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顺走”东西,被查后突然发病,家属索赔16万!法院这样判!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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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超市“顺走”东西,被查后突然发病,家属索赔16万!法院这样判!板栗剥壳机

近日,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老人买东西不付钱,被抓包后发病,家属索赔近16万元”事件。

2018年12月21日早上8点多,老人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9时41分许,楼某某进行购物结算,先结算了一件商品,在收银员提醒下又结算另一件商品,分别是筒骨和猪肝后离开收银处。

之后, 超市工作人员怀疑楼某某可能有未付款的商品,故让防损员上前查看。经核查,楼某某的购物袋内还有两件商品分别为藕、洋葱。超市负责人到现场后让楼某某到超市二楼办公室接受调查。

  • 9时49分许,楼某某在超市员工的搀扶下到达二楼办公室,后超市负责人和楼某某进行了谈话。
  • 9时54分许, 楼某某出现头晕 后 有呕吐、尿失禁等症状。
  • 9时56分许, 超市负责人拨打110报警电话 和120急救电话。 在这段时间, 超市工作人员对楼某某 实施了按摩、擦拭、敞衣透气等 简单救助。
  • 10时03分许, 民警到达现场后和超市工作人员 将楼某某抬到路边大树下, 超市工作人员为楼某某垫放了纸板, 一同等待120救护车救援。

同时, 民警叫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楼某某急救,直到楼某某被120救护车救走。

经医院诊断, 楼某某为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病、脑出血后遗症。

2019年3月5日, 楼某某转入杭州某医院继续治疗,在楼某某住院期间,超市工作人员给楼某某送去2000元现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驳回楼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楼某某不服一审判决, 提出上诉,绍兴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有话说

支持法院判决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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