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超市先喝饮料再结账,老板说要10倍赔偿!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0-11-21

全文共1033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35秒。 针对有网友反映浙江普陀山景区“一顿便饭1900元”一事,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开展调查,并于11月18日晚通过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信息中心微博“普陀山信息600971股吧

嗯?在超市先喝饮料再结账,老板说要10倍赔偿!600971股吧

全文共896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05秒

最近,网络上一则事件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超市购物的时候, 因为孩子口渴难耐,所以母亲就随手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喝。然而在结账的时候,却和超市老板产生了冲突。超市购物,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提前喝饮料,其行为是否属于盗窃呢?

消息称,这位母亲在给孩子喝了饮料后,主动拿着打开的饮料瓶到柜台扫码,但是超市老板却拒绝结账。

老板认为,在没有付款结账的情况下,提前喝饮料属于盗窃行为,并要求这位母亲偷一罚十。母亲并不接受,她认为自己并没有构成盗窃。

不少网友表示,先喝饮料后付款的事情自己也做过。

有网友表示:“我干过,超市根本没说什么。我又没出去,只是提前喝了而且拿着去付款。”但也有网友认为,超市开门迎客,并不表示所有的不合理行为都应该被包容。

还有网友觉得超市老板的做法合理,“假如个个都先拿了就喝,大家见怪不怪,然后有人喝完顺手就放回货架角落就走人了那怎么办呢?一开始就应该杜绝在付款之前拆包装。”

针对此事,不少超市的商家们表示在自己的店铺内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要喝完来结账了,说盗窃未免有些夸张。但紧急情况下可以告知店员,在没有告知店员的情况下提前打开包装,确实有些不妥。

律师观点:不属于盗窃 但做法欠妥

律师认为,关于盗窃有八个字很重要“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而从本事件来看,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盗窃。

而对于商家要求的当事人需要按照商品价格的十倍来进行赔偿,又是否合理呢?

律师表示,顾客的行为违反商业惯例和公民基本道德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出于法律层面的考虑还是公民基本道德准则方面的考虑,没付钱就喝饮料这一做法显然是欠妥的。

特别是在孩子面前,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小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遵守公民基本道德准则,也是做父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商家提出的十倍赔偿要求也是没有法律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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