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 “免申即享”工作启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南(2023 年版)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109 号),经研究, 决定启动 2023 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 “免申即享”工作。
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高安全动力电池、电池安全预警、动力电池成组一致性工艺;固态电池技术,钠离子、铝离子等新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驱动电机及电控产品技术,电驱动总成批量制造生产工艺与高效检测等技术;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部件。
(2)项目实施单位为省内独立法人企业,或由省内独立法人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高校院所组成的创新联合体。
(3)项目实施单位围绕申报方向已取得至少一项行业领先的研发成果,并实现产业化或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
(5)项目实施单位此前已牵头承担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同一细分方向项目、尚未验收的,不予支持。
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 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 1000万元。
(2)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通过长期租赁、联营线路、共建共营等方式,与市、县(区、市)创新合作开展的经营模式。
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等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租赁、联营线路、共建共营等方式,与市、县(区、市)开展经营模式创新。每年评选 5 个左右经营模式创新示范案例,省级对每个案例给予 500 万元奖励。
(2)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 1000公斤及以上(或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300 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或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100 公斤及以上)。
对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 1000 公斤及以上(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300 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 100 公斤及以上),按加氢站(撬装站)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 50%给予补助,每站分别最高补助 500 万元、300 万元,省、市(县、市、区)按照 1:1 比例分担。
(2)项目在省内建设运营,具备中药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具备一项或多项)。
对经评定的中药产业公共服务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 20%予以补助,最高 500 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 50%,项目建成运营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2)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2)项目建成后,可在产业基础领域(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未来产业基础)具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功能(具备一项或多项)。
对经评定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 20%予以补助,省级最高补助 500 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 50%,项目建成运营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3)项目建成后,具备新材料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试、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功能(具备一项或多项)。
对符合支持标准和达到绩效目标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投资期建设补助〔最高按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运营期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 500 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 50%,项目建成运营后根据运营绩效情况拨付剩余资金。
超薄铜箔、高强高导铜合金带、高端异型铜带、高温超导铜合金、精密铜合金棒和环保、高耐蚀铜合金材、5G手机散热用薄壁铜管等;高端镁及镁合金锻件、挤压型材、板材、汽车与轨道交通轻量化用变形、铸造镁合金等镁基材料;钼/铬/ITO/铟/AZO/ZnS/钽/铜/钛/铝/金/镍/高熔点金属/铬等靶材;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抛光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
差别化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甲醛、聚酰胺、聚苯醚、聚碳酸酯、聚乙烯醇缩丁醛、特种热塑性聚酯、聚苯硫醚、特种工程塑料(聚酰亚胺、聚芳醚醚腈、聚醚醚酮、聚芳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耐高低温、耐老化、抗烧蚀、耐化学介质、耐候、耐臭氧、抗电弧等特殊性能及特殊工艺的橡胶材料产品。
光刻胶、封装胶、有机发光材料、电子特气、湿电子化学品、抛光材料、液晶材料、掩膜版等液晶显示用化学品、半导体集成电路用化学品、OLED 用化学品、PCB用化学品等。
质子交换膜、高容量长寿命三元正极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硅碳复合负极材料、高安全隔膜材料、电解液及固体电解质材料、氢能源电池材料等。
生物基新材料:改性聚乳酸材料、聚丁二酸丁二酯(PBS)、呋喃聚酯(PEF)、聚氨基甲酸酯(PU)、纳米纤维素(NCC)、聚乙烯醇(PVA)、二聚酸型聚酰胺复合凝胶材料、制浆造纸材料、模板剂材料等;医用新材料:医药包装材料、骨科植入材料、心脑血管植入材料、生物再生材料、血液净化材料、牙科材料、医用防护纺织等。
高强高模量碳纤维、大丝束碳纤维、沥青基碳纤维,高模量聚乙烯醇纤维、水溶性聚乙烯醇纤维,聚芳酰胺、对位芳纶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碳纤维储氢罐等。
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 300 万、200 万、100 万三档奖励。(十一)支持项目建设
5:5 分担(省与皖北地区 7:3 分担),单个项目补助最高 2000万元。(十二)推进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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