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计算器(人工智能计算器旧版本)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8-31

人工智能计算器(人工智能计算器旧版本)

 

互联网小常识:对程序执行权限加以限制,非必要程序禁止读取通讯录等敏感数据。

来源:中国审判

转自: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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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下,新时代的中国乘势而上、奋楫前行,在风云激荡的时代画卷上书写了信息化发展的精彩篇章。

人民法院顺应信息化发展大势,在科技的浪潮中乘风而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将信息化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推动互联网司法、司法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全球网络覆盖最全、业务支持最多、数据汇聚最大、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透明程度最高的智慧法院,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6月14日,《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2)》正式发布,对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估,指出2021年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构建了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

本期封面文章聚焦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成果,展现各级人民法院的探索实践,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着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巡礼

文 |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 孙福辉

当前,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技术前进一小步,管理难度就增加一大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催生了数字经济新模式,也出现了违法犯罪新形态,带来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与互联网相伴而生的新型犯罪和矛盾纠纷,面对不断创新迭代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各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当前现代科技代际跃升的重要机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将信息化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技术,推动互联网司法、司法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全球网络覆盖最全、业务支持最多、数据汇聚最大、协同范围最广、智能服务最新、透明程度最高的智慧法院,全面重塑了人民法院工作模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巩固拓展了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有效满足互联网时代司法需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显身手:以往当事人完成一件诉讼需要往返法院约六次,如今减少到一至两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司法人工智能支持辅助办案,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提高庭审效率20%以上;全流程执行信息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支撑;全球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使我国法院彻底告别了人工统计时代;常态化司法大数据分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了全新途径。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势,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智慧法院建设进展

(一)构建阳光透明司法机制,促进公开常态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建成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当前,全国3500余家法院和1万余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切实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在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的同时,人民法院注意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关系,并切实加强制度和技术保障。

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审判活动在线接受监督。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上线,向全社会传播中国法庭的司法形象。截至目前,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1859.42万场,访问量超过476.11亿次。

升级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实现全国法院案件流程信息统一自动公开。2018年9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改版升级上线,实现面向全国法院案件当事人统一服务。公开范围覆盖立案、审判、开庭、结案全流程,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截至目前,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开案件信息41.26亿项,访问量超过6.87亿次。

提升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综合性能,打造中国司法公开的亮丽名片。最高人民法院不断优化中国裁判文书网,提升网站影响力。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份,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彰显了中国法院和法官群体的司法自信。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1亿余篇,用户覆盖21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

升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通过拓展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实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终本案件信息、网络司法拍卖信息等内容统一、及时、自动公开;通过与专网执行业务系统对接,向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增强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交流互动性,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联系法官的渠道,完善执行线索提供和悬赏公告功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积极性。截至目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访问量超过2.04亿次。

(二)创建互联网+诉讼模式,促进服务便捷化

全国法院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广互联网+诉讼服务经验,建成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原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诉讼服务。

手机用户正在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供图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

建设多渠道诉讼服务平台,减轻群众诉累。全国四级法院全面建成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通过配备大屏幕、导诉台、查询机等信息化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等全方位信息服务;建设诉讼服务网和律师服务平台,支持当事人网上诉讼;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各地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建成全国法院12368统一调度中心、全国法院统一短信平台,实现12368一号全国通办。

建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证监会、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进行对接,集合法院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实现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提高调解效率。

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掌上诉讼。基于智能手机广泛应用的现实情况,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应运而生,并在全国四级法院全面推广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链条、一站式移动电子诉讼服务。该平台以便捷当事人、优化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具有网上立案、多元调解、网上送达、线上质证、移动庭审、见证执行、司法公开等核心功能,成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总入口。此外,人民法院为不熟悉互联网应用的群众提供跨域立案服务,使调解更便捷,立案更畅通,诉讼更高效。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推进技术创新深度应用,促进审判智能化

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服务法官办案是智慧法院最核心最重要的建设目标。各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基于电子卷宗的网上办案,积极开发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减轻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全面推动流程再造,提升审判质效。

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在全国法院全面网上办案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动案件卷宗随案电子化并上传至办案系统,推广电子卷宗数据化电子文件、回填案件基本信息、电子卷宗网上阅卷、电子卷宗对外公开等智能化服务功能。

互联网小常识:Internet将路由选择协议分为两大类:内部网关协议(IGP)和外部网关协议(EGP)。目前内部网关协议主要有RIP(路由信息协议Routing Information Protocol)和OSPF(开放式最短路径优先协议,Opening Shortest Path First),外部网关协议主要是边界网关协议(BGP,Border Gateway Protocol)。

研发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大幅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建设法信平台,汇聚各类法律知识资源、案例、专业知识和成果,为法官、律师、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按需提供法律知识资源检索、智推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河北高院研发智审系统并在试点法院推广应用,将案件卷宗内容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辅助法官一键生成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等制式文书,快速生成裁判文书部分内容,为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有效途径。

用科技武装法庭,打破庭审空间局限。全国法院建设4万余个科技法庭,大幅提升庭审智能化水平,研发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及发言内容,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语音识别正确率已达90%以上,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在此基础上,科技法庭进一步升级为互联网法庭,用电子屏幕替代传统审判法庭的原告席、被告席,为互联网开庭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巩固破解执行难题,促进执行高效化

人民法院坚持走执行信息化之路,助力破解执行难。全国法院基本建成了1+2+N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其中,1即纵向贯通全国四级法院、支持四级法院联动指挥的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2即服务全国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服务社会公众和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N即一系列服务执行法官智能化办案的辅助系统,尤其是协助财产执行类的辅助系统。网络查控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余家单位、3900余家银行联网,能够查询银行存款等16类25项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全程公开透明,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截至2021年年底,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额超过1.8万亿元,节省佣金567亿元。建成联合信用惩戒体系,通过网络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国家发改委等60余家单位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互联网小常识:SNMP有三个版本版本1是最基本最简单也是当前最主要的。版本2不完善。版本3刚推出还没有完全推广。SNMP采用一种分布式的结构。一个管理站可以管理控制多个代理;反之,一个代理也可以被多个管理站所管理、控制、为此,SNMP采用了“团体”这个概念来实现一些简单的安全控制。

(五)挖掘司法大数据潜在价值,促进决策精准化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的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汇集、管理、分析和服务。

建立常态化数据汇聚管理机制,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全国法院所有案件信息实时、自动汇聚,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每日大约汇聚7万件至8万件案件数据,平台汇聚案件信息超过2.7亿件,案件收结存数据可信度已长期稳定在99%以上,为开展精准分析创造了条件。

提升大数据分析服务能力,提供决策参考支持。基于汇聚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实现司法统计与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并轨,支持每年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750万张。定期开展专题分析,建立了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审判执行态势、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风险防控要点的常态化机制,形成1000余份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

初步建成内外网一体化的司法链平台。人民法院建成内外网一体,涵盖部分法院、国家授时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27个互联网节点及7个法院内网节点的全国统一司法链平台,可面向全国各级法院和人民群众提供统一数据存证和验证服务;执行当事人信息、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0%上链存证,合计上链数据超过4.65亿条;初步探索和开展了实时存证、在线验证、智能合约等司法链平台应用。

(六)健全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构建智慧云网信息基础设施。全国法院按照五网三云的整体架构,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五网即法院专网、移动专网、涉密网、外部专网、互联网,三云即专有云、涉密云、开放云。基于云网设施,全国法院全面建成了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高级法院全部建成了覆盖辖区法院的音视频综合管理调度平台。

质效型运维体系促进信息化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基本建成了质效型运维团队、可视化质效型运维管理平台、信息化运行质效分析三位一体的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根据自身需要,50%以上的高级法院本级质效型运维管理体系初步落地。

网络安全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控。全国法院基本建立了覆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5个层次的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最高人民法院、90%以上的高级法院及部分中基层法院建成了跨网安全隔离交换系统,支持跨网系数据流转、业务办理。

(七)着力提炼科技创新成果,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举办高端论坛。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2021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科学院联合主办信息技术和法治建设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法学研究和实务领域50余名专家学者深入研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反响。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司法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进一步建立常态化联合举办信息技术和法治建设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机制,推进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多频次的广泛交流,为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保障。2021年11月,区块链在司法领域应用研讨会暨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举行。与会各方深入交流研讨,为进一步推动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贡献智慧。

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成就展。2021年10月,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在北京展览馆举行,集中展示十三五以来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所取得的重大科技成就。智慧法院创新成果被全方位展示,也向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作了重点汇报,并获得了高度肯定。

(八)制定互联网司法规则,促进在线诉讼制度化

中国法院坚持规则创新,把现代科技从工具性运用推向更深层次的规则治理和制度构建。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先后成立,通过互联网在线诉讼平台审理辖区涉互联网类案件,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型诉讼规则、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制定并发布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三大规则。其中,《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确立在线诉讼应当坚持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效力,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明确了电子送达到达生效和知悉生效两种生效标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对在线调解活动作出规定,明确了框架体系,填补了程序空白,促进扩大在线调解组织和人员范围,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新局面。《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增网络在线诉讼、完善电子送达制度等最新修订内容,明确支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的信息系统及其管理保障要求,支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原则,自由选择、转换在线诉讼方式,确保国家和当事人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三大规则相互支撑、有机衔接,为互联网司法提供了全新遵循。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人民法院通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规则,将审判执行搬到网上,确保司法服务一直在线、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2020年2月3日以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2269.8万件,网上开庭295.8万次,网上调解1281.7万次,电子送达8318.7万次,审判质效保持平稳。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真正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智慧法院建设方向

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的总体设计和部署要求,下一步,智慧法院将按照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泛在化、自主化的整体思路发展。一是全方位智能化。要深化人工智能技术与法院业务的深度融合,为司法业务和用户提供精准的数据服务、丰富的知识服务和高度适配的智能辅助支持。从应用场景来看,要做到四智,即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二是全系统一体化。要大力推动基础设施集成、应用集成、数据集成、知识集成和门户集成,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坚实支持。三是全业务协同化。要统筹优化人民法院内外部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服务流程,支持构建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跨网系的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提高系统融合、信息整合水平。四是全时空泛在化。要全面推动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智能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实现司法大数据终端移动高效运行。五是全体系自主化。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可靠和自主可控的有关要求,逐步实现关键基础设施的国产化,提升网络安全化水平。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着力遵照五化整体思路设计,从以下方面稳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4.0版走深走实:

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攻关,增强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应用能力,推动从智能化向智慧化发展。要抓住国家高度重视人工智能、自主创新的机遇,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司法实践,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为牵引,加大攻坚力度、突破技术瓶颈。要深化数据主动推荐服务和深度挖掘应用能力,持续推进司法链平台基础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在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司法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建设。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全局、聚焦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提升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为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智慧服务。

加强总体设计,整合优化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目标,继续加强应用系统的整合优化,彻底解决信息系统数量多、入口分散、数据不互通等问题,使系统更加简洁、易用、友好。要推广应用统一工作桌面,关注用户使用情况、使用效果,提升集成能力、应用体验,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电子公文、电子卷宗的贯通能力。要始终绷紧数据安全这根弦,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划定技术边界,强化数据安全防护,统筹推进信息系统互联共通和数据安全切实保障的并行发展。

完善四大公开平台,纵深推进阳光司法机制建设。要不断研究并掌握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深化司法公开、创新便民举措、提升内心获得感、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需求、新期待,并切实使之成为信息化推动阳光司法的不竭动力;要继续深化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缩小、减少不公开的案件类型,探索案件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的实体化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对案件判决结果形成过程的关注。

积极参与互联网法治建设,深化在线诉讼模式和规则创新。要用好用足三大规则的制度成果,快速实现从技术领先走向规则领先,推动审判模式深刻变革,实现诉讼制度体系在信息时代的跨越发展,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法院在确立规则、完善制度、网络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推进移动电子诉讼应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互联网小常识:常用的服务有:DNS服务、DHCP服务、WWW服务、FTP文件传输服务、E-mail电子邮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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