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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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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学生只可以参加一个项目。团队自愿聘请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申报者(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初赛、复赛(网络评审)、决赛(现场答辩)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并将上传材料的纸质版(一份)交至项目申报者(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委办公室互联网创业型企业。

  各学院于6月3日下班前统一提交《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各学院团委(负责人)作为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组织本学院的参赛项目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由各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路演评审,经指导完善后确保所有参赛项目在大赛官方网站报名。

  (1)校级复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不低于报名项目总数50%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规则可在大赛官网查看)。

  校内决赛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选手PPT展示、现场答辩三个环节,评选出金、银、铜奖若干,对获奖的项目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具体设奖标准另行通知),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选拔出的优秀项目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参加山东省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互联网金融、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互联网创业模板,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互联网金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互联网创业型企业,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

  3.成长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

  4.师生共创组互联网创业模板。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初创组、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互联网创业型企业。师生共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互联网创业型企业。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公益组互联网创业模板。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互联网金融。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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