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转4000元到陌生人账户,对方答应返还,结果竟取走钱、销卡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0-12-01

全文共275字,阅读大约需要35秒。 11月22日,陕西省旬阳县公安局发布一起交通事故通报。原文如下: “11.21”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2020年11月21日21时50分许,旬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司机李明(龙源期刊免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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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威海市民徐先生遇上了一件糟心事。10月18日,徐先生操作某银行手机银行转账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把4000元转给了一位陌生人,徐先生想把4000元钱向对方讨要回来,对方却立即注销账号“消失”了……

徐先生的手机转账记录。

徐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于10月18日下午4点多,当时他准备开车跟同事出去办理业务,于是想在手机上通过某银行APP将4000元转到自己另一个账户上,以备不时之需。但是由于时间紧急,加之同事催促,致使徐先生在没有明确转款账户的情况下,将4000元转给其手机银行存储的一个账户上。

徐先生表示:“因为朋友拿自己手机跟该账户持有人进行过交易,所以该账户才会保留在自己的手机银行里,但是自己并不认识对方。”

徐先生在发现转错钱之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并联系了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对方预留在银行的个人信息与收款方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对方徐先生转错4000元的情况。

徐先生说:“对方一开始表示,会去银行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有转错钱的情况,他会把钱原路返还给我,但等到银行再次跟对方确认的时候发现,4000元已被取走,对方银行卡也处于注销状态,手机也从此处于关机状态,联系不到。”

随后,徐先生在银行工作人员和警方办案人员的帮助下,获取并核实了收款方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徐先生表示,如果对方仍不予以归还转错账的4000元,自己将拿起法律武器跟对方进行讨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表示,如果徐先生所说情况属实,收款方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徐先生可以通过公安部门查询到不当得利人的身份信息后,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收款方返还4000元。

龙源期刊免费入口 全文共893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05秒。 前几天,在大庆西站,民警发现有人丢了包裹,经过寻找,失主找到了,但同时民警又对她进行了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12月14日8时20分,大庆西站派出所民警在大庆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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