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互联网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12-06

  对于正在进行的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取消屏蔽外链行动,作为一个移动互联网用户,我举双手表示赞同

世界互联网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

  对于正在进行的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取消屏蔽外链行动,作为一个移动互联网用户,我举双手表示赞同。互联网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各大平台之间的高墙应该尽量拆除。任何形式的互联互通,最终都是为了用户利益,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更方便快捷地使用互联网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

  在此,我胸中有些不吐不快的感慨,必须进行吐槽,相信数以亿计的广大用户也跟我有同样的感慨:能不能把那些千方百计诱导用户下载APP的互联网平台也整顿一下?微信好友给我发了一个链接,我点击发现被屏蔽,这固然令人不爽;可是,微信好友给我发了一个链接,我点击发现必须下载APP才能完整观看,这更令人不爽!

  互联网公司(尤其是那些二三线的垂类互联网平台)知不知道,一个人手机上安装的APP数量是有限的,每月打开的数量更有限?我刚才数了一下,我的手机上安装了大约100个APP(不含手机系统自带功能),其中每天最多只打开8-10个,每月可能也就使用20多个。现在,我对安装新的APP已经非常谨慎了,除非确有必要,或者确有关系很好的朋友推荐,否则一般不安装。哪怕是我最爱玩的一些,如果一段时间不玩,我往往都会卸载掉。

  在信息搜索和浏览方面,我更喜欢浏览器世界互联网。苹果手机自带的Safari浏览器很好,我相信安卓平台的Chrome, Firefox乃至一些手机厂商自主开发的浏览器也很好。我差不多二十年前开始上网,浏览器就是用来编译和展示HTML语言的。直到今天,我还是很喜欢使用PC端的浏览器上网。

  然而,当我在微信(或者其他任何场合,但是微信最多)里打开朋友发来的链接时,哪怕是一篇仅仅五百字的新闻,也会千方百计地诱导我下载APP。在开头的几十个字以后,会出现“打开APP观看全文”的提示;有时候你可以坚持不下载APP,有时候不能——某些门户网站甚至推出了“APP专享”新闻,不下载APP就不给看全文!

  你能想象吗?前几天我在PC端的浏览器里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链接,结果告诉我,这是“APP专享新闻”,必须打开手机APP扫码世界互联网,不能在PC端阅读世界互联网!当时我的表情肯定跟愤怒的小鸟一样。

  互联网公司诱导你下载APP的理由很多:这样能获取更多客户信息,更方便对你进行推送,等等。最重要的是,资本市场最认可APP用户。去看看主流互联网平台的财报就知道了——它们往往会同时公布“全渠道DAU”(包括APP、手机浏览器、PC端等)以及“APP DAU”,资本只会给后者高估值。绝大部分投资人认为,只有下载了APP、在APP里打开,用户才算自己的。

  无论投资人的上述观点有没有道理,对于用户而言,不停地在微信里收到分享链接,又跳转到第三方APP打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首先,你必须安装第三方APP,占用一块手机内存,开放一大堆权限,忍受无孔不入的推送。苹果手机对这方面的限制比较多,安卓完全就是放羊,所有APP都争先恐后、如饥似渴地读取着你的各种隐私。

  其次,你必须忍受几秒钟的APP开屏页面,往往是一个又大又愚蠢的广告。以前,这种开屏广告往往是无法略过的,自带的“退出”按钮只是个摆设;现在,感谢工信部的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我们至少有退出的自由了。

  再次,第三方APP的开发水平往往不太精良,还比不上在微信内置浏览器里打开的效果。APP往往会要求你注册、登录,然后提供更多的信息,观看更多的广告,仅仅是为了阅读一篇几百字的文章……

  就在今天,有微信好友给我发了一条外部链接,我恰好安装了这个APP,于是就点击跳转了。我忍受了五秒钟莫名其妙的“互联网理财”开屏广告(不知道该广告主是否合规),然后阅读了十秒钟,然后就闪退了。因为第三方APP不是浏览器,没有保留观看历史,所以我必须回到微信,再点击一次那个链接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才能再次进入那个页面。我感觉自己真是个傻瓜,一开始就不该点开!

  有人说世界互联网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移动时代的互联网变成了一座座信息孤岛,再也没有PC时代的连通共享精神了。这是事实,问题在于这笔账该算在谁的头上呢?屏蔽外链的平台,还是千方百计诱导用户下载自己APP的平台?两者至少具备相同的责任,也都需要整顿。

  从技术角度看,从浏览器或微信内部打开链接没有什么难度。对于一般的图文信息,以及比较简单的视频、音乐信息而言,甚至不需要开放API(应用程序接口),仅仅采用最简单的HTML,就足以满足用户需求了。搞笑的是,很多互联网公司为了诱导用户下载APP,甚至故意把浏览器端做烂,让用户无法通过浏览器进行流畅的访问——从而严重拉低了国内互联网的整体用户体验。

  任何互联网公司,如果想取得长期的成功,归根结底都要基于良好的产品本身。因为它的产品好用,能够为合作伙伴和用户创造价值,让用户产生了忠诚度,所以才具备了较高的留存率,由此产生了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俗话说得好,“牛不喝水强按头”,依托诱导式手段让用户下载安装APP,无异于饮鸩止渴世界互联网,我很难想象任何伟大的公司能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

  当然,喜欢玩弄这种诱导式手段的公司,可能本来也没想做成什么“伟大的公司”,也不期望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获得成功。它们只希望依靠恶心用户、骚扰用户,给自己的APP拉一波增长,从而写出一份漂亮的报表我被互联网法院起诉,让投资人满意,那就够了。

  我不认为这样的公司有什么存在的价值。用户不应该浪费时间去点击它们的链接、下载APP;它们更不应该成为互联互通过程中的受益者。最终的受益者只应该有一个,那就是广大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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