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款App遭网信办点名事出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腾讯百度云360旗下产品在列更
5月10日,网信办对84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了点名通报,其中有36款安全管理类App、48款网络借贷类App。
被点名的安全管理类App中较为知名的包括腾讯手机管家、猎豹清理大师、360手机卫士、百度手机卫士、鲁大师、钱盾、乐安全等,涉及腾讯、百度云、淘宝、联想、猎豹、360等知名公司。
被点名的网络借贷类App有:360借条、平安好贷、平安消费金融、平安、招贷、滴滴金融、招联好期贷等,涉及主体包括360数科、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滴滴金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平台。
以上App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违反必要原则和《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等”“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
网信办要求,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据网信办公告,近期,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App非法获取、超范围收集、过度索权等侵害个人信息的现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组织对安全管理、网络借贷等常见类型公众大量使用的部分App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测,5月10日点名通报84款App的违法违规情况,此前的5月1日,还点名了33款App。
被点名的App中有36款为安全管理类,包括:腾讯手机管家、猎豹清理大师、360手机卫士、百度手机卫士、鲁大师、钱盾、乐安全等,涉及腾讯、百度云、淘宝、联想、猎豹、360等知名公司。
其中,360旗下5款App被点名,分别为鲁大师、360手机卫士、360清理大师、360清理大师极速版、安全清理专家,其中,鲁大师运营主体为成都安易迅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运营主体均为北京奇元科技有限公司(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名单中48款为网络借贷类(即P2P)App,占比超半数。被点名的网络借贷类App有:360借条、平安好贷、平安消费金融、平安、招联好期贷、招贷、滴滴金融等,涉及360数科、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滴滴金科、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平台。
其中,360借条为360数科集团旗下消费信贷品牌,其运营主体为上海淇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滴滴金融运营主体为滴滴金科(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滴滴出行旗下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招联好期贷的运营主体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官网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两家世界500强公司共同组建。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好贷的运营主体为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天眼查穿透显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方;平安消费金融的运营主体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为其股东方;平安运营主体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招贷App的运营主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这是5月以来网信办第二次通报批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两次通报时间前后相隔不到10天。
5月1日,据网信办公告,搜狗输入法、百度输入法、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33款App因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点名通报。从被监管的APP类型来看,上一次被点名的是输入法、地图导航类App,今日被点名的是安全管理、网络借贷类。数量上,9天前被点名的App有33家,这次则是84家。
5月,个人信息安全新规出台,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规范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活动。《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近日,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规定》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网信办指出,近年来,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授权、过度索权等现象大量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广大网民对此反映强烈。而针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早前央视315晚会也重拳出手,曝光了“多家知名商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多家招聘平台大量简历流向黑市”“老人手机里的安全陷阱”等一系列相关案件。
为了规范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解决当前超范围收集、强制授权等突出问题,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的39类常见App,覆盖了大众衣食住行、学习工作等日常生活主要方面,基本涵盖了当前网民普遍诉求。同时,小程序、预置软件等均被纳入了管理范围。
《规定》在明确App基本功能服务和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要求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App运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照App基本功能及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在5月1日前,对运营的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进行改正。
《规定》正式实施后,应用商店等分发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上架的App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上架;对已上架的App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下架。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App运营者和应用商店等分发平台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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