriented)。人本理念是指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借助智能设备可以获取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反馈,调动老年人的能动性,实现养老服务的双向互动,进而针对每个个体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另一方面,智慧养老将助老、孝老和用老融合起来,打造养老服务的闭环,老人既是服务的享受者,也是服务的创造者。
创新(Innovative)。创新是指为了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遵循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模式的整体或局部进行变革。不能将智慧养老创新片面理解为现代技术的简单运用,实际上它还包括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环境创新、模式创新、体系创新等广泛内容,只有坚持创新才能破除发展中的难题,才能最大程度对养老服务进行智慧赋能,促进智慧养老的付诸实施。
协同(Harmonious)。协同性体现在养老体系有序运行以及内部要素的有序配置。具体包括:一是各个主体间的协同整合,智慧养老通过整合人、财、物和信息等各种资源推动不同主体的合作;二是城乡间、区域间和个体间的协同发展,智慧养老为解决养老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难题提供了一种可行方案;三是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协同性,借助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充分掌握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最大程度避免产品和服务的漏配、错配。
开放(Open)。开放代表着兼容并包的状态,智慧养老是一个以开放逻辑为起点的系统,为各个主体提供了接入端口,推动了养老市场从封闭走向开放。具体包括:一是对人的开放性,每个老年人平等且自由地反馈养老需求,获取养老服务;二是对信息的开放性,互联网促进了个体间、组织间的交流,较大程度地避免信息不对称性;三是服务的开放性,各个服务供给方可以根据老年人需求自主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四是商业模式的开放性,各个组织可以为了商业价值的最大化,打破组织间的壁垒,整合内外部资源,打造出具有价值的商业模式。
共享(Shared)。共享就是让老年人平等地享受养老产品和服务,获得更高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收获感。智慧养老不仅要推动养老事业的做大做强,更强调发展成果由所有老年人平等享有。包含以下四个层面:一是成果由全体老年人共享;二是全面共享,智慧养老满足老年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和不同阶段发展需求,既包括物质层面,也有精神层面;三是共建共享,老年人可以积极参与智慧养老,形成供需双方的交互;四是渐进共享,智慧养老的建设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逐步发展和完善。
(三)智慧型养老模式的基本要素
智慧养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基于通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为支撑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和智能化服务,形成一个循环闭合的需求和供给链。从政府端、需求端、供给端和技术端四个板块构建智慧型养老模式(见图2),在静态上,各个板块各司其职,政府端是指政府履行好政策制定、规划布局、监督管理、资金支持等职责;需求端是智慧养老的归宿,老年人需要提供需求反馈,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供给端是智慧养老的核心,家庭、社区、机构等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线上或线下服务[20];技术端是智慧养老的载体,通过技术支持实现供需两端的互联互通,将智慧场景应用在供需两端,推动传统养老服务的转型升级。
在动态上,四个板块相互协同,实现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向互动,自下而上借助技术端的智能产品搜集、整理和反馈老年人的需求信息,自上而下借助智能产品和智能平台向老年人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的无缝衔接。
1. 政府层面。伦理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或成为智慧养老模式发展的制约因素[21]。政府要找准在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定位,明晰自身的权责和义务,支持和保障智慧养老体系的建设,避免社会风险对智慧养老的冲击。首先,政府要坚持政策制定和建设规划的系统性和连贯性,通过政策支持、规划设计和项目支持引导各方积极参与智慧养老,提高养老服务的总量和质量,尤其是要关注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避免政策和规划的空洞、失范、悬浮,建立规范的、长效的和具有约束性的政策支撑体系。
其次,在政策引导之外,政府要推动建立健全智慧养老方面的法律制度安排,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负面效应,完善市场规制、技术应用、权益保护、权责义务等方面的立法,依法依规加强智慧养老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评估制度建设,对市场准入、人才队伍、智能设备、平台建设、服务水平等标准进行科学规范[22]。最后,以服务为导向,政府应积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多部门的协同机制,智慧养老发展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各个部门要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联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在推进智慧养老发展过程中形成合力,推进智慧养老更好更快的发展。
2. 需求层面。智慧养老坚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监测、识别和满足老人的需求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价值归宿。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23],将人类的需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为此本文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切入点,分析老年人的真实需求,搭建智慧型养老需求端的基本框架(见表2)。
在纵向维度上,智慧养老包含智慧助老(基本层面)、智慧孝老(精神层面)和智慧用老(自我实现)三个层面。其中智慧助老对应着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智慧孝老对应着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智慧用老对应着自我实现需求[24][25]。
在横向维度上,老年人的生理需求主要包括饮食、水源、住所、睡眠、空气等方面,也就是常说的衣食住行,智慧养老可以提供助餐、助洁、助行、代购、生活护理等服务[26];老年人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生活稳定等,老年人可以通过智能穿戴(智能手表、智能轮椅、血压仪等)、智能监护(远程监控、SOS报警系统、门禁安全等)、智能救助(助医、健康检测与建议、紧急救助等)满足自身的安全需求;
老年人社交方面的养老需求体现在精神慰藉、娱乐社交,基于移动端、PC端和TV端开发的智能产品和服务可以有效帮助老年人进行社会交流,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老年人也希望实现自尊和得到他人尊重,我们应该塑造智慧孝老的环境,向老人提供养老咨询,推动智能陪护、智能交流的应用服务;自我实现是老年人的最高需求层次,老年人渴望发挥余热,为家庭和社会作出贡献,不仅需要通过读书学习丰富自身的知识,也需要在志愿活动等实践中得到运用知识和展示才能的机会。
3. 供给层面。现代信息技术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进行智慧赋能,推进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模式的有机融合和系统集成,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可及性。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结合的理念布局智慧养老供给端(见图3)。
家庭、社区和机构都是智慧养老服务的基础供给者。家庭要努力通过配置智能设备和智能家居打造智能环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其中,智能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定位仪、健康监测一体机、有线呼叫器、智能手机等,智能家居包括音视频设备、照明系统、安防系统、远程监测器等,智能环境则是基于软硬件所形成智能终端设备和环境共生状态,营造适合老年人生存的良好居家环境。社区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依托,搭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承担生活服务、安全健康、情感咨询以及其他服务;
同时,社区连接着家庭和第三方机构,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联动向老年人和家庭输出其所需服务。机构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专业供给者[27],智慧养老机构不单单指养老机构的智能化,还包括医院药店、家政公司、婚介场所、旅行企业等各种相关的第三方机构,不同机构都借助智能产品和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通过同其他主体的协调合作推动养老服务融合集成,实现养老服务多元化、整合性的供给样态。
4. 技术层面。技术端是智慧养老模式的底层代码,是政府端、需求端和供给端协调合作的有力支撑。
技术层面应该重点关注端—网—云三个层面[28][29]:第一,端口主要承担信息采集和智能服务两个工作,一是利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和智能救助等智能终端采集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生理数据、活动数据、医疗数据等,为养老服务提供信息资源;二是基于网络平台数据和运算结果,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助、远程监护、视频娱乐等在内的多层次服务。第二,网口利用信息通讯、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生理数据、活动数据等进行汇总分类处理,并上传储存在数据库和网络平台中。第三,云口主要是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运用算法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特征,演绎出数据的变化规律,生成生理需求、安全健康、精神慰藉等需求的分析报告,为养老服务供给方提供可视化、可靠的、最优的服务策略。
[参考文献]
[1] 张川川,陈斌开.社会养老能否替代家庭养老?——来自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据[J].经济研究,2014,(49).
[2] 张锐昕,张昊.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的条件限度和优化逻辑[J].理论探讨,2021,(2).
[3] 朱海龙.中国养老模式的智慧化重构[J].社会科学战线,2020,(4).
[4] 杜春林,臧璐衡.从碎片化运作到整体性治理: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创新研究[J].学习与实践,2020,(7).
[5] 黄升民,刘珊.互联网思维之思维[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5,(2).
[6] 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互联网思维与传统企业再造[J].中国工业经济,2014,(10).
[7] 张岩.互联网+教育理念及模式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6,(2).
[8] 张丽, 严晓萍. 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与实现路径[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
[9] Rothwell G, Rothwell R, Zegveld W. Reindustrialization and technology[M].ME Sharpe,1985.
[10] 黄剑锋,章晓懿.中国智慧养老产业政策研究——基于政策工具与技术路线图模型[J].中国科技论坛,2020,(1).
[11] 睢党臣,彭庆超.互联网+居家养老: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12] Arcelus A, Jones M H, Goubran R, et al. Integration of smart home technologies in a health monitoring system for the elderly[J].2007,(2).
[13] 潘峰,宋峰.互联网+社区养老:智能养老新思维[J].学习与实践,2015,(9).
[14] 青连斌.互联网+养老服务:主要模式、核心优势与发展思路[J].社会保障评论,2021,(5).
[15] 陈友华,邵文君.智慧养老:内涵、困境与建议[J].江淮论坛,2021,(2).
[16] 张泉,李辉.从何以可能到何以可行——国外智慧养老研究进展与启示[J].学习与实践,2019,(2).
[17] 张丽雅,宋晓阳.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应用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5,(5).
[18] Hu Y, Gong R, Peng J, et al. Rural Smart Elderly Care Model: China’s Development and Challenges[J].2020.
[19] Sharma R, Nah F F, Sharma K, et al. Smart living for elderly: design and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considerations[J].2016.
[20] 于潇,孙悦.互联网+养老:新时期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研究[J].人口学刊,2017,(1).
[21] 朱海龙,唐辰明.智慧养老的社会风险与法律制度安排[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5).
[22] 辜胜阻,吴华君,曹冬梅.构建科学合理养老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考与建议[J].人口研究,2017,(1).
[23] Maslow A H.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J]. Psychological review,1943,50(4).
[24] Mcleod S. 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J]. Simply psychology,2007,(1).
[25] 王建云,钟仁耀.基于年龄分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层次及供给优先序研究——以上海市J街道为例[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
[26] 杜鹏,孙鹃娟,张文娟,等.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及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现状——基于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的分析[J].人口研究,2016,(6).
[27] 朱礼华,杨晴.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需求及媒介分析——基于服务链理论[J].中国老年学杂志,2021,(18).
[28] 贾妍,蓝志勇,刘润泽.精准养老:大数据驱动的新型养老模式[J].公共管理学报,2020,(2).
[29] 李彩宁,毕新华.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及平台构建研究[J].电子政务,2018,(6).
原文引用:刘庆.智慧赋能:互联网+养老的现实经验和未来向度,2022,(04):69-80
来源:《决策与信息》2022年第04期
作者:刘庆(1996-),男,江苏徐州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责编:邹立鸣、编辑:邓汝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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